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林山煤矿120万t/a生产能力核定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慈林山煤矿120万t/a生产能力核定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 (略) 慈林山煤矿12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子县慈林镇庄头村北
建设单位:山西潞安矿业集 (略) 慈林山煤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潞安矿业集 (略) 慈林山煤矿位于长子县慈林镇龙塘村至色头镇鲍寨村一带,北起长子县慈林镇龙塘村,南至色头镇鲍寨村,西起慈林镇西马户村,东至慈林镇杨家沟村,行政区划隶属长子县慈林镇管辖。井田面积为12.3249km2,批采3#、9#、15#煤层,其中3#煤层已闭层,本次产能核定工程开采9#、15#煤层,全井田剩余服务年限16.27年,矿井属低瓦斯矿井。本项目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及井筒、风井场地及回风立井,利用现有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2731.2万元,环保投资228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并落实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国家Ⅱ级公益林、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工业场地等地面建筑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暖期工业场地供热及井筒防冻采用2台2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封存),配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装置,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标准限值要求,风井场地供热采用电暖,浴室供热采用空气能热泵。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胶带运输走廊,转载点设有自动喷淋洒水装置。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应达到《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中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以内的要求。准备车间原煤转载跌落点、原煤固定筛全封闭,并配喷雾洒水装置。原煤、矸石采用全封闭筒仓及矸石仓储存。
(三)认真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水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首先回用于井下洒水、地面降尘洒水、绿化用水及黄泥灌浆用水等,剩余废水经深度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含盐量低于1000mg/L后外排入小丹河。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厂生产用水、绿化洒水、场地降尘等,不得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掘进矸石不出井,回填井下废弃巷道及采空区。洗选矸石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井下充填系统充填井下采空区,井下充填系统未建成的过渡时期送现有矸石场填埋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在线监测废液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危废收集、暂存和转运程序。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限值。
(六)认真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油脂库、机修车间以及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池、矿井水处理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工业场地其他位置进行一般防渗。对厂区内各防渗措施要及时查修,确保达到防渗要求。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进行地下水及土壤长期动态跟踪监测。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严格把控产品流向。原煤出井后其中60万t/a经全封闭皮带输送至坑口选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产品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或铁路专用线运至山西潞安 (略) ,作为原料用煤;剩余60万t/a依托长子 (略) 洗煤厂洗选后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运至潞 (略) ,作为原料用煤。
(九)落实项目“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尽快完成准备车间除尘系统、油脂库及洗车平台的改造工程,对井田范围内柳叶沟西北地裂缝进行复垦治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2年10月17日在为长治日报社网络媒体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征询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公示,在2023年4月18日和4月21日在《长治日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意见稿公示信息,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项目周边的庄头村、西马户村公告栏张贴了公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5月18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 (略) 慈林山煤矿12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子县慈林镇庄头村北
建设单位:山西潞安矿业集 (略) 慈林山煤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潞安矿业集 (略) 慈林山煤矿位于长子县慈林镇龙塘村至色头镇鲍寨村一带,北起长子县慈林镇龙塘村,南至色头镇鲍寨村,西起慈林镇西马户村,东至慈林镇杨家沟村,行政区划隶属长子县慈林镇管辖。井田面积为12.3249km2,批采3#、9#、15#煤层,其中3#煤层已闭层,本次产能核定工程开采9#、15#煤层,全井田剩余服务年限16.27年,矿井属低瓦斯矿井。本项目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及井筒、风井场地及回风立井,利用现有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2731.2万元,环保投资2280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并落实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国家Ⅱ级公益林、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对井田范围内的居民点、工业场地等地面建筑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暖期工业场地供热及井筒防冻采用2台2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封存),配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装置,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标准限值要求,风井场地供热采用电暖,浴室供热采用空气能热泵。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胶带运输走廊,转载点设有自动喷淋洒水装置。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应达到《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中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以内的要求。准备车间原煤转载跌落点、原煤固定筛全封闭,并配喷雾洒水装置。原煤、矸石采用全封闭筒仓及矸石仓储存。
(三)认真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水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首先回用于井下洒水、地面降尘洒水、绿化用水及黄泥灌浆用水等,剩余废水经深度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含盐量低于1000mg/L后外排入小丹河。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厂生产用水、绿化洒水、场地降尘等,不得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掘进矸石不出井,回填井下废弃巷道及采空区。洗选矸石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井下充填系统充填井下采空区,井下充填系统未建成的过渡时期送现有矸石场填埋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在线监测废液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危废收集、暂存和转运程序。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限值。
(六)认真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油脂库、机修车间以及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池、矿井水处理池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工业场地其他位置进行一般防渗。对厂区内各防渗措施要及时查修,确保达到防渗要求。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进行地下水及土壤长期动态跟踪监测。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严格把控产品流向。原煤出井后其中60万t/a经全封闭皮带输送至坑口选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产品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或铁路专用线运至山西潞安 (略) ,作为原料用煤;剩余60万t/a依托长子 (略) 洗煤厂洗选后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运至潞 (略) ,作为原料用煤。
(九)落实项目“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尽快完成准备车间除尘系统、油脂库及洗车平台的改造工程,对井田范围内柳叶沟西北地裂缝进行复垦治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2年10月17日在为长治日报社网络媒体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征询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公示,在2023年4月18日和4月21日在《长治日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意见稿公示信息,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项目周边的庄头村、西马户村公告栏张贴了公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5月18日在长治日报社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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