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基于3D打印高端零部件快速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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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基于3D打印高端零部件快速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基于3D打印高端零部件快速制造生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基于3D打印高端零部件快速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芜湖中政 (略)

公示时间

2023.12.12-2023.12.19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繁昌经济开发区,现为了 (略) 场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在不改变原有产能的基础上,计划启动年产300吨基于3D打印高端零部件快速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在3D打印示范车间内新增新增3D打印机、行车、电磁配铁系统、自动加料车、AGV、叉车等设备,并新租赁一位于3D打印示范车间西侧的智能装备空厂房,新增淬火槽、焊接房、逆变电焊机、氩弧焊、氧燃气焊、抛丸机、除尘式砂轮机、加工机床、箱式时效窑、电热炉等设备。已于2023年10月12日 (略) 繁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繁开【2023】52号)。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时效处理工艺产生的冷却池循环水及生活用水,冷却池循环水定期补充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需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接管高安污水处理厂。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应遵循“应收尽收、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焊接颗粒物、打磨颗粒物经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减震或加消声器、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使得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做好固废处置,废金属屑、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落实环境风险措施,液体物料储存容器下方设置托盘,泄露液料采用沙子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配备相应风险防范物资,危废暂存库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3-*

通讯地址

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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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基于3D打印高端零部件快速制造生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

拟批准环评报告表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00吨基于3D打印高端零部件快速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芜湖中政 (略)

公示时间

2023.12.12-2023.12.19

项目概况:

该项 (略) 繁昌经济开发区,现为了 (略) 场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在不改变原有产能的基础上,计划启动年产300吨基于3D打印高端零部件快速制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在3D打印示范车间内新增新增3D打印机、行车、电磁配铁系统、自动加料车、AGV、叉车等设备,并新租赁一位于3D打印示范车间西侧的智能装备空厂房,新增淬火槽、焊接房、逆变电焊机、氩弧焊、氧燃气焊、抛丸机、除尘式砂轮机、加工机床、箱式时效窑、电热炉等设备。已于2023年10月12日 (略) 繁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繁开【2023】52号)。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时效处理工艺产生的冷却池循环水及生活用水,冷却池循环水定期补充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需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接管高安污水处理厂。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应遵循“应收尽收、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焊接颗粒物、打磨颗粒物经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减震或加消声器、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使得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做好固废处置,废金属屑、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落实环境风险措施,液体物料储存容器下方设置托盘,泄露液料采用沙子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配备相应风险防范物资,危废暂存库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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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驻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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