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6·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黄岩区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6·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索引号: | */202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6·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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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6·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已于2023年7月13日经区政府批复同意。 2023年6月19日,位于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红四村的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接到事故报案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略) 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经黄岩区人民政府授权,由黄岩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黄岩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等单位有关人员,并邀请 (略) 派员参加,组成黄岩区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6·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对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位于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红四村,道路南起内环线8号立交, (略) 道。工程发 (略) 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于2021年1月6日中标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双方于2021年1月15日签订了《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文件》。 (略) (略) (略) 天桥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29号,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牟某岩,注册资本60000万元,成立于1990年6月4日,主要经营范围有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等项目。公司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0日。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4年8月30日。 (略) 总承包这个工程后,于2021年 (略) (略) 签订了一份《内环8号立交放射线项目结构班组劳务分包合同》,将该工程的结构工程劳务 (略) (略) ,承包方式为:包人工、约定材料、文明施工、税收、管理费等一切施工所需内容。 (略) (略) (略) 椒江区白云街道三台门小区33幢1号3楼301号,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安某斌,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于2020年6月15日,主要经营建筑劳务分包项目。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有效期至2025年7月26日。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3年7月29日。 2021年2月2日,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 (略) 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1年9月1日,该工程经过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后正式开工。 (略) (略) 劳务派遣钢筋班组工人的钢筋预制场地位于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1#、2#、3#桥墩之间的桥下地面,1#、2#和2#、3#桥墩之间的距离都为32米,场地东、西两侧都有围挡,围挡之间的距离约为30米。场地里设有一个二级配电箱和若干个三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里安装有左右排列的五个漏电保护器,箱体位于1#、2#桥墩之间东侧围挡边上,三级配电箱的电源线都连接在这个二级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上。二级配电箱南边有一个三级配电箱,配电箱的东南边有一个钢筋弯曲作业台,作业台的钢筋弯曲机的电源线连接在这个三级配电箱上,三级配电箱的电源线连接到二级配电箱最右侧的漏电保护器上,作业台南端离二级配电箱约10米。2#、3#桥墩之间东侧围挡边上设有一个三级配电箱,配电箱西南边约2米远处长期放置一个灰色电焊机,电源线连接在边上的三级配电箱里。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3年6月19日上午6时许, (略) (略) 钢筋班组部分工人开始到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1#、2#、3#桥墩之间的桥下作业现场进行作业。当天上午,钢筋工葛某春在2#、3#桥墩之间的场地内负责操作灰色电焊机进行钢筋制件的电焊作业。上午9时46分许,钢筋班组负责人蒋某法送过来一个黄色电焊机,让葛某春接起来测试是否可以使用。9时50分许,葛某春开始接黄色电焊机的电源线。他将电源线的一头接到电焊机上后,发现现场的三级配电箱都已接上用电设备,没有多余的三级配电箱可以用来连接这个电焊机的电源线,于是他将电源线的另一头接到不远处的二级配电箱里。接线时,他先将配电箱里最右侧的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关掉,把电源线接到这个漏电保护器下方的接线端后,再将开关打开。 中午12时30分许,钢筋工管某来到现场准备上班。13时18分许,葛某春将黄色电焊机搬到灰色电焊机东北边约1米远处(离二级配电箱约10米远),之后和管某来一起进行电焊等作业。但是这台黄色电焊机存在一些故障,无法正常使用。13时36分许,蒋某法来到作业现场,管某来和葛某春向蒋某法反映黄色电焊机存在的故障情况,蒋某法便派人送另外一个电焊机过来。15时34分许,一台红色电焊机被人送到现场。16时30分许,管某来把红色电焊机搬到灰色电焊机南边约1米远处,发现边上的三级配电箱已连接上灰色电焊机的电源线,无法再将红色电焊机的电源线连接在上面。随后,管某来打算将黄色电焊机上的电源线拆下来接到红色电焊机上去,他先去把二级配电箱里连接黄色电焊机电源线的漏电保护器开关关上,再回到电焊机旁边,蹲在灰色电焊机的北侧拆黄色电焊机上的电源线。16时34分许,在钢筋弯曲作业台上作业的毛某春和杨某顺发现他们使用的钢筋弯曲机没电了,以为是连接钢筋弯曲机的漏电保护器开关自动跳闸了,毛某春便径直去开启二级配电箱里最右侧的漏电保护器的开关。此时管某来刚好把黄色电焊机的电源线拆下来拿在手上,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马上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但在救护车到达前,无人对管某来实施急救措施。16时47分许,救护车到达现场,立即将管某 (略) (略) 抢救,但管某来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17时55分许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管某来,男,58岁,汉族, (略) 人,身份证号码为33点击查看>>**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7X, (略) (略) 劳务分包的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钢筋班组工人。 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和对有关人员的调查,经分析认为此次事故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 1.管某来安全意识淡薄,在拆电源线时未先将接在配电箱里的一端拆下,而是仅将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关上,关上开关时又没有明确告知周边工人相关情况,随后直接去拆另一端的电源线,导致本次事故发生。 2.