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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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负责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51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略) 现有铁路运力不足、运费偏高、调度机制不健全,长治、吕梁、 (略) 一些已建成的铁路专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略)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的要求。

二、整改措施

加强运输协调,做好路企有效衔接;加强项目储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加强清洁运输改造。

三、整改完成情况

开发区积极推进清洁运输,合理安排运输工作,在2022年、2023年度全国范围内共计出售*醇货车1000余台,省内500余台,为清洁运输做出贡献。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共10天) (略) 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卢浩然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63.com

2023年12月1日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负责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51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略) 现有铁路运力不足、运费偏高、调度机制不健全,长治、吕梁、 (略) 一些已建成的铁路专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略)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的要求。

二、整改措施

加强运输协调,做好路企有效衔接;加强项目储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加强清洁运输改造。

三、整改完成情况

开发区积极推进清洁运输,合理安排运输工作,在2022年、2023年度全国范围内共计出售*醇货车1000余台,省内500余台,为清洁运输做出贡献。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共10天) (略) 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卢浩然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63.com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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