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中元汇吉生物科技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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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中元汇吉生物科技园建设项目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话(带传真): *。地址:大渡口区春晖南路9号春晖大楼3楼。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中元汇吉生物科技园建设项目

(略) 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C区太康路

中元汇吉 (略)

重庆 (略)

1、新建试剂生产车间、仪器生产车间、综合楼、质检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生产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57276平方米。

2、生产体外诊断试剂包括POCT诊断试剂盒、生化检测试剂盒、血球检测试剂、尿液检测试纸、尿液分析用鞘液、病理试剂、化学发光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盒、核酸检测试剂盒、病毒采样管、样本释放剂、微生物-血培养试剂、微生物-药敏检测板和质谱试剂,生产的医用诊断设备包括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和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一、施工周期

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营地临时设置容积为2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处的容积为50m3的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堆存的沙粉、建筑垃圾等材料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固废处置措施: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废水防治措施:(1)有毒废水处理措施:拟在厂区试剂楼负一楼建设化学淬灭系统+一座车间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m3/d,化学淬灭系统采用“过量次氯酸钠+臭氧氧化”工艺对叠氮化钠和氰化物进行淬灭,车间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A2/O+MBR+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工艺,根据和尔泰工程 (略) 实验报告及委托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化工实验室)对有毒废水处理后的水质检测结果,处理后的水样中叠氮化物未检出(<0.32mg/L),由于氰化物使用量很少主要进入了产品中,处理前的废水中氰化物未检出,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 3962-2015),氰化物、叠氮化物均不能检出),排入厂区污水观察池,若池中鱼类正常生长,污水观察池出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清水池,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建桥C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跳磴河。若出现鱼类死亡,立即排查原因,有毒废水重新进行处理。

(2)一般生产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在厂区南部建设1座一般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900m3/d,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出水可满足建桥C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项目一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 3962-2015))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建桥C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跳磴河最终排入长江。(3)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软水制备系统废水。项目在厂区南部建设2座60m3的生化池,设计处理规模720m3/d,厂区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软水制备系统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 3962-2015))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建桥C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防治措施:(1)尿液检测试纸生产废气。涉及挥发性有机溶剂使用的溶液配制环节在落地式通风橱中进行,废气经通风橱全部收集后与浸渍干燥废气一起经管道引至试剂楼屋顶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2)核酸提取试剂盒生产废气。称量配液间密闭,废气全部经通风换气系统引至屋顶(高度23m)排放:(3)传感膜制备废气。烘干箱密闭,烘干废气全部抽至屋顶经管道引至屋顶的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4)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设置集中抽风系统使仓库处于微负压状态,废气引至屋顶的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5)锅炉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锅炉烟气经2根15m高排气筒(内径0.6m)排放;(6)污水处理站废气。2座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喷淋碱洗塔+水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内径0.4m)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厂区内各噪声源经安装消声器、减震、墙体隔声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处均能够满足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设施:(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纯水制备装置废滤芯、纯水制备装置废树脂、废原料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组装废边角料、医疗器械组装损耗件、废试纸条、不合格器械和一般污水处理站污泥,分类收集后,医疗器械组装损耗件和不合格器械在废品仓库中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在污泥间暂存,其余一般固废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分别交由由生产厂家、 (略) 统一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2)危险废物:本项目生物科技园产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试剂瓶、废一次性耗材、废液、废边角料、试剂盒检验废物、不合格品、废滤芯、医疗器械检测一次性耗材、医疗器械检验废液、废胶、废胶包装盒、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生物安全柜废过滤介质、有毒废水处理站污泥和回用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生产过程中涉及感染性的血清、细菌提取物等首先采用高压蒸汽灭菌锅进行灭活处理,各类危废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 (略) 处置。(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设计阶段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拟建项目位于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内,生产装置集中布置,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等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在项目设计期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功能分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管理区宜相对集中分别布置,各建构筑物之间预留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建构筑物内外道路畅通并形成环状,以利消防和安全疏散。厂内道路的布置应能够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及环境卫生的要求。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并参照《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进行设备、厂房的防火防爆设计。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应根据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设置消火栓,配置灭火器。危险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厂区有毒污水处理站设计双电源(一用一备)供电系统,避免停电造成有毒废水事故排放。

