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度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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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度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公示

永福县自2022年4月荣获广西第一批“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食品安全办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共建共治,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持续加强,一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进一步巩固。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73-*

电子邮箱:yfscj2268@163.com

永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永福县2023年度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版)》,我县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食品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永福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大力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印发《永福县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实施方案》,各级党政领导524人,分层分级包保全县197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班子在会上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县政府办、县绩效办对县委、县政府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每 (略) 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等实地调研食品安全工作不少于一次,推动工作落实。将食品安全纳入乡镇经济考核指标,权重不低于2%,高位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管执法队*和能力建设。一是经费投入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每年均列入了政府财政预算,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等相关部门均有专项经费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风险监测等项目,且逐年增长,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基层装备保障。县市场监管局设9个基层监管所,均为独立办公用房,面积均满足工作需求。设置窗口办事大厅、快检室、会议室、调解室、询问室、档案室等功能室,按每个乡镇配备执法车辆1辆以上,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每人一台,其他办公设备若干,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建设 (略) 场监管所,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三是监管队*专业化。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配足配强食品监管人员,局机关设置食品协调应急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5个食品安全监管直接业务部门;此外,设置双打办、信用与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管股、行政审批股等4个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业务部门。强化执法力量,基层从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略) 场监管所、执法稽查2个中队及以上食品股室共51名专业行政执法类监管人员,所有人员均取得执法资格。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人年均培训学时超过50学时。

(三)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一是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排查整治清单。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签订目标责任状,监督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抓好重金属企业污染管控。二是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使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监督检查频次,全年共开展巡查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53家次。三是做好库存粮食质量检验工作。全县库存粮食11733.905吨,共14个仓库货位,经抽样检验,所有库存粮食质量合格,另外抽取储备粮食样品5批送自治区进行稻谷出库检验。

(四)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督执法。一是指导企业签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同时督促企业做好自查及风险隐患排查,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持续推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略) 场开办方、销售者落实食用农产品 (略) 场准入衔接主体责任。共检查 (略) 场5家,销售者39户次,责令整改并完成整改4家。二是深入开展校园餐饮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店144家次,食品经营店279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培训活动4次。全县明厨亮灶完成率100%,明厨亮灶加互联网完成率86%。三是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共检查食品销售主体140户次, (略) 场、 (略) (略) 场7户次。四是深入推进涉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经营店30家,发现问题3家,责令整改并完成整改3家。五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宣贯指导,开展合格证巡查试行主体20家次,将“三品一标”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化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纳入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主体,全县共有合格证试行主体32家,开具合格证1000余张。

(五)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严防严控。一是加强监督抽检工作。2023年共完成抽样879批次,其中检验完成808批次,抽检完成71批次。食品抽检品种分别为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54批次,不合格率为6.6%。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已全部进行核查处置。二是加强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抽检力度,实现养殖、出栏、屠宰的全过程监测。全年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100头份、磺胺类药物残留快速检测20批次,水产品快速检测20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全县养殖业没有发现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现象,全年无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水产品检测10个次,所有检测结果均达到合格标准。检疫屠宰生猪3.7014万头,检疫率百分之百。动物产地检疫生猪13.1156万头、兔0.5994万只,鸡235.4456万羽、鸭4.57万羽。 (略) 场快速检测情况。 (略) 场、 (略) 场 (略) 场蔬菜检测室每天抽检蔬菜样品180批次以上,合格率100%。全县9个乡镇全年共抽检样品1737批次,合格率为100%。四是每月开展例行监测抽样检测,共完成定量检测70批次、快速检测样品712批次,合格率100%。

(六)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办案。一是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略) 场监管部门食品案件办结27件,涉案金额2005.62元,罚没款共计19337.58元。二是开展农业执法护“奥运”保“春耕备耕”专项行动。对无证、冒证等不合格农资产品依法查处,坚决防止假冒伪 (略) 场,共检查农资企业98家次, (略) 场5次,立案6起,罚款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40元。

(七)着力增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评定和信用动态监管。根据上年监管情况以及食品安全信用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制定2023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日常检查频次多,实施有效监管。对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风险分级评定,已完成风险分级评定率93.98%、持《小餐饮登记证》484家,已完成风险分级评定率92.12%。餐安培训率57.13%。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组织部分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APP考核,目前参考覆盖率已达97.62%,合格率达到97.56%。

(八)强化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2023年新增3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把发展“二品一标”认证工作作为创建农产品品牌和现代农业特色核心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全县获证绿色食品认产品29个,有机食品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二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居全区前20名;二是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检查了3家企业用标情况,指导规范用标。开展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检查,共检查辖区内相关经营单位9家。三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新增入库企业3家,培育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四是督促中、高风险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目前我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4家,3家已实施了“HACCP”管理体系,3家进了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九)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宣传与抓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介,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宣传视频、安全小知识等等。共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进商场、进广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16次,共利用电子屏、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横幅标语5000条,宣传视频播放300余次,发放宣传折页、宣传礼品5000余份,发送食品安全短信信息2万余条。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群众广泛监督。全年12315投诉共计接收投诉举报件260件,不予受理60件,已办结238件,调解成功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2.5万元,立案调查5件,罚没款 4200元。三是开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的宣传活动。组织全县诚信企业参评“20 (略) 诚信单位”,5家企业获荣誉证书及牌匾。

