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锅炉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拟审批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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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锅炉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拟审批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对“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锅炉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拟受理、拟审批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二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B区)邮编:*,电话:0911-*,传真:0911-*,电子邮箱:*@*q.com。

四、公开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 注

1

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锅炉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陕西 (略) (略) 内

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

西安 (略)

本项目为锅炉供热系统辅助改造,属于单体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482.38m2。层数为2层,一层层高6.6米,二层层高3.3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位于1层,软水制备能力800m3/d。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备注:该项目内容不涉及涉密信息。

正文.docx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对“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锅炉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拟受理、拟审批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二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B区)邮编:*,电话:0911-*,传真:0911-*,电子邮箱:*@*q.com。

四、公开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 注

1

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锅炉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陕西 (略) (略) 内

陕西 (略) 延安卷烟厂

西安 (略)

本项目为锅炉供热系统辅助改造,属于单体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482.38m2。层数为2层,一层层高6.6米,二层层高3.3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位于1层,软水制备能力800m3/d。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备注:该项目内容不涉及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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