(2)生产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如生产过程必须有全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有专人负责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安全设备及防护设备的使用情况;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和互救。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区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规定;凡容易发生事故或危及生命安全的场所、设备以及需要提醒操作人员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在各区域设置危化品周知卡;装置设物料走向、厂区设风向标等。危化品装卸、输送过程严格执行消除静电措施,操作人员进场前需经触摸式静电消除设施消除静电,运输车辆设置拖地式静电消除装置,相关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建设单位应参照GB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在各危险品储存间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就地进行浓度显示及声光报警, (略) 厂区值班室内,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事故、处理事故。为防止*类仓库或罐区安装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出现故障,失去效果,工厂还应配备2套便携式的报警仪,以便人员巡检时使用。生产过程中须定专人定期对生产设备、仪器仪表等进行巡检,保证其正常使用。在检修过程中需动火焊接时,一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同时,为防止中毒事件发生,要保证有毒气体含量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厂区*类仓库、*类液体罐区、试剂楼区域、仓库区域、一般污水处理站和有毒污水处理站区域和危废暂存间地面做好防渗措施,并设置好导流沟,以便收集泄漏的物料。有毒污水处理站综合调节池设置双水泵,并建设专门管道接通事故池,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将厂区有毒废水输送至事故池暂存;同时,应加强对有毒污水处理站的管理,避免出现事故排放。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增强操作人员的责任心,防止和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防爆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点的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

(3)储存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类仓库和*类液体罐区配备完善的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合理选择电气设备和监控系统,安装报警设施和自动灭火系统,配备消防栓、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工具;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配置个人静电防护用品。*类液体集输管线设置自动截断阀,选用密闭性能良好的截断阀,保证可拆连接部位的密封性能。*类液体罐区安装泄漏报警设施和自动灭火系统,设置就地检测液位、压力、温度的仪表,储罐区内应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并在仪表室内设置远传仪表和报警装置。应参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在*类仓库内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就地进行浓度显示及声光报警, (略) 厂区值班室内,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事故、处理事故。*类液体罐区内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15m3的围堰,同时*类液体围堰区、装卸区地面做相应的防渗处理,铺设防渗及防扩散的材料,防止*类液体泄漏外流影响周围环境。*类仓库储存的物质具有易燃、易爆性,各类物品应分类分区存放,库房进出口应高于库房内部地坪标高,以防止泄漏物料流出库房外。

危废暂存间内应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区贮存,进出口应高于暂存间内部地坪标高,并设置收集沟及有效容积不小于30m3的事故池,以避免泄漏危废外流。拟建项目试剂楼地下一层地面应进行防渗漏、防腐处理,各配液罐区最低点设置地漏,并分别设置1个收集井。一旦配液罐发生泄漏,泄漏物料可被截流在收集井内,若收集井能力不够,可通过管道输送至厂区事故池,然后按危废进行处置。定期进行安全保护系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截至阀、安全阀等应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以备随时利用。保证通讯设备状态良好,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漏和测量管壁厚度。为使检漏工作制度化,应确定巡查检漏的周期,设立事故急修班组,日夜值班。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工作人员配置各种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类液体装卸时要严格按章操作,尽量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使用各危险品时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在作业场所应配备相关的防护、急救用品。在操作过程中如吸入危险品后出现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哮喘等时,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在装卸及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机械化,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防护措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持证上岗。

(4)防止事故废水排入跳磴河和长江的防范措施:装置区防范措施:*类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或围堰),其有效容积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要求。*类仓库和危废暂存间进出口应高于其内部地坪标高,*类仓库周边设置围堰和收集井,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收集沟及有效容积不小于30m3的事故池,且进行防渗处理。试剂楼地下一层的各配液罐区分别设置1个收集井(共4个)。

设置风险事故池:厂区新建有效容积不小于700m3的事故应急池1座(位于厂区最低处),用以容纳事故状态下排水(包括消防废水、污水处理站检修过程中废水),通过调节和切换,一般生产废水分批(限流)通过泵提升送至厂区一般污水处理站处理;有毒废水送至厂区有毒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为实现对事故应急污水的有效控制,按照企业最优设计、事故废水最优收集和最大拦截的原则,建成“装置级、厂级、园区级”的三级事故废水防控体系,确保极端事故条件下事故污水不流入跳磴河(无水域功能)。

装置级:*类仓库围堰、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罐区防火堤构成事故废水防控体系的第一级。防止初期雨水和小泄漏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工厂级:设置事故应急池及配套设施,构成事故废水防控体系的第二级。发生重大事故,产生大量事故废水时,通过关闭雨水切换阀将事故废水切换至事故应急池,待事故过后进行有效处理,实现企业对事故废水的有效控制。

园区级:建桥工业园C区已设有事故池(有效容积2152m3)进行拦截,评价要求拟建项目事故池与园区事故池连通,并配置切换阀,确保事故状态下可有效收集企业的事故废水。

