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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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

1.项目名称:福建华清 (略) (龙湖)电子陶瓷材料生产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 (略) 龙湖镇龙翔北路4 (略) 龙湖半导体产业园内

3.建设单位:福建华清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厂房建设,厂房总建筑面积30950m2,主要建设有电子陶瓷基板生产车间、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生产车间,同时配套有粉体生产车间(1#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2#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氮化硅粉体生产车间,生产粉体配套供厂内自身作生产原料使用),计划年产氧化铝电子陶瓷基板460万片、氮化铝电子陶瓷基板700万片、氮化硅电子陶瓷基板190万片以及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产品DBC基板200万片、AMB基板20万片。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拟配套建设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由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项目属于废水间接排放项目,落实废水预处理措施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废气

①1#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

A、在研磨机和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真空干燥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烧结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CO)、除碳废气(颗粒物),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C、分散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袋式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2#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

A、在研磨机和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真空干燥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烧结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CO)、除碳废气(颗粒物),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C、分散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氮化硅粉体生产车间

A、在混料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氮化产生的酸碱废气(HCl、NH3)采用1套“酸液喷淋(吸收液为H2SO4 水溶液)+碱液喷淋(吸收液为NaOH 水溶液)”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喷雾干燥、气流磨、振动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电子陶瓷基板生产车间

A、球磨机、真空脱泡罐、流延机、排胶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导入一套“沸石转轮浓缩+RTO”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B、烧结机、复平机的烧结废气(颗粒物)导入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氮化铝基板研磨机NH3集气收集后导入1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D、酸洗槽产生的酸雾集气收集后导入1套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生产车间

A、酸洗酸雾废气、蚀刻酸雾废气经收集导入一套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垂直蚀刻的NH3经收集导入一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AMB基板烧废气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HCl、NH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通过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位于生产厂房室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确保生产过程车间门窗关闭,可有效避免项目室内生产设备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废气治理设施配套的风机、冷却水系统的冷却塔布置于厂房楼顶,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及与进出风管软连接、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破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铜废水处理污泥、蚀刻废液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边角料、废次品、综合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及废反渗透膜组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可回收利用单位处置(其中纯水机更换的废反渗透膜组件由供应商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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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福建华清 (略) (龙湖)电子陶瓷材料生产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 (略) 龙湖镇龙翔北路4 (略) 龙湖半导体产业园内

3.建设单位:福建华清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厂房建设,厂房总建筑面积30950m2,主要建设有电子陶瓷基板生产车间、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生产车间,同时配套有粉体生产车间(1#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2#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氮化硅粉体生产车间,生产粉体配套供厂内自身作生产原料使用),计划年产氧化铝电子陶瓷基板460万片、氮化铝电子陶瓷基板700万片、氮化硅电子陶瓷基板190万片以及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产品DBC基板200万片、AMB基板20万片。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拟配套建设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由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项目属于废水间接排放项目,落实废水预处理措施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废气

①1#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

A、在研磨机和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真空干燥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烧结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CO)、除碳废气(颗粒物),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C、分散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袋式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2#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

A、在研磨机和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真空干燥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烧结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CO)、除碳废气(颗粒物),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C、分散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氮化硅粉体生产车间

A、在混料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氮化产生的酸碱废气(HCl、NH3)采用1套“酸液喷淋(吸收液为H2SO4 水溶液)+碱液喷淋(吸收液为NaOH 水溶液)”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喷雾干燥、气流磨、振动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电子陶瓷基板生产车间

A、球磨机、真空脱泡罐、流延机、排胶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导入一套“沸石转轮浓缩+RTO”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B、烧结机、复平机的烧结废气(颗粒物)导入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氮化铝基板研磨机NH3集气收集后导入1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D、酸洗槽产生的酸雾集气收集后导入1套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生产车间

A、酸洗酸雾废气、蚀刻酸雾废气经收集导入一套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垂直蚀刻的NH3经收集导入一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AMB基板烧废气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HCl、NH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通过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位于生产厂房室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确保生产过程车间门窗关闭,可有效避免项目室内生产设备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废气治理设施配套的风机、冷却水系统的冷却塔布置于厂房楼顶,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及与进出风管软连接、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破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铜废水处理污泥、蚀刻废液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边角料、废次品、综合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及废反渗透膜组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可回收利用单位处置(其中纯水机更换的废反渗透膜组件由供应商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

1.项目名称:福建华清 (略) (龙湖)电子陶瓷材料生产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 (略) 龙湖镇龙翔北路4 (略) 龙湖半导体产业园内