毛某春安全意识淡薄,在看到作业台的钢筋弯曲机没电时,没有询问周边工人相关情况,径直去开启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导致管某来发生触电事故。 (二)间接原因 1. (略) (略) 对1#、2#、3#桥墩之间的桥下地面施工现场的三级配电箱配备不足;未按照规定在各配电箱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警示标志,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对钢筋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组织钢筋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 (略) (略) 主要负责人安某斌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电工巡检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电气设备连接配电箱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未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 (略) (略) 钢筋工葛某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将电焊机的电源线直接连接到二级配电箱。 4. (略) (略) 电工蔡某福安全巡检不到位,当天上午未对事故现场的配电箱进行巡检,当天下午事故发生后才对事故现场的配电箱进行巡检。 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一般触电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管某来,安全意识淡薄,拆电源线时未先将接在配电箱里的一端拆下,而是仅将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关上,关上开关时又没有明确告知周边工人相关情况,随后直接去拆另一端的电源线,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毛某春安全意识淡薄,在看到作业台的钢筋弯曲机没电时,没有询问周边工人相关情况,径直去开启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导致管某来发生触电事故死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 (略) (略)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安某斌, (略) (略) 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六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五)葛某春, (略) (略) 钢筋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将电焊机的电源线直接连接到二级配电箱, (略) (略)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蔡某福, (略) (略) 电工,安全巡检不到位, (略) (略)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略) (略) 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总结。 (一)要在施工现场合理设置临时用电配电系统,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三级配电箱,并在各配电箱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警示标志。 (二)要组织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 (三)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要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或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并把检查和处理情况记录在案;要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要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黄岩区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6·19” 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 2023年7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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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6·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已于2023年7月13日经区政府批复同意。 2023年6月19日,位于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红四村的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接到事故报案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略) 令第493号)有关规定,经黄岩区人民政府授权,由黄岩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黄岩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等单位有关人员,并邀请 (略) 派员参加,组成黄岩区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6·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对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位于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红四村,道路南起内环线8号立交, (略) 道。工程发 (略) 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于2021年1月6日中标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双方于2021年1月15日签订了《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文件》。 (略) (略) (略) 天桥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29号,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牟某岩,注册资本60000万元,成立于1990年6月4日,主要经营范围有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等项目。公司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0日。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4年8月30日。 (略) 总承包这个工程后,于2021年 (略) (略) 签订了一份《内环8号立交放射线项目结构班组劳务分包合同》,将该工程的结构工程劳务 (略) (略) ,承包方式为:包人工、约定材料、文明施工、税收、管理费等一切施工所需内容。 (略) (略) (略) 椒江区白云街道三台门小区33幢1号3楼301号,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安某斌,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于2020年6月15日,主要经营建筑劳务分包项目。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有效期至2025年7月26日。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3年7月29日。 2021年2月2日,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 (略) 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1年9月1日,该工程经过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后正式开工。 (略) (略) 劳务派遣钢筋班组工人的钢筋预制场地位于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1#、2#、3#桥墩之间的桥下地面,1#、2#和2#、3#桥墩之间的距离都为32米,场地东、西两侧都有围挡,围挡之间的距离约为30米。