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福海苑卫生院扩建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三亚市吉阳区福海苑卫生院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吉阳区福海苑卫生院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三亚市吉阳区福海苑卫生院扩建工程
(略) 吉阳区 (略) "
(略) 吉阳区新红村新红4路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略) 吉阳区 (略) 位于吉阳区新红村新红路4号,现已设 (略) 床位。科室设置有妇产科、检验科、中医科、口腔科等等。 (略) 的发展需要, (略) 吉阳区 (略) 拟在预留房间内增 (略) 床位,总计达 (略) 床位;科室设置情况不变,亦不增设医疗设备;拟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备等环保设施。
综上所述,三亚市吉阳区福海苑卫生院扩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营,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以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本项目属于842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第“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经查阅对照《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 号),本项目不在《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管控要求及《 (略)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本项目 (略) (略) 人才创业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 (略) 北侧为商业街,南侧为一在建幼儿园,附近有大量三亚人才基地公租房, (略) 选址位于三亚国际旅游人才创业基地中部,交通比较便捷,方便患者就医,为区域内居民提供便利医疗条件, (略) 所在建筑为独立占地,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相邻建筑产生影响,项目的功能布局合理。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
本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
本项目依托已有建筑规模,无新增占地,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地区域属于不达标区,该区域O3超标,超标倍数为0.11,因此该区域为不达标区域。。 地表水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日发布的2023年第9期《 (略) 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月报》(部分节选见下图),三亚大茅水白水桥监测断面检测结果为Ⅱ类水质(水质目标为Ⅴ类),三亚大茅水安罗桥监测断面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水质目标为Ⅳ类),满足三亚大茅水水质管理目标。 声环境质量: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发生风险的概率很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体职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防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吉阳区福海苑卫生院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三亚市吉阳区福海苑卫生院扩建工程
(略) 吉阳区 (略) "
(略) 吉阳区新红村新红4路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略) 吉阳区 (略) 位于吉阳区新红村新红路4号,现已设 (略) 床位。科室设置有妇产科、检验科、中医科、口腔科等等。 (略) 的发展需要, (略) 吉阳区 (略) 拟在预留房间内增 (略) 床位,总计达 (略) 床位;科室设置情况不变,亦不增设医疗设备;拟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备等环保设施。
综上所述,三亚市吉阳区福海苑卫生院扩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营,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以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本项目属于842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第“5、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经查阅对照《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 号),本项目不在《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项目的建设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管控要求及《 (略)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本项目 (略) (略) 人才创业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 (略) 北侧为商业街,南侧为一在建幼儿园,附近有大量三亚人才基地公租房, (略) 选址位于三亚国际旅游人才创业基地中部,交通比较便捷,方便患者就医,为区域内居民提供便利医疗条件, (略) 所在建筑为独立占地,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相邻建筑产生影响,项目的功能布局合理。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合理。
/
本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
本项目依托已有建筑规模,无新增占地,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地区域属于不达标区,该区域O3超标,超标倍数为0.11,因此该区域为不达标区域。。 地表水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日发布的2023年第9期《 (略) 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月报》(部分节选见下图),三亚大茅水白水桥监测断面检测结果为Ⅱ类水质(水质目标为Ⅴ类),三亚大茅水安罗桥监测断面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水质目标为Ⅳ类),满足三亚大茅水水质管理目标。 声环境质量: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发生风险的概率很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体职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防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