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12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MB*R/202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2-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3年12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环评;拟批;公示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2023年12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日化品项目

(略) 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Y06-4-3地块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 (略)

江苏 (略)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560号) (略) 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Y06-4-3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烷基苯联合装置、催化剂装置、磺化装置以及*氧基化装置,并配套建设环保装置、储运装置以及公用辅助装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40万t/a粗蜡精制分离,160万t/a脱氢-烷基化进料加工能力,年产工业直链烷基苯25万t,*氧基化系列产品10万t,磺化系列产品11.2万t,催化剂200t的生产规模。

(一)项目烷基苯装置提馏塔接收器分离废水、苯干燥塔接收器分离废水、酸区污水、装置区初期雨水(除酸区外)以及装置区地面冲洗水(除酸区外)送至含油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除油+气浮”,设计处置规模为20m3/h);催化剂装置工艺废水和碱洗废水、磺化装置碱洗废水、*氧基化装置工艺废水和碱洗废水送至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混凝+溶气气浮+电解芬顿+三效蒸发+干化脱水”,设计处置规模为5m3/h);循环冷却水排水送至循环冷却水排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流化床结晶”,设计处置规模为30m3/h)预处理,预处理后出水的65%与除烷基苯装置区外的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磺化装置凝结水一并送入回用水单元(处理工艺为“调节+高负荷生物流化床+高效沉淀+生物流化床+纤维束过滤器+保安过滤器+超滤+反渗透”,设计处置规模为60m3/h),处理后出水回用至循环水补水,浓水与高浓度废水预处理系统排水、含油污水预处理系统排水以及循环水排水预处理系统未回用废水(35%)混合,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项目烷基苯联合装置脱氢进料加热炉、再沸器热油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合并通过65m高排气筒(FQ-1)排放;烷基苯联合装置开工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通过22m高排气筒(FQ-2)排放;中和系统挥发废气经密闭加盖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罐(一用一备)”处理,经15m高排气筒(FQ-3)排放。催化剂装置浸渍和活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二级碱吸收”处理,经20m高排气筒(FQ-4)排放;磺化装置尾气分别经3套“静电除雾器+碱吸收”处理后经3根20m高排气筒(FQ-5、FQ-6、FQ-7)排放;*氧基化装置反应和后处理废气、环氧罐区装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二级碱吸收”预处理,储罐呼吸废气与装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一级冷凝”预处理,与经负压收集的危废库废气一并送RTO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FQ-8)排放;污水站废气经加盖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FQ-9)排放。

(三)合理布局风机、压缩机、冷凝器、排空消音器、制冷机组和各类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废脱氢催化剂、HP催化剂、废焦油以及结晶盐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废氧化铝、废碱液(含氟废水)、氟化钙废渣、废试剂瓶/桶、废活化反应瓷球、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干燥剂、废催化剂、静电酸、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委托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扬子碳四综合利用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1B-2-5地块

南京扬子 (略)

江苏 (略)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541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1B-2-5地块,异地新建1套MTBE装置及1套*烯-1装置,配套建设管廊、控制室、变配电所、循环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系统、分析化验、危废库、地面火炬及焚烧炉、机柜间、门卫、事故水池等。MTBE装置年加工气分碳四61万吨,年产MTBE产品14万吨,碳三碳四混合烃52万吨;*烯-1装置年加工抽余碳四15万吨,年生产MTBE产品10万吨,*烯-1产品4万吨,*烯-2产品4.2万吨。项目建成投产后, (略) 原有两套MTBE/*烯装置拆除。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工艺废水管线宜采用明管架空方式敷设,雨水收集宜采用地面明沟方式,做好与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分析实验室排水接管至厂区预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余热锅炉排水一并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通过管网送至园区电厂。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烯-1装置一段精馏后的冷凝废气经管道收集,与污水站经加盖密闭收集废气一并经新建TO直燃炉燃烧处理后,通过18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分析室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泵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醚化催化剂、废模块催化剂、废选择加氢催化剂、废加氢保护剂、分析室废物、废弃包装袋(沾染催化剂)、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检修废物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废旧钢材及包装袋、废保温材料经收集 (略) 。

3

石油化工助剂装置功能性新材料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大纬东路188号

金 (略)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18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大纬东路188号,在现有厂区建设石油化工助剂装置功能性新材料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对石油化工助剂装置进行改造,削减部分现有产能,即各类炼油助剂产能共3050吨/年、各类油品添加剂产能共2000吨/年,新增1000吨/年聚异*烯烷基酚胺、2000吨/年NS-17A改进型*烯裂解结焦抑制剂、1050吨/年催化裂化金属钝化剂、1000吨/年减阻剂的产能,石油化工助剂总设计产能保持炼油助剂1.8万吨/年、油品添加剂1.2万吨/年不变。

(一)本项目雨、污排口均依托现有。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石化助剂装置区工艺废气和石化助剂配套罐区废气收集经“二级过滤棉+CO”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醋酸储罐废气收集经“二级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落实无组织废气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异味影响。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泵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酚水回收蒸发釜残废液、废碱液、废滤料及过滤残渣、废分子筛、可清洗回收利用的包装桶、废弃的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CO装置废催化剂、废样品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3日

