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发改投资〔2023〕84号关于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德发改投资〔2023〕84号关于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复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建函〔2023〕14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扎实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盘活闲置资源助农增收,打造和美乡村,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同意建设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建设地点: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
四、项目名称: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五、项目业主: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包括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等配套设施、污水处理、村庄环境节点整治、微菜园、微果园、微田园拆除整治、建设100米产业路、建设大棚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等。
七、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措施。
八、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组织形式: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40万元,资金来源为粤桂帮扶协作财政资金500万元及县本级财政资金40万元。
十、建设年限:2023年7月—2023年10月。
请据此批复及项目代码开展其他的各项目前期工作,待完成项目全部前期工作并确保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请你单位自接到批复文后,按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进度。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 16 |
建安工程 | | | | | | √ | | 357.32 |
工程监理 | | | | | | | √ | 10.1 |
设备采购 | | | | | | √ | | 105.36 |
基本预备费 | | | | | | | √ | 25.71 |
其他 | | | | | | | | 25.51 |
合计 | | | | | | | | 540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项目估算总投资54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估算价为357.32万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设备采购估算价为105.36万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鉴于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均低于100万元,故不采用招标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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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复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建函〔2023〕14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扎实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盘活闲置资源助农增收,打造和美乡村,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同意建设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建设地点: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
四、项目名称: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五、项目业主: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包括室内全彩LED显示屏等配套设施、污水处理、村庄环境节点整治、微菜园、微果园、微田园拆除整治、建设100米产业路、建设大棚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等。
七、工程建设方案、环境影响: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环境保护措施。
八、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组织形式: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40万元,资金来源为粤桂帮扶协作财政资金500万元及县本级财政资金40万元。
十、建设年限:2023年7月—2023年10月。
请据此批复及项目代码开展其他的各项目前期工作,待完成项目全部前期工作并确保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请你单位自接到批复文后,按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进度。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德保县隆桑镇大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 16 |
建安工程 | | | | | | √ | | 357.32 |
工程监理 | | | | | | | √ | 10.1 |
设备采购 | | | | | | √ | | 105.36 |
基本预备费 | | | | | | | √ | 25.71 |
其他 | | | | | | | | 25.51 |
合计 | | | | | | | | 540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项目估算总投资54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估算价为357.32万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设备采购估算价为105.36万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鉴于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均低于100万元,故不采用招标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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