(5)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企业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风险物质的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需报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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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我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话(带传真): *。地址:大渡口区春晖南路9号春晖大楼3楼。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中元汇吉生物科技园建设项目

(略) 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C区太康路

中元汇吉 (略)

重庆 (略)

1、新建试剂生产车间、仪器生产车间、综合楼、质检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生产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57276平方米。

2、生产体外诊断试剂包括POCT诊断试剂盒、生化检测试剂盒、血球检测试剂、尿液检测试纸、尿液分析用鞘液、病理试剂、化学发光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盒、核酸检测试剂盒、病毒采样管、样本释放剂、微生物-血培养试剂、微生物-药敏检测板和质谱试剂,生产的医用诊断设备包括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和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一、施工周期

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营地临时设置容积为2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处的容积为50m3的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堆存的沙粉、建筑垃圾等材料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固废处置措施: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

废水防治措施:(1)有毒废水处理措施:拟在厂区试剂楼负一楼建设化学淬灭系统+一座车间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60m3/d,化学淬灭系统采用“过量次氯酸钠+臭氧氧化”工艺对叠氮化钠和氰化物进行淬灭,车间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A2/O+MBR+活性炭吸附+消毒”处理工艺,根据和尔泰工程 (略) 实验报告及委托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化工实验室)对有毒废水处理后的水质检测结果,处理后的水样中叠氮化物未检出(<0.32mg/L),由于氰化物使用量很少主要进入了产品中,处理前的废水中氰化物未检出,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 3962-2015),氰化物、叠氮化物均不能检出),排入厂区污水观察池,若池中鱼类正常生长,污水观察池出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清水池,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建桥C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跳磴河。若出现鱼类死亡,立即排查原因,有毒废水重新进行处理。

(2)一般生产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在厂区南部建设1座一般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900m3/d,采用“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出水可满足建桥C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项目一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 3962-2015))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建桥C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跳磴河最终排入长江。(3)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软水制备系统废水。项目在厂区南部建设2座60m3的生化池,设计处理规模720m3/d,厂区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软水制备系统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1 3962-2015))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建桥C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防治措施:(1)尿液检测试纸生产废气。涉及挥发性有机溶剂使用的溶液配制环节在落地式通风橱中进行,废气经通风橱全部收集后与浸渍干燥废气一起经管道引至试剂楼屋顶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2)核酸提取试剂盒生产废气。称量配液间密闭,废气全部经通风换气系统引至屋顶(高度23m)排放:(3)传感膜制备废气。烘干箱密闭,烘干废气全部抽至屋顶经管道引至屋顶的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4)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设置集中抽风系统使仓库处于微负压状态,废气引至屋顶的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5)锅炉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锅炉烟气经2根15m高排气筒(内径0.6m)排放;(6)污水处理站废气。2座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喷淋碱洗塔+水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内径0.4m)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厂区内各噪声源经安装消声器、减震、墙体隔声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处均能够满足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设施:(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纯水制备装置废滤芯、纯水制备装置废树脂、废原料试剂瓶、废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组装废边角料、医疗器械组装损耗件、废试纸条、不合格器械和一般污水处理站污泥,分类收集后,医疗器械组装损耗件和不合格器械在废品仓库中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在污泥间暂存,其余一般固废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分别交由由生产厂家、 (略) 统一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2)危险废物:本项目生物科技园产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试剂瓶、废一次性耗材、废液、废边角料、试剂盒检验废物、不合格品、废滤芯、医疗器械检测一次性耗材、医疗器械检验废液、废胶、废胶包装盒、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生物安全柜废过滤介质、有毒废水处理站污泥和回用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生产过程中涉及感染性的血清、细菌提取物等首先采用高压蒸汽灭菌锅进行灭活处理,各类危废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 (略) 处置。(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设计阶段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拟建项目位于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内,生产装置集中布置,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等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在项目设计期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功能分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管理区宜相对集中分别布置,各建构筑物之间预留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建构筑物内外道路畅通并形成环状,以利消防和安全疏散。厂内道路的布置应能够满足生产、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及环境卫生的要求。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并参照《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进行设备、厂房的防火防爆设计。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应根据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设置消火栓,配置灭火器。危险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厂区有毒污水处理站设计双电源(一用一备)供电系统,避免停电造成有毒废水事故排放。

