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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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3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500万平方米泡棉制品、1000万平方米珍珠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500万平方米泡棉制品、1000万平方米珍珠棉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皋城路与大陶岗路交口安徽 (略) 3#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7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78.1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泡棉制品生产线、珍珠棉制品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万平方米泡棉制品、1000万平方米珍珠棉制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在已有厂房内扩建生产,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烘干废气,每台涂布机涂胶工位及烘道两端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进入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生产厂房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扩建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

(2)地表水环境: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车间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保洁废水经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经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经蒋口河故道最终进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胶桶由压敏胶生产厂家-无锡万亿 (略) 定期回收利用,因此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 (略) 回收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关于2023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500万平方米泡棉制品、1000万平方米珍珠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500万平方米泡棉制品、1000万平方米珍珠棉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皋城路与大陶岗路交口安徽 (略) 3#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7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78.1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泡棉制品生产线、珍珠棉制品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万平方米泡棉制品、1000万平方米珍珠棉制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在已有厂房内扩建生产,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烘干废气,每台涂布机涂胶工位及烘道两端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进入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生产厂房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扩建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

(2)地表水环境: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车间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保洁废水经废水 (略) 政污水管网,经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经蒋口河故道最终进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胶桶由压敏胶生产厂家-无锡万亿 (略) 定期回收利用,因此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 (略) 回收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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