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纽顿(浙江) (略) 年产1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 (略) 金义新区科技城 | 纽顿(浙江) (略) | (略) 场分析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企业拟投资*.6万元, (略) 金义新区科技城新建厂房进行生产,厂区总建筑面积*.6m2,购置闭式四点单动压力机、点焊机器人、涂装生产线等设备,实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过车间通风排放;焊接打磨粉尘经 1 套烟尘净化器整体除尘后通风排放;电泳漆废气、密封胶废气、水性色漆废气、清漆废气经干式纸盒吸附系统+沸石转轮+RTO焚烧装置处理;洗枪液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RTO燃烧废气通过1根40m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烘干和闪干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由22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通过一根8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后 (略) 金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东阳江。 固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料、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外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机油、槽渣、电泳漆渣、含漆渣废干式纸盒子、废水处理污泥、废沸石、废密封胶、废蜡、废遮蔽膜、脱脂废油脂、废清洗剂、废过滤棉、废日光灯管、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膜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噪声:厂房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纽顿(浙江) (略) 年产1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 (略) 金义新区科技城 | 纽顿(浙江) (略) | (略) 场分析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企业拟投资*.6万元, (略) 金义新区科技城新建厂房进行生产,厂区总建筑面积*.6m2,购置闭式四点单动压力机、点焊机器人、涂装生产线等设备,实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过车间通风排放;焊接打磨粉尘经 1 套烟尘净化器整体除尘后通风排放;电泳漆废气、密封胶废气、水性色漆废气、清漆废气经干式纸盒吸附系统+沸石转轮+RTO焚烧装置处理;洗枪液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RTO燃烧废气通过1根40m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装车间烘干和闪干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由22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通过一根8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后 (略) 金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东阳江。 固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料、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外卖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机油、槽渣、电泳漆渣、含漆渣废干式纸盒子、废水处理污泥、废沸石、废密封胶、废蜡、废遮蔽膜、脱脂废油脂、废清洗剂、废过滤棉、废日光灯管、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膜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 噪声:厂房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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