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3年12月1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3年12月1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3年12月1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2 16:27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中发再生 (略)

年产3万吨金属硅粉项目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略) 环科 (略)

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拟新建原料库、成品库,建设3条硅块破碎生产线,主要包括硅块破碎、筛分装置及配套相应的辅助设施。

1.废气:金属硅粉生产线、金属硅粉包装生产线粉尘分别经一套负压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摇摆筛等,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产生的废弃吨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灰吨袋收集后暂存于成品库房,作为细粉成品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2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

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硅产业区集中污水回用处理厂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中冶 (略)

项目拟将西郊污水厂空置的东侧氧化沟改造成A2O生化池,建设膜车间、蒸发车间及配套泵房、管线等,新建2台3T/h的燃气锅炉(1用1备),新建1个85㎡的污泥、杂盐暂存间和1个5㎡危险废物暂存间,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m3/d。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加药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污水处理站恶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2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

2.废水:产生的废水包括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采用A2/O工艺脱氮除磷+深度处理除盐工艺,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 (略) 绿化用水标准,出水回用于园区硅企业生产用水及道路浇洒、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设备、风机以及污泥脱水机等,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产生的废树脂、废机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泥、杂盐及废反渗透膜产生后需进行危废鉴别,鉴定前按照危废暂存要求从严管理。

3

(略) 贝 (略)

智能智造新一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产业项目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内蒙古华泰 (略)

项目租赁园区新建的标准厂房,建设工艺处理车间、测试/切筋车间、塑封车间、超声波焊接车间、固晶(粘片)车间及表面处理生产线等,建成后年产1.6亿只集成电路系列芯片。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加药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污水处理站恶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2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

2.废水:产生的废水包括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采用A2/O工艺脱氮除磷+深度处理除盐工艺,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 (略) 绿化用水标准,出水回用于园区硅企业生产用水及道路浇洒、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设备、风机以及污泥脱水机等,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产生的废树脂、废机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泥、杂盐及废反渗透膜产生后需进行危废鉴别,鉴定前按照危废暂存要求从严管理。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3年12月1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2 16:27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中发再生 (略)

年产3万吨金属硅粉项目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略) 环科 (略)

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拟新建原料库、成品库,建设3条硅块破碎生产线,主要包括硅块破碎、筛分装置及配套相应的辅助设施。

1.废气:金属硅粉生产线、金属硅粉包装生产线粉尘分别经一套负压收集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摇摆筛等,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产生的废弃吨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除尘灰吨袋收集后暂存于成品库房,作为细粉成品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2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委会

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硅产业区集中污水回用处理厂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中冶 (略)

项目拟将西郊污水厂空置的东侧氧化沟改造成A2O生化池,建设膜车间、蒸发车间及配套泵房、管线等,新建2台3T/h的燃气锅炉(1用1备),新建1个85㎡的污泥、杂盐暂存间和1个5㎡危险废物暂存间,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m3/d。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加药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污水处理站恶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2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

2.废水:产生的废水包括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采用A2/O工艺脱氮除磷+深度处理除盐工艺,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 (略) 绿化用水标准,出水回用于园区硅企业生产用水及道路浇洒、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设备、风机以及污泥脱水机等,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产生的废树脂、废机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泥、杂盐及废反渗透膜产生后需进行危废鉴别,鉴定前按照危废暂存要求从严管理。

3

(略) 贝 (略)

智能智造新一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产业项目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内蒙古华泰 (略)

项目租赁园区新建的标准厂房,建设工艺处理车间、测试/切筋车间、塑封车间、超声波焊接车间、固晶(粘片)车间及表面处理生产线等,建成后年产1.6亿只集成电路系列芯片。

1.废气: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加药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污水处理站恶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2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

2.废水:产生的废水包括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采用A2/O工艺脱氮除磷+深度处理除盐工艺,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 (略) 绿化用水标准,出水回用于园区硅企业生产用水及道路浇洒、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设备、风机以及污泥脱水机等,采取封闭厂房、基础减振等环保治理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产生的废树脂、废机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泥、杂盐及废反渗透膜产生后需进行危废鉴别,鉴定前按照危废暂存要求从严管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