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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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
  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政治高度深化认识、强化担当,将乡村振兴工作摆在工作的核心位置,依托行业优势,扎实做好村庄规划建设、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重点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行业扶贫,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全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
  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要求,确保自 (略) 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23年1-11月, (略) 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共占用耕地291.2724公顷,损失标准粮食产能89.0032万公斤;并落实补充耕地面积291.2724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89.0032万公斤。
  二、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继续督导旗区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市735个行政嘎查村,重新调整了村庄分类,村庄分类情况:集聚提升类村庄437个(占比60%),城郊融合类村庄77个(占比10%),搬迁撤并类村庄72个(占比10%),特色保护类村庄39个(占比5%),其他类村庄110个(占比15%)。
  规划编制情况:2022年应编616个村,已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今年新增应编村庄53个, (略) 应编村庄共669个,已编制完成并审批630个,39个正在编制。2023年年初我局印发了《 (略) 嘎查村规划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鄂自然资发〔2023〕17号),4月组 (略) 村庄规划座谈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宣讲,同时传达自治区相关要求。5月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专项任务推进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村庄规划数据库规范》等,指导各旗区开展村庄规划数据入库工作。参加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自治区优秀村庄规划成果评选,10月开展旗区调研工作,就村镇方面问题与九个旗区深入探讨交流, (略) 委农牧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调度。
  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中充分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将优化城乡体系和发展格局、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生活圈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全面纳入《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已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行技术审查。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村庄规划方面要继续按自然资源厅的进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继续督导旗区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常态化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三是全力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引导帮扶村农民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建设中来,多渠道促进农民和村集体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王泽玥
  联系电话:0477-*)
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
  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政治高度深化认识、强化担当,将乡村振兴工作摆在工作的核心位置,依托行业优势,扎实做好村庄规划建设、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等重点工作,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行业扶贫,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全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
  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要求,确保自 (略) 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23年1-11月, (略) 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共占用耕地291.2724公顷,损失标准粮食产能89.0032万公斤;并落实补充耕地面积291.2724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89.0032万公斤。
  二、加强村庄规划建设
  继续督导旗区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市735个行政嘎查村,重新调整了村庄分类,村庄分类情况:集聚提升类村庄437个(占比60%),城郊融合类村庄77个(占比10%),搬迁撤并类村庄72个(占比10%),特色保护类村庄39个(占比5%),其他类村庄110个(占比15%)。
  规划编制情况:2022年应编616个村,已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今年新增应编村庄53个, (略) 应编村庄共669个,已编制完成并审批630个,39个正在编制。2023年年初我局印发了《 (略) 嘎查村规划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鄂自然资发〔2023〕17号),4月组 (略) 村庄规划座谈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宣讲,同时传达自治区相关要求。5月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专项任务推进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村庄规划数据库规范》等,指导各旗区开展村庄规划数据入库工作。参加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自治区优秀村庄规划成果评选,10月开展旗区调研工作,就村镇方面问题与九个旗区深入探讨交流, (略) 委农牧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调度。
  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中充分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将优化城乡体系和发展格局、分类引导村庄发展、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生活圈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全面纳入《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已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行技术审查。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村庄规划方面要继续按自然资源厅的进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继续督导旗区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常态化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三是全力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引导帮扶村农民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建设中来,多渠道促进农民和村集体增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王泽玥
  联系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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