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的批复
平阳县水利局文件
平水政审〔2020〕48号
关于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的批复
嘉利达(平阳) (略) :
你单位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申报的涉河涉堤建设项目材料(项目代码:2020-*-44-03-*)及委托浙江 (略) 编制的《嘉利达(平阳) (略) 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略) 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略) 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嘉利达(平阳) (略) 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建设工 (略) 鳌江镇钱仓社区东江工业园区东江村。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建设工程设计供热管道总长565m,其中1#(桩号0+137)和2#(桩号0+426)桁架管道跨河河道分别为新屋河、竹楼河。跨河桁架管道长度分别为26m(新屋河)和12m(竹楼河),管底高程5.60m;其余管道(除穿越G15(甬台温高速)、G104国道)直埋于现状农田边道路以下,长度263m,管顶覆土1.2-1.6m。本次管道工程建设后,不会造成水位雍高,未改变该处河道宽度、河底高程及河道过流面积满足《 (略) 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试行)》的规范要求。
二、本工程基本满足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和水利相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嘉利达(平阳) (略) 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涉河涉堤建设方案。你单位应按照《嘉利达(平阳) (略) 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防洪评价的要求,确保行洪安全。
三、本工程桁架管道均为跨河设计,未占用水域面积及水域容积。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若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应及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五、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供热管道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六、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七、施工中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如产生涉河废弃物的,你单位须及时予以清除。如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地损坏驳岸等水利设施,你单位应及时予以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八、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涉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九、你单位若不服本批复,可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平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承诺书、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协议说明、平面布置总图、1#、2#架空管道断面图。
平阳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2日印发
平阳县水利局文件
平水政审〔2020〕48号
关于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的批复
嘉利达(平阳) (略) :
你单位通过投资在线平台3.0系统申报的涉河涉堤建设项目材料(项目代码:2020-*-44-03-*)及委托浙江 (略) 编制的《嘉利达(平阳) (略) 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略) 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略) 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嘉利达(平阳) (略) 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建设工 (略) 鳌江镇钱仓社区东江工业园区东江村。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建设工程设计供热管道总长565m,其中1#(桩号0+137)和2#(桩号0+426)桁架管道跨河河道分别为新屋河、竹楼河。跨河桁架管道长度分别为26m(新屋河)和12m(竹楼河),管底高程5.60m;其余管道(除穿越G15(甬台温高速)、G104国道)直埋于现状农田边道路以下,长度263m,管顶覆土1.2-1.6m。本次管道工程建设后,不会造成水位雍高,未改变该处河道宽度、河底高程及河道过流面积满足《 (略) 涉河桥梁水利技术规定(试行)》的规范要求。
二、本工程基本满足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和水利相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嘉利达(平阳) (略) 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涉河涉堤建设方案。你单位应按照《嘉利达(平阳) (略) 管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防洪评价的要求,确保行洪安全。
三、本工程桁架管道均为跨河设计,未占用水域面积及水域容积。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若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应及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五、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供热管道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六、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七、施工中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如产生涉河废弃物的,你单位须及时予以清除。如工程建设不可避免地损坏驳岸等水利设施,你单位应及时予以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八、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涉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九、你单位若不服本批复,可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平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承诺书、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协议说明、平面布置总图、1#、2#架空管道断面图。
平阳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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