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腾龙家园住宅小区三期剩余用地项目G5商业楼,D15、及G10工程
北京市房山区腾龙家园住宅小区三期剩余用地项目G5商业楼,D15、及G10工程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略) 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北京华风腾 (略) 于2022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了北京市房山区腾龙家园住宅小区三期剩余用地项目(G5商业楼,D15、D18-D21及G10工程)水土保持自主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施工单位 (略)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中水环球(北京) (略)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单位北京中水润物 (略) ,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中水润物 (略) ,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单位北京华风腾 (略) 代表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现场资料,查阅相关技术文件并听取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理、监测情况的介绍,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房山区窦店镇下坡店村,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为4.16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包括G5商业楼、D15、D18-D21及G10工程,其中G5商业楼占地1.15公顷,D15、D18-D21及G10工程占地3.01公顷。G5商业楼建筑面积为18291.14平方米,地上13622.78平方米,地下4668.36平方米,D15、D18-D21及G10工程建筑面积56389.86平方米,地上47450.35平方米,地下8939.51平方米。工程于2018年9开工,2023年10月完工,本次验收范围总投资25411.97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
2019年11月25日, (略) 水务局以“京水评审〔2019〕222号”对《 (略) 房山区腾龙家园住宅小区三期剩余用地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53公顷,本次验收的防治责任范围为4.16公顷。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本项目无单独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主体设计单位北京 (略) 已将水土保持设施纳入主体设计中,2018年4月28日,中设建科(北京) (略) 完成了施工图审查。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9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中水润物 (略)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19年4月~2023年11月,监测单位每季度正常开展现场监测工作,监测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规范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并对进场前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统计,针对监测过程中出现的水土流失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并建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区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隐患的区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了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危害。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了过程中的监测季报、土石方月报及监测年报,监测过程资料齐全,监测方法得当。
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的防治措施。永久措施包括:透水砖铺装0.74公顷、集雨池1座/210立方米、景观绿化1.18公顷(含下凹式绿地0.87公顷)。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经按照水影响评价报告要求,落实了防治任务,作业范围控制在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保持效果显著,水土保持设施已开始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水土保持整体布局合理,体系完善,水土保持功能健全,满足项目运行期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9年7月,北京中水润物 (略)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完成后,通过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于2023年12月编写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完善,较好的控制了水土流失的产生。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合格,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满足运行期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为10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14,拦渣率为99%,不涉及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为100%,林草覆盖率为28.36%,水土流失防治总体指标满足水影响评价批复的防治目标。
本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管护责任明确,运行情况较好。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防治要求,建设扰动过程中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能够达到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补偿费已依法缴纳,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由北京华风腾 (略) 负责,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后续管理与维护,保证水土保持设施长期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后续如发生移交水土保持管护责任同部进行移交,并完善项目的移交手续。
建设单位:北京华风腾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中水润物 (略)
监测单位:北京中水润物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房山区
备注: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略) 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北京华风腾 (略) 于2022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了北京市房山区腾龙家园住宅小区三期剩余用地项目(G5商业楼,D15、D18-D21及G10工程)水土保持自主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施工单位 (略)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中水环球(北京) (略) ,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单位北京中水润物 (略) ,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中水润物 (略) ,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单位北京华风腾 (略) 代表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现场资料,查阅相关技术文件并听取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理、监测情况的介绍,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房山区窦店镇下坡店村,项目本次验收范围为4.16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包括G5商业楼、D15、D18-D21及G10工程,其中G5商业楼占地1.15公顷,D15、D18-D21及G10工程占地3.01公顷。G5商业楼建筑面积为18291.14平方米,地上13622.78平方米,地下4668.36平方米,D15、D18-D21及G10工程建筑面积56389.86平方米,地上47450.35平方米,地下8939.51平方米。工程于2018年9开工,2023年10月完工,本次验收范围总投资25411.97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
2019年11月25日, (略) 水务局以“京水评审〔2019〕222号”对《 (略) 房山区腾龙家园住宅小区三期剩余用地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53公顷,本次验收的防治责任范围为4.16公顷。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本项目无单独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主体设计单位北京 (略) 已将水土保持设施纳入主体设计中,2018年4月28日,中设建科(北京) (略) 完成了施工图审查。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9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中水润物 (略)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19年4月~2023年11月,监测单位每季度正常开展现场监测工作,监测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规范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并对进场前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统计,针对监测过程中出现的水土流失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并建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区易产生水土流失的隐患的区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了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危害。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了过程中的监测季报、土石方月报及监测年报,监测过程资料齐全,监测方法得当。
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的防治措施。永久措施包括:透水砖铺装0.74公顷、集雨池1座/210立方米、景观绿化1.18公顷(含下凹式绿地0.87公顷)。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经按照水影响评价报告要求,落实了防治任务,作业范围控制在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保持效果显著,水土保持设施已开始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水土保持整体布局合理,体系完善,水土保持功能健全,满足项目运行期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9年7月,北京中水润物 (略)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完成后,通过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于2023年12月编写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完善,较好的控制了水土流失的产生。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合格,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满足运行期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为10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14,拦渣率为99%,不涉及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为100%,林草覆盖率为28.36%,水土流失防治总体指标满足水影响评价批复的防治目标。
本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管护责任明确,运行情况较好。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防治要求,建设扰动过程中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能够达到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补偿费已依法缴纳,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由北京华风腾 (略) 负责,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后续管理与维护,保证水土保持设施长期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后续如发生移交水土保持管护责任同部进行移交,并完善项目的移交手续。
建设单位:北京华风腾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中水润物 (略)
监测单位:北京中水润物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房山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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