场地里设有一个二级配电箱和若干个三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里安装有左右排列的五个漏电保护器,箱体位于1#、2#桥墩之间东侧围挡边上,三级配电箱的电源线都连接在这个二级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上。二级配电箱南边有一个三级配电箱,配电箱的东南边有一个钢筋弯曲作业台,作业台的钢筋弯曲机的电源线连接在这个三级配电箱上,三级配电箱的电源线连接到二级配电箱最右侧的漏电保护器上,作业台南端离二级配电箱约10米。2#、3#桥墩之间东侧围挡边上设有一个三级配电箱,配电箱西南边约2米远处长期放置一个灰色电焊机,电源线连接在边上的三级配电箱里。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3年6月19日上午6时许, (略) (略) 钢筋班组部分工人开始到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1#、2#、3#桥墩之间的桥下作业现场进行作业。当天上午,钢筋工葛某春在2#、3#桥墩之间的场地内负责操作灰色电焊机进行钢筋制件的电焊作业。上午9时46分许,钢筋班组负责人蒋某法送过来一个黄色电焊机,让葛某春接起来测试是否可以使用。9时50分许,葛某春开始接黄色电焊机的电源线。他将电源线的一头接到电焊机上后,发现现场的三级配电箱都已接上用电设备,没有多余的三级配电箱可以用来连接这个电焊机的电源线,于是他将电源线的另一头接到不远处的二级配电箱里。接线时,他先将配电箱里最右侧的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关掉,把电源线接到这个漏电保护器下方的接线端后,再将开关打开。 中午12时30分许,钢筋工管某来到现场准备上班。13时18分许,葛某春将黄色电焊机搬到灰色电焊机东北边约1米远处(离二级配电箱约10米远),之后和管某来一起进行电焊等作业。但是这台黄色电焊机存在一些故障,无法正常使用。13时36分许,蒋某法来到作业现场,管某来和葛某春向蒋某法反映黄色电焊机存在的故障情况,蒋某法便派人送另外一个电焊机过来。15时34分许,一台红色电焊机被人送到现场。16时30分许,管某来把红色电焊机搬到灰色电焊机南边约1米远处,发现边上的三级配电箱已连接上灰色电焊机的电源线,无法再将红色电焊机的电源线连接在上面。随后,管某来打算将黄色电焊机上的电源线拆下来接到红色电焊机上去,他先去把二级配电箱里连接黄色电焊机电源线的漏电保护器开关关上,再回到电焊机旁边,蹲在灰色电焊机的北侧拆黄色电焊机上的电源线。16时34分许,在钢筋弯曲作业台上作业的毛某春和杨某顺发现他们使用的钢筋弯曲机没电了,以为是连接钢筋弯曲机的漏电保护器开关自动跳闸了,毛某春便径直去开启二级配电箱里最右侧的漏电保护器的开关。此时管某来刚好把黄色电焊机的电源线拆下来拿在手上,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马上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但在救护车到达前,无人对管某来实施急救措施。16时47分许,救护车到达现场,立即将管某 (略) (略) 抢救,但管某来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17时55分许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管某来,男,58岁,汉族, (略) 人,身份证号码为33点击查看>>**9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7X, (略) (略) 劳务分包的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钢筋班组工人。 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和对有关人员的调查,经分析认为此次事故的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 1.管某来安全意识淡薄,在拆电源线时未先将接在配电箱里的一端拆下,而是仅将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关上,关上开关时又没有明确告知周边工人相关情况,随后直接去拆另一端的电源线,导致本次事故发生。 2.毛某春安全意识淡薄,在看到作业台的钢筋弯曲机没电时,没有询问周边工人相关情况,径直去开启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导致管某来发生触电事故。 (二)间接原因 1. (略) (略) 对1#、2#、3#桥墩之间的桥下地面施工现场的三级配电箱配备不足;未按照规定在各配电箱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警示标志,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对钢筋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组织钢筋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 (略) (略) 主要负责人安某斌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电工巡检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电气设备连接配电箱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未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 (略) (略) 钢筋工葛某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将电焊机的电源线直接连接到二级配电箱。 4. (略) (略) 电工蔡某福安全巡检不到位,当天上午未对事故现场的配电箱进行巡检,当天下午事故发生后才对事故现场的配电箱进行巡检。 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一般触电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管某来,安全意识淡薄,拆电源线时未先将接在配电箱里的一端拆下,而是仅将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关上,关上开关时又没有明确告知周边工人相关情况,随后直接去拆另一端的电源线,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其责任。 (二)毛某春安全意识淡薄,在看到作业台的钢筋弯曲机没电时,没有询问周边工人相关情况,径直去开启漏电保护器的开关,导致管某来发生触电事故死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 (略) (略)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安某斌, (略) (略) 主要负责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六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黄岩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五)葛某春, (略) (略) 钢筋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将电焊机的电源线直接连接到二级配电箱, (略) (略)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蔡某福, (略) (略) 电工,安全巡检不到位, (略) (略)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略) (略) 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总结。 (一)要在施工现场合理设置临时用电配电系统,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三级配电箱,并在各配电箱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安全警示标志。 (二)要组织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 (三)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要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或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并把检查和处理情况记录在案;要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要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黄岩区内环线8号立交放射线工程“6·19” 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 2023年7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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