索 引 号: *MB*R/202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2-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3年12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环评;拟批;公示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2023年12月13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高端日化品项目

(略) 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Y06-4-3地块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 (略)

江苏 (略)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560号) (略) 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Y06-4-3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烷基苯联合装置、催化剂装置、磺化装置以及*氧基化装置,并配套建设环保装置、储运装置以及公用辅助装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40万t/a粗蜡精制分离,160万t/a脱氢-烷基化进料加工能力,年产工业直链烷基苯25万t,*氧基化系列产品10万t,磺化系列产品11.2万t,催化剂200t的生产规模。

(一)项目烷基苯装置提馏塔接收器分离废水、苯干燥塔接收器分离废水、酸区污水、装置区初期雨水(除酸区外)以及装置区地面冲洗水(除酸区外)送至含油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除油+气浮”,设计处置规模为20m3/h);催化剂装置工艺废水和碱洗废水、磺化装置碱洗废水、*氧基化装置工艺废水和碱洗废水送至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混凝+溶气气浮+电解芬顿+三效蒸发+干化脱水”,设计处置规模为5m3/h);循环冷却水排水送至循环冷却水排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流化床结晶”,设计处置规模为30m3/h)预处理,预处理后出水的65%与除烷基苯装置区外的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磺化装置凝结水一并送入回用水单元(处理工艺为“调节+高负荷生物流化床+高效沉淀+生物流化床+纤维束过滤器+保安过滤器+超滤+反渗透”,设计处置规模为60m3/h),处理后出水回用至循环水补水,浓水与高浓度废水预处理系统排水、含油污水预处理系统排水以及循环水排水预处理系统未回用废水(35%)混合,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项目烷基苯联合装置脱氢进料加热炉、再沸器热油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合并通过65m高排气筒(FQ-1)排放;烷基苯联合装置开工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通过22m高排气筒(FQ-2)排放;中和系统挥发废气经密闭加盖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罐(一用一备)”处理,经15m高排气筒(FQ-3)排放。催化剂装置浸渍和活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二级碱吸收”处理,经20m高排气筒(FQ-4)排放;磺化装置尾气分别经3套“静电除雾器+碱吸收”处理后经3根20m高排气筒(FQ-5、FQ-6、FQ-7)排放;*氧基化装置反应和后处理废气、环氧罐区装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二级碱吸收”预处理,储罐呼吸废气与装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一级冷凝”预处理,与经负压收集的危废库废气一并送RTO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FQ-8)排放;污水站废气经加盖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FQ-9)排放。

(三)合理布局风机、压缩机、冷凝器、排空消音器、制冷机组和各类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项目产生的废脱氢催化剂、HP催化剂、废焦油以及结晶盐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废氧化铝、废碱液(含氟废水)、氟化钙废渣、废试剂瓶/桶、废活化反应瓷球、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干燥剂、废催化剂、静电酸、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委托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扬子碳四综合利用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1B-2-5地块

南京扬子 (略)

江苏 (略)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541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1B-2-5地块,异地新建1套MTBE装置及1套*烯-1装置,配套建设管廊、控制室、变配电所、循环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系统、分析化验、危废库、地面火炬及焚烧炉、机柜间、门卫、事故水池等。MTBE装置年加工气分碳四61万吨,年产MTBE产品14万吨,碳三碳四混合烃52万吨;*烯-1装置年加工抽余碳四15万吨,年生产MTBE产品10万吨,*烯-1产品4万吨,*烯-2产品4.2万吨。项目建成投产后, (略) 原有两套MTBE/*烯装置拆除。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工艺废水管线宜采用明管架空方式敷设,雨水收集宜采用地面明沟方式,做好与园区雨污管网的衔接。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分析实验室排水接管至厂区预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余热锅炉排水一并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通过管网送至园区电厂。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烯-1装置一段精馏后的冷凝废气经管道收集,与污水站经加盖密闭收集废气一并经新建TO直燃炉燃烧处理后,通过18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分析室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泵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醚化催化剂、废模块催化剂、废选择加氢催化剂、废加氢保护剂、分析室废物、废弃包装袋(沾染催化剂)、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检修废物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废旧钢材及包装袋、废保温材料经收集 (略) 。

3

石油化工助剂装置功能性新材料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大纬东路188号

金 (略)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18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大纬东路188号,在现有厂区建设石油化工助剂装置功能性新材料工艺技术改造项目,对石油化工助剂装置进行改造,削减部分现有产能,即各类炼油助剂产能共3050吨/年、各类油品添加剂产能共2000吨/年,新增1000吨/年聚异*烯烷基酚胺、2000吨/年NS-17A改进型*烯裂解结焦抑制剂、1050吨/年催化裂化金属钝化剂、1000吨/年减阻剂的产能,石油化工助剂总设计产能保持炼油助剂1.8万吨/年、油品添加剂1.2万吨/年不变。

(一)本项目雨、污排口均依托现有。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石化助剂装置区工艺废气和石化助剂配套罐区废气收集经“二级过滤棉+CO”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醋酸储罐废气收集经“二级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废气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落实无组织废气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异味影响。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泵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酚水回收蒸发釜残废液、废碱液、废滤料及过滤残渣、废分子筛、可清洗回收利用的包装桶、废弃的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CO装置废催化剂、废样品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