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鼎城区旅游资源产业路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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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鼎城区旅游资源产业路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略) 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鼎财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 (略) 鼎城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0-20 (略) 鼎城区旅游资源产业路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高地区公路基础设施水平,优化旅游资源结构,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根据《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 (略) 投入计划的通知>》(常交计统〔2021〕4号)、《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 (略) 投入计划和交通服务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常交计统〔2022〕10号)、《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 (略) 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2〕524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本项目。项目主管 (略)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

2.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包含鼎城区三条旅游线路的改造建设,具体为白洋湖至特养场旅游资源产业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花岩溪镇冲天坳至许家桥乡牌楼资源产业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牌南线)及S317谢家铺镇至黄土店镇公路路面改善工程(以下简称谢黄线)。

(2)项目实施情况

区交通局按照上级计划文下达的里程实施工程项目,委托天鉴 (略) 进行公开招投标,确认 (略) 、湖南 (略) 为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联合体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757.62万元,路线设计全长13.929km,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完工。

通过招投标确认 (略) 、湖南映晟 (略) 为牌南线联合体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2,568.62万元,路线设计全长23.101km,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完工。

通过招投标确认湖南常德 (略) 为谢黄线施工方,中标金额为2,444.96万元,路线设计全长17.659km,附属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总长度17.659km,路面建设总长度为12.602km,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完工。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资金投入:旅游资源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款共计6,138.82万元,1,380.12万元,上级资金1,680.56万元,区级配套其他项目资金1,508.14万元。

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7月共使用资金6,138.82万元,其中三条旅游资源产业道路5,523.43万元、用于其他项目资金615.59万元。

待结算情况:三条旅游资源产业道路财评结算评审金额6,465.54万元,待结算金额942.11万元,其中白洋湖至特养场线结算金额合计1,839.62万元,已结算1,779.19万元,待结算金额60.43万元;牌南线结算金额合计2,626.76万元,已结算2,113.03万元,待结算金额513.73万元;谢黄线结算金额合计1,999.16万元,已结算1,631.21万元,待结算金额367.95万元。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完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道路网结构,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使周边交通更为便捷、更加顺畅。推动旅游业的发展,为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开发提供有力保障,促进沿线资源开发,带动沿线区域经济发展。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白洋湖至特养场线公路建设长度≥13.929km、宽度≥5.5m;牌南线公路建设长度≥21.761km、K0+000-K6-680段路路面宽度≥7m、K8+020-K23+101段路路面宽度≥6m;谢黄线公路建设长度≥12.602km、建设宽度≥6m。路面沥青铺设厚度≥9cm;安装警示标牌、里程牌、公路界牌等≥697块。

②质量指标:建设公路等级达四级标准;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质量优良率≥80%;验收程序规范性、项目质量管理到位率、项目质量检测率100%。

③时效指标:项目开工及时率、按工程进度付款、项目完工及时率、项目验收及时率、其他程序完成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成本支出合规率100%;建设投资增减变动率≤5%。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带动沿线区域经济发展,促使区域旅游收入上升,区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上升。

②社会效益:提高周边交通条件,交通更为便捷、更加顺畅;提高地区公路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居民出行环境,提高行车舒适性、安全性;保障道路建设安全,道路建设安全事故零发生;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区域旅游接待人次上升。

③可持续影响:公路使用年限≥8年,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3)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日至9月27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资金审核比例100%;查看三条道路现场情况,现场查看比例100%。通过现场询问、微信调查方式,对80位社会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区财政局、区交通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列为项目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该项目得分83.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5分,得分14分,扣1分。扣分明细:

绩效目标:目标设置预期产出效果与实际不符;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扣1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得分19分,扣6分。扣分明细:

1.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混用;未按照每条路线建立专帐核算;白洋湖至特养场线部分工程结算内容未细化,扣3分;

2.组织实施:白洋湖至特养场线、牌南线联合体中标单位权利义务不明确;牌南线前期设计工程量测算欠准确;谢黄线绿化工程未实施,扣3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得分24.5分,扣5.5分。扣分明细:

1.产出质量: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车道设计不符合四级公路标准;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扣2分。

2.产出时效:谢黄线工程已完工,结算至64.4%,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谢黄线监理合同签订日期、项目验收日期早于监理预算评审日期,扣1.5分。

3.产出成本:谢黄线预算评审金额2,444.96万元,结算评审金额1,942.38万元,建设投资减少率20.56%;谢黄线未按批复文件进行道路建设,导致项目变更调整较大,扣2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得分26分,扣4分。扣分明细:

经济效益:2020年度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9.7亿元,2022年度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0.1亿元,区域旅游收入下降,扣2分。

