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疏港路西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
海南省文昌市疏港路西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文昌市疏港路西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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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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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疏港路西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 | |
海南文昌 (略) " | |
(略) 文城镇清澜墟社区居委会清澜片区 | |
(略) | |
本项 (略) (略) 清澜片区,道路起点位于已建疏港大道与昌海南路交叉口, (略) 中心城区清澜片区边界,道路全长为491.439m,道 (略) 主干路,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为42m,设计速度为5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140.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 |
疏港 (略) 政道路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的建设可做到可持续发展;符合 (略) 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略) 的相关规划。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略) 主干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的建设项目(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的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和9、城 镇供排水管网工程),另外,项目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 | |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合理。 | |
无 | |
无 | |
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做好堆土拦挡、苫盖并回填利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等;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进行维护保养,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时段,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现场噪声进行监测;施工现场设立隔离围墙;施工场地路面经常洒水,临时堆土采取遮盖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柴油的机械超负荷工作;采用商品混凝土集中铺设,不在工程现场开展搅拌作业;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 (略) 政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后按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 |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根据监测结果,监测点N1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监测点N2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 |
项目施工期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劳动纪律教育等;运营期需加强道路管理、定期排查、严格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防止运输风险事故发生等。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文昌市疏港路西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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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文城镇清澜墟社区居委会清澜片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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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 (略) (略) 清澜片区,道路起点位于已建疏港大道与昌海南路交叉口, (略) 中心城区清澜片区边界,道路全长为491.439m,道 (略) 主干路,双向6车道,红线宽度为42m,设计速度为5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140.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 |
疏港 (略) 政道路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的建设可做到可持续发展;符合 (略) 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略) 的相关规划。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略) 主干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的建设项目(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的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和9、城 镇供排水管网工程),另外,项目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 | |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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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做好堆土拦挡、苫盖并回填利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等;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进行维护保养,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时段,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现场噪声进行监测;施工现场设立隔离围墙;施工场地路面经常洒水,临时堆土采取遮盖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柴油的机械超负荷工作;采用商品混凝土集中铺设,不在工程现场开展搅拌作业;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 (略) 政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后按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 |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根据监测结果,监测点N1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监测点N2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 |
项目施工期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劳动纪律教育等;运营期需加强道路管理、定期排查、严格对运输车辆进行管理,防止运输风险事故发生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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