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衢化工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防腐涂料项目原安徽汉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防腐涂料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信息公开
康衢化工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防腐涂料项目原安徽汉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防腐涂料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中关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规定,本项目此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编制《康衢化工(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防腐涂料项目(原 (略) 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防腐涂料项目)变动情况论证报告》,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并经咨询论证,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建设单位对分析结论负责。非重大变动分析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意见,请以如下联系方式反馈:
建设单位:康衢化工(安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
作者(生态环境助手,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2-13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中关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规定,本项目此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编制《康衢化工(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防腐涂料项目(原 (略) 年产1万吨环保型特种防腐涂料项目)变动情况论证报告》,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并经咨询论证,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建设单位对分析结论负责。非重大变动分析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意见,请以如下联系方式反馈:
建设单位:康衢化工(安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萧县永堌轻化工业园
作者(生态环境助手,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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