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大公圩区域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姑孰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江心水厂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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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大公圩区域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姑孰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江心水厂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

当涂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大公圩区域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姑孰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江心水厂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大青山管委会桃花村铝墓冲红旗水库东侧西山河段采用倒虹吸的方式实施De110管网穿越西山河工程、在姑孰镇连千村围乌路旁采用拖拉管的方式实施De110-De630管网穿越穿心沟工程、在江心乡长江支汊两处涉堤段采用爬堤和拖拉管设计及江连河两处涉堤段采用爬堤设计和沿道路地埋的方式实施De110-De355管网穿越工程。

二、同意《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大公圩区域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姑孰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江心水厂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大公圩区域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采用倒虹吸的方式从河底下穿越,过河穿堤处管道采用混凝土支墩,过河处采用倒虹吸的方式过河。入土点坐标为X:*.363,Y:*.630。入土点管底标高为+15.496m,管顶标高为+15.596m,地面标高为+16.490m,管道埋深(即管顶埋深)为0.90m。入土点距东侧堤顶道路15.6m,堤顶高程为+17.190m。出土点的地理坐标为X:*.713,Y:*.478。出土点管底标高为+14.304m,管顶标高为+14.404m,地面标高为+15.398m,管道埋深(即管顶埋深)为1.10m。出土点距西侧堤顶道路6.0m。

姑孰区域改造提升工程姑孰镇连千村围乌路旁有两支管道并行穿越穿心沟,两支管道水平间距为6.0m,De160管在左侧敷设,距离围乌路9.5m。De600管在右侧靠近围乌路一侧敷设,距离围乌路3.5m。其中De160管,穿越处桩号为K5+839.065~K5+938.216,拖拉管设计长度为99.16m。另一支管径为De630管,穿越处桩号为K1+027.779~K1+127.497,拖拉管设计长度为99.72m。

江心水厂区域改造提升工程在长江支汊两处涉堤段采用爬堤和拖拉管设计;江连河两处涉堤段采用爬堤设计和沿道路地埋。其中彭太桥段涉河(长江支汊)两处,在①桩号BCK0+165.273-BCK0+326.117段先采用拖拉管设计,管径为De160管,涉堤段长约161m;后在②桩号BCK0+588.914~BCK0+644.552段采用管道爬堤设计,管径为De160管,涉堤段长约56m。夏村段涉河(江连河)两处,在③桩号KN7+445.510-KN7+506.874段采用爬堤设计,管径为De160管,涉堤段长约61m;后在④桩号KN7+506.874~KN7+601.315段采用沿道路地埋,管径为De160管,涉堤段长约95m。

三、你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对建设方案中提出的充填灌浆、阀门井防渗处理、非工程性防治补救措施等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和施工期堤防安全监测计划,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四、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工程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五、拟建工程开工前,应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报至当涂县水利局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针对塌孔、防汛等情况的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应急局备案,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

六、工程开工时,由我局派员监督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时验收时,应邀请我局派员参加。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审批、核准,本许可自动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内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当涂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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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下载:当水利复字〔2023〕29 号 关于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大公圩区域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姑孰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江心水厂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docx [2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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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大公圩区域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姑孰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江心水厂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大青山管委会桃花村铝墓冲红旗水库东侧西山河段采用倒虹吸的方式实施De110管网穿越西山河工程、在姑孰镇连千村围乌路旁采用拖拉管的方式实施De110-De630管网穿越穿心沟工程、在江心乡长江支汊两处涉堤段采用爬堤和拖拉管设计及江连河两处涉堤段采用爬堤设计和沿道路地埋的方式实施De110-De355管网穿越工程。

二、同意《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大公圩区域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姑孰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当涂县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江心水厂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大公圩区域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采用倒虹吸的方式从河底下穿越,过河穿堤处管道采用混凝土支墩,过河处采用倒虹吸的方式过河。入土点坐标为X:*.363,Y:*.630。入土点管底标高为+15.496m,管顶标高为+15.596m,地面标高为+16.490m,管道埋深(即管顶埋深)为0.90m。入土点距东侧堤顶道路15.6m,堤顶高程为+17.190m。出土点的地理坐标为X:*.713,Y:*.478。出土点管底标高为+14.304m,管顶标高为+14.404m,地面标高为+15.398m,管道埋深(即管顶埋深)为1.10m。出土点距西侧堤顶道路6.0m。

姑孰区域改造提升工程姑孰镇连千村围乌路旁有两支管道并行穿越穿心沟,两支管道水平间距为6.0m,De160管在左侧敷设,距离围乌路9.5m。De600管在右侧靠近围乌路一侧敷设,距离围乌路3.5m。其中De160管,穿越处桩号为K5+839.065~K5+938.216,拖拉管设计长度为99.16m。另一支管径为De630管,穿越处桩号为K1+027.779~K1+127.497,拖拉管设计长度为99.72m。

江心水厂区域改造提升工程在长江支汊两处涉堤段采用爬堤和拖拉管设计;江连河两处涉堤段采用爬堤设计和沿道路地埋。其中彭太桥段涉河(长江支汊)两处,在①桩号BCK0+165.273-BCK0+326.117段先采用拖拉管设计,管径为De160管,涉堤段长约161m;后在②桩号BCK0+588.914~BCK0+644.552段采用管道爬堤设计,管径为De160管,涉堤段长约56m。夏村段涉河(江连河)两处,在③桩号KN7+445.510-KN7+506.874段采用爬堤设计,管径为De160管,涉堤段长约61m;后在④桩号KN7+506.874~KN7+601.315段采用沿道路地埋,管径为De160管,涉堤段长约95m。

三、你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对建设方案中提出的充填灌浆、阀门井防渗处理、非工程性防治补救措施等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和施工期堤防安全监测计划,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四、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工程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五、拟建工程开工前,应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报至当涂县水利局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针对塌孔、防汛等情况的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应急局备案,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调度。

六、工程开工时,由我局派员监督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时验收时,应邀请我局派员参加。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审批、核准,本许可自动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内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当涂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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