(2)生产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如生产过程必须有全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有专人负责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安全设备及防护设备的使用情况;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和互救。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区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规定;凡容易发生事故或危及生命安全的场所、设备以及需要提醒操作人员注意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在各区域设置危化品周知卡;装置设物料走向、厂区设风向标等。危化品装卸、输送过程严格执行消除静电措施,操作人员进场前需经触摸式静电消除设施消除静电,运输车辆设置拖地式静电消除装置,相关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建设单位应参照GB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在各危险品储存间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就地进行浓度显示及声光报警, (略) 厂区值班室内,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事故、处理事故。为防止*类仓库或罐区安装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出现故障,失去效果,工厂还应配备2套便携式的报警仪,以便人员巡检时使用。生产过程中须定专人定期对生产设备、仪器仪表等进行巡检,保证其正常使用。在检修过程中需动火焊接时,一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同时,为防止中毒事件发生,要保证有毒气体含量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厂区*类仓库、*类液体罐区、试剂楼区域、仓库区域、一般污水处理站和有毒污水处理站区域和危废暂存间地面做好防渗措施,并设置好导流沟,以便收集泄漏的物料。有毒污水处理站综合调节池设置双水泵,并建设专门管道接通事故池,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将厂区有毒废水输送至事故池暂存;同时,应加强对有毒污水处理站的管理,避免出现事故排放。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增强操作人员的责任心,防止和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防爆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点的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

(3)储存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类仓库和*类液体罐区配备完善的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合理选择电气设备和监控系统,安装报警设施和自动灭火系统,配备消防栓、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工具;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配置个人静电防护用品。*类液体集输管线设置自动截断阀,选用密闭性能良好的截断阀,保证可拆连接部位的密封性能。*类液体罐区安装泄漏报警设施和自动灭火系统,设置就地检测液位、压力、温度的仪表,储罐区内应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并在仪表室内设置远传仪表和报警装置。应参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在*类仓库内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就地进行浓度显示及声光报警, (略) 厂区值班室内,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事故、处理事故。*类液体罐区内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15m3的围堰,同时*类液体围堰区、装卸区地面做相应的防渗处理,铺设防渗及防扩散的材料,防止*类液体泄漏外流影响周围环境。*类仓库储存的物质具有易燃、易爆性,各类物品应分类分区存放,库房进出口应高于库房内部地坪标高,以防止泄漏物料流出库房外。

危废暂存间内应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区贮存,进出口应高于暂存间内部地坪标高,并设置收集沟及有效容积不小于30m3的事故池,以避免泄漏危废外流。拟建项目试剂楼地下一层地面应进行防渗漏、防腐处理,各配液罐区最低点设置地漏,并分别设置1个收集井。一旦配液罐发生泄漏,泄漏物料可被截流在收集井内,若收集井能力不够,可通过管道输送至厂区事故池,然后按危废进行处置。定期进行安全保护系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截至阀、安全阀等应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以备随时利用。保证通讯设备状态良好,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漏和测量管壁厚度。为使检漏工作制度化,应确定巡查检漏的周期,设立事故急修班组,日夜值班。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工作人员配置各种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类液体装卸时要严格按章操作,尽量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使用各危险品时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在作业场所应配备相关的防护、急救用品。在操作过程中如吸入危险品后出现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哮喘等时,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在装卸及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机械化,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防护措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持证上岗。

(4)防止事故废水排入跳磴河和长江的防范措施:装置区防范措施:*类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或围堰),其有效容积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要求。*类仓库和危废暂存间进出口应高于其内部地坪标高,*类仓库周边设置围堰和收集井,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收集沟及有效容积不小于30m3的事故池,且进行防渗处理。试剂楼地下一层的各配液罐区分别设置1个收集井(共4个)。

设置风险事故池:厂区新建有效容积不小于700m3的事故应急池1座(位于厂区最低处),用以容纳事故状态下排水(包括消防废水、污水处理站检修过程中废水),通过调节和切换,一般生产废水分批(限流)通过泵提升送至厂区一般污水处理站处理;有毒废水送至厂区有毒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为实现对事故应急污水的有效控制,按照企业最优设计、事故废水最优收集和最大拦截的原则,建成“装置级、厂级、园区级”的三级事故废水防控体系,确保极端事故条件下事故污水不流入跳磴河(无水域功能)。

装置级:*类仓库围堰、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罐区防火堤构成事故废水防控体系的第一级。防止初期雨水和小泄漏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工厂级:设置事故应急池及配套设施,构成事故废水防控体系的第二级。发生重大事故,产生大量事故废水时,通过关闭雨水切换阀将事故废水切换至事故应急池,待事故过后进行有效处理,实现企业对事故废水的有效控制。

园区级:建桥工业园C区已设有事故池(有效容积2152m3)进行拦截,评价要求拟建项目事故池与园区事故池连通,并配置切换阀,确保事故状态下可有效收集企业的事故废水。

(5)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企业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风险物质的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需报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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