二、自查自评总体结论

自创建以来,永福县总体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基础工作较为扎实,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源头治理到过程管控能力水平明显增强,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略) 食品安全考核连续2年获得A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经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版)》自评自查,各项工作达到了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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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自2022年4月荣获广西第一批“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食品安全办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共建共治,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持续加强,一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进一步巩固。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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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永福县2023年度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版)》,我县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食品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永福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大力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印发《永福县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实施方案》,各级党政领导524人,分层分级包保全县197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班子在会上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县政府办、县绩效办对县委、县政府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每 (略) 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等实地调研食品安全工作不少于一次,推动工作落实。将食品安全纳入乡镇经济考核指标,权重不低于2%,高位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管执法队*和能力建设。一是经费投入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每年均列入了政府财政预算,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等相关部门均有专项经费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风险监测等项目,且逐年增长,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基层装备保障。县市场监管局设9个基层监管所,均为独立办公用房,面积均满足工作需求。设置窗口办事大厅、快检室、会议室、调解室、询问室、档案室等功能室,按每个乡镇配备执法车辆1辆以上,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每人一台,其他办公设备若干,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建设 (略) 场监管所,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三是监管队*专业化。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配足配强食品监管人员,局机关设置食品协调应急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5个食品安全监管直接业务部门;此外,设置双打办、信用与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管股、行政审批股等4个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业务部门。强化执法力量,基层从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略) 场监管所、执法稽查2个中队及以上食品股室共51名专业行政执法类监管人员,所有人员均取得执法资格。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人年均培训学时超过50学时。

(三)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一是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排查整治清单。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签订目标责任状,监督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抓好重金属企业污染管控。二是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使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监督检查频次,全年共开展巡查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53家次。三是做好库存粮食质量检验工作。全县库存粮食11733.905吨,共14个仓库货位,经抽样检验,所有库存粮食质量合格,另外抽取储备粮食样品5批送自治区进行稻谷出库检验。

(四)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督执法。一是指导企业签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同时督促企业做好自查及风险隐患排查,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持续推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略) 场开办方、销售者落实食用农产品 (略) 场准入衔接主体责任。共检查 (略) 场5家,销售者39户次,责令整改并完成整改4家。二是深入开展校园餐饮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店144家次,食品经营店279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培训活动4次。全县明厨亮灶完成率100%,明厨亮灶加互联网完成率86%。三是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共检查食品销售主体140户次, (略) 场、 (略) (略) 场7户次。四是深入推进涉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经营店30家,发现问题3家,责令整改并完成整改3家。五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宣贯指导,开展合格证巡查试行主体20家次,将“三品一标”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化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纳入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主体,全县共有合格证试行主体32家,开具合格证1000余张。

(五)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严防严控。一是加强监督抽检工作。2023年共完成抽样879批次,其中检验完成808批次,抽检完成71批次。食品抽检品种分别为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54批次,不合格率为6.6%。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已全部进行核查处置。二是加强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的抽检力度,实现养殖、出栏、屠宰的全过程监测。全年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100头份、磺胺类药物残留快速检测20批次,水产品快速检测20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全县养殖业没有发现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现象,全年无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水产品检测10个次,所有检测结果均达到合格标准。检疫屠宰生猪3.7014万头,检疫率百分之百。动物产地检疫生猪13.1156万头、兔0.5994万只,鸡235.4456万羽、鸭4.57万羽。 (略) 场快速检测情况。 (略) 场、 (略) 场 (略) 场蔬菜检测室每天抽检蔬菜样品180批次以上,合格率100%。全县9个乡镇全年共抽检样品1737批次,合格率为100%。四是每月开展例行监测抽样检测,共完成定量检测70批次、快速检测样品712批次,合格率100%。

(六)强化食品安全执法办案。一是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略) 场监管部门食品案件办结27件,涉案金额2005.62元,罚没款共计19337.58元。二是开展农业执法护“奥运”保“春耕备耕”专项行动。对无证、冒证等不合格农资产品依法查处,坚决防止假冒伪 (略) 场,共检查农资企业98家次, (略) 场5次,立案6起,罚款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40元。

(七)着力增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评定和信用动态监管。根据上年监管情况以及食品安全信用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制定2023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日常检查频次多,实施有效监管。对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风险分级评定,已完成风险分级评定率93.98%、持《小餐饮登记证》484家,已完成风险分级评定率92.12%。餐安培训率57.13%。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组织部分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APP考核,目前参考覆盖率已达97.62%,合格率达到97.56%。

(八)强化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2023年新增3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把发展“二品一标”认证工作作为创建农产品品牌和现代农业特色核心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全县获证绿色食品认产品29个,有机食品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二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居全区前20名;二是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检查了3家企业用标情况,指导规范用标。开展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检查,共检查辖区内相关经营单位9家。三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新增入库企业3家,培育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四是督促中、高风险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目前我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4家,3家已实施了“HACCP”管理体系,3家进了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九)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宣传与抓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介,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宣传视频、安全小知识等等。共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进商场、进广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16次,共利用电子屏、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横幅标语5000条,宣传视频播放300余次,发放宣传折页、宣传礼品5000余份,发送食品安全短信信息2万余条。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群众广泛监督。全年12315投诉共计接收投诉举报件260件,不予受理60件,已办结238件,调解成功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2.5万元,立案调查5件,罚没款 4200元。三是开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的宣传活动。组织全县诚信企业参评“20 (略) 诚信单位”,5家企业获荣誉证书及牌匾。

二、自查自评总体结论

自创建以来,永福县总体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基础工作较为扎实,能力建设、生产经营状况、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源头治理到过程管控能力水平明显增强,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定向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略) 食品安全考核连续2年获得A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经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版)》自评自查,各项工作达到了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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