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永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片6寸-70寸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淮北永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片6寸-70寸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杜环行〔2023〕40号

关于淮北 (略) 年产800万片

(6寸-70寸)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北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800万片(6寸-70寸)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租 (略) 杜集区朔里镇纵楼 (略) 道交叉口东北侧众创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为3780m2,总建筑面积11340m2。一到三层为生产车间,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无尘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800万片(6寸-70寸)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3〕20号),备案代码:2305-*-04-01-*。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55%。本项目的建 (略) 朔里镇总体规划。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为负压密闭车间;AF镀膜工序废气、喷膜工序废气、印刷工序废气分别采用侧吸式集气罩收集,经管道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标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排放限值;由于本项目印刷工序、AF镀膜工序及喷膜工序共用一套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由一个排气筒(DA001)排放,AF镀膜及喷膜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排放限值;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中表A.1规定的限值。

同时,非*烷总烃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非*烷总烃:0.158吨/年)。

2、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切削液配制废水进入切削液做危废处理,不外排;扫光工序产生的扫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与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及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入龙河。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边角料、废包装、不合格产品、废滤芯、废RO膜、废抛光粉等一般固废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清洗剂、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原料桶/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硝酸钾、废UV保护油、废无尘抹布、废切削液、废原料桶/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硝酸钾、废UV保护油、废无尘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钢化车间、清洗车间、仓库、危险化学品库等重点区域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7、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朔里镇环保站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12月12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朔里镇环保站。

淮杜环行〔2023〕40号关于淮北永信光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淮杜环行〔2023〕40号

关于淮北 (略) 年产800万片

(6寸-70寸)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北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800万片(6寸-70寸)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租 (略) 杜集区朔里镇纵楼 (略) 道交叉口东北侧众创产业园内,占地面积约为3780m2,总建筑面积11340m2。一到三层为生产车间,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无尘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800万片(6寸-70寸)触摸屏及盖板、超薄柔性折叠屏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3〕20号),备案代码:2305-*-04-01-*。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55%。本项目的建 (略) 朔里镇总体规划。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为负压密闭车间;AF镀膜工序废气、喷膜工序废气、印刷工序废气分别采用侧吸式集气罩收集,经管道输送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标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排放限值;由于本项目印刷工序、AF镀膜工序及喷膜工序共用一套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由一个排气筒(DA001)排放,AF镀膜及喷膜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参照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排放限值;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中表A.1规定的限值。

同时,非*烷总烃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非*烷总烃:0.158吨/年)。

2、实行雨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切削液配制废水进入切削液做危废处理,不外排;扫光工序产生的扫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与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及龙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入龙河。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边角料、废包装、不合格产品、废滤芯、废RO膜、废抛光粉等一般固废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清洗剂、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原料桶/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硝酸钾、废UV保护油、废无尘抹布、废切削液、废原料桶/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硝酸钾、废UV保护油、废无尘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钢化车间、清洗车间、仓库、危险化学品库等重点区域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7、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朔里镇环保站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12月12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朔里镇环保站。

淮杜环行〔2023〕40号关于淮北永信光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