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陆康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汕尾陆康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批准《汕尾*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
联系电话:0660-*
传 真:06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潭西镇潭东村东管区广汕公路法留山路段南侧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汕尾* (略) 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潭西镇潭东村东管区广汕公路法留山路段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3′25.506″,北纬22°57′1.728″),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9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门诊、住院病区、食堂、员工宿舍、门卫值班室、发电机房、车库及配套设施等,内设有内科(限门诊,不设专科),精神科(限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限针灸专业、推拿专业、康复医学专业),设置床位150张,门诊平均每天就诊人数约8人。本项目医务人员合计为75人, (略) 住宿员工50人,医院设有食堂。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一体化设施工艺为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2的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 (GB/T 25499-2010) 的较严值要求,回用于绿地灌溉,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厨房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 小型标准要求;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收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须加盖密闭,加强污水设施管理及周边绿化,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的防渗漏等有效措施,确保臭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安装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 (略)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医疗废物、废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规范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交由有资 (略) 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批准《汕尾*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东海镇北堤路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
联系电话:0660-*
传 真:06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尾*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尾*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潭西镇潭东村东管区广汕公路法留山路段南侧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汕尾* (略) 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潭西镇潭东村东管区广汕公路法留山路段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3′25.506″,北纬22°57′1.728″),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9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门诊、住院病区、食堂、员工宿舍、门卫值班室、发电机房、车库及配套设施等,内设有内科(限门诊,不设专科),精神科(限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限针灸专业、推拿专业、康复医学专业),设置床位150张,门诊平均每天就诊人数约8人。本项目医务人员合计为75人, (略) 住宿员工50人,医院设有食堂。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一体化设施工艺为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2的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 (GB/T 25499-2010) 的较严值要求,回用于绿地灌溉,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厨房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 小型标准要求;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收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须加盖密闭,加强污水设施管理及周边绿化,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的防渗漏等有效措施,确保臭气无组织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安装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 (略)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医疗废物、废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规范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交由有资 (略) 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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