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关于对山西省娄烦县新虎威矿山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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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关于对山西省娄烦县新虎威矿山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 (略) 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拟将“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NpaNouYylPSUK186w

提取码:d51a

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现场索取

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二)建设项目情况

①项目名称: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②建设地点: (略) 娄烦县马家庄乡罗家岔村东北140m;

③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主要包括辊压车间、辊压配电室、球磨车间、球磨配电室、筛分车间、皮带通廊、制砖车间、养护车间、打包车间、配电室、原料堆场等主要工程及辅助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李同双 *

邮寄地址: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 (略) 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拟将“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NpaNouYylPSUK186w

提取码:d51a

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现场索取

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二)建设项目情况

①项目名称: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尖山铁矿废石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②建设地点: (略) 娄烦县马家庄乡罗家岔村东北140m;

③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主要包括辊压车间、辊压配电室、球磨车间、球磨配电室、筛分车间、皮带通廊、制砖车间、养护车间、打包车间、配电室、原料堆场等主要工程及辅助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李同双 *

邮寄地址: (略) 娄烦县新虎威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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