海南双喜苹果防水涂料有限公司腻子粉等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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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喜苹果防水涂料有限公司腻子粉等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3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双喜苹果防水涂料有限公司腻子粉等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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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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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喜苹果防水涂料有限公司腻子粉等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海南双喜 (略) "
(略) 秀英区西秀镇海榆西线22公里处华煌科技工业城
海南 (略)
海南双喜 (略) 拟租用华煌科技工业城厂房,用于建设生产腻子粉、干粉砂浆和水性涂料。项目拟建设1条腻子粉生产线、1条干粉砂浆生产线和1条水性涂料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腻子粉5000t/a,干粉砂浆3500t/a,水性涂料2600t/a(水性涂料混合后分装,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废水);同时还配套建设有储运、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
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生产工艺较先进;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腻子粉、干粉砂浆和水性涂料的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水性涂料为目录中的鼓励类:“十一大类第七小类,水性涂料”,腻子粉和干粉砂浆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与“三区三线”相符。 符合《 (略) 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能有效地减少能源的浪费,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项目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更好地保护了环境。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条件。
①废水:洗车台沉淀池1个,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通过一体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办公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全部清运用作农肥;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道路降尘。②大气:生产线在封闭厂房内,设置除尘器除尘,筒仓粉尘经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6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搅拌、给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6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粉尘排 (略) 地方标准中的《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有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③噪声:机台设备下放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墙体隔声,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④固废:生活垃圾集 (略) 政环卫统一处理,危废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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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生产过程中要做好除尘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粉尘超标排放,生产过程要严格遵守生产和安全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13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双喜苹果防水涂料有限公司腻子粉等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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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喜 (略) 拟租用华煌科技工业城厂房,用于建设生产腻子粉、干粉砂浆和水性涂料。项目拟建设1条腻子粉生产线、1条干粉砂浆生产线和1条水性涂料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腻子粉5000t/a,干粉砂浆3500t/a,水性涂料2600t/a(水性涂料混合后分装,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和废水);同时还配套建设有储运、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
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生产工艺较先进;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腻子粉、干粉砂浆和水性涂料的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水性涂料为目录中的鼓励类:“十一大类第七小类,水性涂料”,腻子粉和干粉砂浆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 (略) 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 (略) 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与“三区三线”相符。 符合《 (略) 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能有效地减少能源的浪费,从而产生间接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项目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更好地保护了环境。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条件。
①废水:洗车台沉淀池1个,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通过一体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办公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全部清运用作农肥;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道路降尘。②大气:生产线在封闭厂房内,设置除尘器除尘,筒仓粉尘经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6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搅拌、给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6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粉尘排 (略) 地方标准中的《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有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③噪声:机台设备下放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墙体隔声,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④固废:生活垃圾集 (略) 政环卫统一处理,危废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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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生产过程中要做好除尘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粉尘超标排放,生产过程要严格遵守生产和安全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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