3.建设单位:福建华清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厂房建设,厂房总建筑面积30950m2,主要建设有电子陶瓷基板生产车间、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生产车间,同时配套有粉体生产车间(1#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2#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氮化硅粉体生产车间,生产粉体配套供厂内自身作生产原料使用),计划年产氧化铝电子陶瓷基板460万片、氮化铝电子陶瓷基板700万片、氮化硅电子陶瓷基板190万片以及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产品DBC基板200万片、AMB基板20万片。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拟配套建设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由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项目属于废水间接排放项目,落实废水预处理措施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废气

①1#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

A、在研磨机和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真空干燥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烧结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CO)、除碳废气(颗粒物),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C、分散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袋式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2#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

A、在研磨机和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真空干燥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烧结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CO)、除碳废气(颗粒物),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C、分散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氮化硅粉体生产车间

A、在混料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氮化产生的酸碱废气(HCl、NH3)采用1套“酸液喷淋(吸收液为H2SO4 水溶液)+碱液喷淋(吸收液为NaOH 水溶液)”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喷雾干燥、气流磨、振动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电子陶瓷基板生产车间

A、球磨机、真空脱泡罐、流延机、排胶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导入一套“沸石转轮浓缩+RTO”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B、烧结机、复平机的烧结废气(颗粒物)导入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氮化铝基板研磨机NH3集气收集后导入1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D、酸洗槽产生的酸雾集气收集后导入1套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生产车间

A、酸洗酸雾废气、蚀刻酸雾废气经收集导入一套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垂直蚀刻的NH3经收集导入一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AMB基板烧废气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HCl、NH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通过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位于生产厂房室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确保生产过程车间门窗关闭,可有效避免项目室内生产设备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废气治理设施配套的风机、冷却水系统的冷却塔布置于厂房楼顶,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及与进出风管软连接、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破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铜废水处理污泥、蚀刻废液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边角料、废次品、综合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及废反渗透膜组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可回收利用单位处置(其中纯水机更换的废反渗透膜组件由供应商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略) 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

1.项目名称:福建华清 (略) (龙湖)电子陶瓷材料生产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 (略) 龙湖镇龙翔北路4 (略) 龙湖半导体产业园内

3.建设单位:福建华清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华大环 (略)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厂房建设,厂房总建筑面积30950m2,主要建设有电子陶瓷基板生产车间、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生产车间,同时配套有粉体生产车间(1#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2#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氮化硅粉体生产车间,生产粉体配套供厂内自身作生产原料使用),计划年产氧化铝电子陶瓷基板460万片、氮化铝电子陶瓷基板700万片、氮化硅电子陶瓷基板190万片以及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产品DBC基板200万片、AMB基板20万片。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拟配套建设一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由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项目属于废水间接排放项目,落实废水预处理措施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深沪污水处理厂,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废气

①1#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

A、在研磨机和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真空干燥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烧结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CO)、除碳废气(颗粒物),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C、分散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袋式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2#氮化铝粉体生产车间

A、在研磨机和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真空干燥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烧结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CO)、除碳废气(颗粒物),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C、分散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氮化硅粉体生产车间

A、在混料机投料口上方加装集尘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氮化产生的酸碱废气(HCl、NH3)采用1套“酸液喷淋(吸收液为H2SO4 水溶液)+碱液喷淋(吸收液为NaOH 水溶液)”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喷雾干燥、气流磨、振动筛分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电子陶瓷基板生产车间

A、球磨机、真空脱泡罐、流延机、排胶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导入一套“沸石转轮浓缩+RTO”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

B、烧结机、复平机的烧结废气(颗粒物)导入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氮化铝基板研磨机NH3集气收集后导入1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D、酸洗槽产生的酸雾集气收集后导入1套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电子陶瓷基板金属化生产车间

A、酸洗酸雾废气、蚀刻酸雾废气经收集导入一套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B、垂直蚀刻的NH3经收集导入一套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C、AMB基板烧废气导入一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HCl、NH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通过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位于生产厂房室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确保生产过程车间门窗关闭,可有效避免项目室内生产设备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废气治理设施配套的风机、冷却水系统的冷却塔布置于厂房楼顶,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及与进出风管软连接、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落实上述噪声防治措施,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破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铜废水处理污泥、蚀刻废液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边角料、废次品、综合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及废反渗透膜组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可回收利用单位处置(其中纯水机更换的废反渗透膜组件由供应商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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