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试剂盒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生物试剂盒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15号85号楼二层201、202,三层301
公示时间:2023-12-19
受理时间:2023-12-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301室生产、研发废气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通风管道连接至楼顶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距离地面20m排气筒DA001排放;201室生产、研发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通风管道连接至楼顶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距离地面20m排气筒DA005排放;202室生产、研发实验废气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通风管道连接至楼顶5#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距离地面20m排气筒DA004排放。生产、研发废水(含有生物活性物质的废水经新洁尔灭灭活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北京新城禹潞 (略) —金桥基地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危废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新增1台,更新1台高压灭菌器,依托现有3台高压灭菌器对含生物活性的危险废物进行灭活处理。采用新洁尔灭对含生物活性废水进行灭活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马玉岭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 (略)

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15号85号楼二层201、202,三层301
公示时间:2023-12-19
受理时间:2023-12-0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301室生产、研发废气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通风管道连接至楼顶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距离地面20m排气筒DA001排放;201室生产、研发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通风管道连接至楼顶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距离地面20m排气筒DA005排放;202室生产、研发实验废气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通风管道连接至楼顶5#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距离地面20m排气筒DA004排放。生产、研发废水(含有生物活性物质的废水经新洁尔灭灭活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北京新城禹潞 (略) —金桥基地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危废暂存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新增1台,更新1台高压灭菌器,依托现有3台高压灭菌器对含生物活性的危险废物进行灭活处理。采用新洁尔灭对含生物活性废水进行灭活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马玉岭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