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拟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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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拟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决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通信地址: (略) 西山路167号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023年12月1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环评类别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环评审查情况

备注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文山 (略)

(略) 马塘工业园区白革龙村

新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春榕 (略)

总投资41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5万元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7914.8882m2,总建筑面积8320.00m2,项目主要由炉渣处理车间及辅助配套设施组成。其中炉渣处理车间建筑占地面积约为4560.00m2、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为343.80m2、食堂位于办公楼一层;炉渣处理车间设置炉渣贮存区、炉渣分选区、沉淀水池区、成品砂堆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其余为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配电房、厂区内部道路等。

施工期:

1、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等。

(1)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适时洒水降尘;

(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减速标志,控制车速,减缓运输扬尘;

(3)物料运输车辆密闭盖板,防止运输途中物料泼洒;

2、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工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及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2)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设置防雨设备,施工材料堆放场地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渗漏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3)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沉淀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3、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合理选择施工方法,避免连续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同时加强高噪声设备的控制与管理;

(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大;

(4)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

(5)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置于棚内操作间操作。

4、施工固废

(1)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禁止混合堆放;

(2)合理处置固废,可回收重复利用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余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

(1)炉渣进料废气排放口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7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3)炉渣运输车辆扬尘篷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

(4)炉渣和砂料堆场采用厂房密闭、洒水降尘。

2、运营期废水

(1)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2)砂料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初期雨水,已建设1座200m3初期雨水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通过管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3、运营期噪声

(1)对强噪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单独设置厂房;

(2)加强管理,对原料运输下料时,应做到轻卸、缓放、严禁夜间卸料;

(3)对震动性声源设置减震垫或减震器;

(4)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处理;

(5)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

4、运营期固废

(1)职工的生活垃圾经收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2)未燃尽垃圾、摇床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3)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严格按“三同时”的原则设计和施工,持续贯彻落实“总量控制”,强化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转的条件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可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决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通信地址: (略) 西山路167号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023年12月1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环评类别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环评审查情况

备注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文山 (略)

(略) 马塘工业园区白革龙村

新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春榕 (略)

总投资41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5万元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7914.8882m2,总建筑面积8320.00m2,项目主要由炉渣处理车间及辅助配套设施组成。其中炉渣处理车间建筑占地面积约为4560.00m2、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为343.80m2、食堂位于办公楼一层;炉渣处理车间设置炉渣贮存区、炉渣分选区、沉淀水池区、成品砂堆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其余为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配电房、厂区内部道路等。

施工期:

1、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等。

(1)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适时洒水降尘;

(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减速标志,控制车速,减缓运输扬尘;

(3)物料运输车辆密闭盖板,防止运输途中物料泼洒;

2、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工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及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2)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设置防雨设备,施工材料堆放场地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渗漏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3)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沉淀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3、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合理选择施工方法,避免连续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同时加强高噪声设备的控制与管理;

(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大;

(4)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

(5)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置于棚内操作间操作。

4、施工固废

(1)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禁止混合堆放;

(2)合理处置固废,可回收重复利用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余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

(1)炉渣进料废气排放口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7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3)炉渣运输车辆扬尘篷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

(4)炉渣和砂料堆场采用厂房密闭、洒水降尘。

2、运营期废水

(1)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2)砂料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初期雨水,已建设1座200m3初期雨水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通过管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3、运营期噪声

(1)对强噪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单独设置厂房;

(2)加强管理,对原料运输下料时,应做到轻卸、缓放、严禁夜间卸料;

(3)对震动性声源设置减震垫或减震器;

(4)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处理;

(5)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

4、运营期固废

(1)职工的生活垃圾经收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2)未燃尽垃圾、摇床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3)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严格按“三同时”的原则设计和施工,持续贯彻落实“总量控制”,强化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转的条件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可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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