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谭家河、赛阳水、聂家河、东城陂水、尹家湖水、丁家河、白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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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谭家河、赛阳水、聂家河、东城陂水、尹家湖水、丁家河、白沙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 (略) 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濂溪区谭家河、赛阳水、聂家河、东城陂水、尹家湖水、*家河、白沙河、尹家湖、姑塘湖、姑塘小湖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
(一)谭家河、赛阳水、聂家河、东城陂水、尹家湖水、*家河、白沙河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为沿河岸线两侧分别延伸3.5m的*域及其中的河道。
(二)姑塘小湖、尹家湖、姑塘湖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范围为排涝泵站最高运行内水位(姑塘小湖15.00m、尹家湖15.00m、姑塘湖17.50m)与湖岸交线所围成的区域,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20m。
二、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的法律禁止行为
1.禁止在河道(湖泊)、沙洲、滩地圈圩垦殖或者堵河并圩。
2.禁止种植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芦苇等阻水植物,禁止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杂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4.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湖岸)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湖泊)行洪的活动。
5.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6.非法修建阻水、排水设施,非法采砂,非法捕捞。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略) 河道管理条例》《 (略) 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濂溪区谭家河、赛阳水、聂家河、东城陂水、尹家湖水、*家河、白沙河、尹家湖、姑塘湖、姑塘小湖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
(一)谭家河、赛阳水、聂家河、东城陂水、尹家湖水、*家河、白沙河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为沿河岸线两侧分别延伸3.5m的*域及其中的河道。
(二)姑塘小湖、尹家湖、姑塘湖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范围为排涝泵站最高运行内水位(姑塘小湖15.00m、尹家湖15.00m、姑塘湖17.50m)与湖岸交线所围成的区域,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20m。
二、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的法律禁止行为
1.禁止在河道(湖泊)、沙洲、滩地圈圩垦殖或者堵河并圩。
2.禁止种植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芦苇等阻水植物,禁止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杂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4.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湖岸)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湖泊)行洪的活动。
5.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6.非法修建阻水、排水设施,非法采砂,非法捕捞。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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