社会效益:2020年度全年各景区共接待游客453.9万人次,2022年度各景区共接待国内旅游246万人次,区域旅游接待人次下降,扣2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项目依据《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 (略) 投入计划的通知>》(常交计统〔2021〕4号)、《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 (略) 投入计划和交通服务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常交计统〔2022〕10号)、《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 (略) 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2〕524号)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区交通局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但存在目标设置预期产出效果与实际不符、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的问题。

3.资金投入。项目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资金投入合理。

(二)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本项目2020年-2023年度区级配套资金预算为1,570万元、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800万元。实际到位总资金6,138.82万元,其中区级配套资金1,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债券资金1,380.12万元、上级资金1,680.56万元、区财政局其他产业路资金1,508.14万元,详见附件2。

(2)预算执行率。2020-2023年度共计支出6,138.82万元,其中白洋湖至特养场项目支出1,779.19万元、牌南线2,113.03万元、谢黄线1,631.21万元、用于其他项目资金615.3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详见附件3。

(3)资金使用合规性。存在项目资金混用、未建立专帐核算等现象,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区交通局建立了《鼎城区交通运输局旅游资源产业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鼎城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度,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区交通局基本上按照《鼎城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但存在联合体中标单位权利义务不明确、牌南线前期设计工程量测算欠准确等问题,制度执行欠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白洋湖至特养场线公路建设长度13.929km、建设宽度5.5m;牌南线公路建设长度21.761km、K0+000-K6-680段路路面建设宽度7m、K8+020-K23+101段路路面建设宽度6m;谢黄线公路建设长度12.702km、建设宽度6m;路面沥青厚度9cm;各种警示标牌、里程牌、公路界牌等数量达697块,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验收程序规范,程序规范性、项目验收合格率、工程质量优良率、项目质量检测率100%,目标完成。

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车道设计不符合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公路等级未达标;三条线后期维护不到位,项目质量管理到位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时间及时开工及完工,开工及时率、项目完工及时率均达100%,项目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及时率目标完成。

谢黄线工程已完工,结算至64.4%,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谢黄线监理合同签订日期、项目验收日期早于监理预算评审日期,其他程序完成及时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白洋湖至特养场线预算评审金额1,780.76万元,结算评审金额1,761.07万元,建设投资减少率1.11%;牌南线预算评审金额2,632.19万元,结算评审金额2,563.35万元,建设投资减少率2.62%,建设投资增减变动率均≤5%,目标完成。

项目资金混用、白洋湖至特养场线部分工程结算内容未细化,支出合规率未达100%;谢黄线预算评审金额2,444.96万元,结算评审金额1,942.38万元,建设投资减少率20.56%,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 (略) 鼎城区各年度统计分析,2020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7,195元;2022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91元,人均收入增长,目标完成。

(略) 鼎城区关于各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度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9.7亿元,2022年度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0.1亿元,区域旅游收入下降,目标未完成。

2.社会效益。经现场查看,各路线车流量较大,交通便利,有效提高了地区公路基础设施水平;按照相关文件设计时速要求进行设计与建设,提高了行车舒适性、安全性;道路建设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目标完成。

(略) 鼎城区关于各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度全年各景区共接待游客453.9万人次,2022年度各景区共接待国内旅游246万人次,区域旅游接待人次下降,目标未完成。

3.可持续影响。根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显示,项目工程路面结构使用年限8年,目标完成。

区域旅游收入与旅游人次均较2020年有所下降,未能有效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目标未完成。

4.满意度:经统计收回的80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人员满意度92.75%,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在质量控制措施与效果方面,始终坚持以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为质量管理的依据,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科学的质量管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加强安全巡查和安全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

(1)目标设置预期产出效果与实际不符。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四级公路单车道宽度应采用3.5m。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车道为单向车道,应设置为≥3.5m;双向车道设计时速20km/h时,车道宽度应为6m,牌南线与谢黄线均为双向车道,设置绩效目标应为≥6m。但区交通局年初绩效目标仅设置宽度为5.5--6m,与实际不符。

(2)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据项目清单显示,三条道路设计建设安装里程牌、公路界牌等697块,但年初绩效目标表中未设置相对应的指标。

原因分析:单位绩效目标管理意识不强。一是未加强对绩效目标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宣传,绩效目标管理与业务知识脱节。二是未加强项目成本的研究,成本指标重视程度不够,未将所有建设内容准确填列至绩效目标申报表中。

2.资金使用不合规

(1)项目资金混用。该项目与其他资金混用,未做到专款专用。经统计,一是该项目调剂使用债券资金1,380.12万元、其他产业路资金1,508.14万元。二是本项目到位资金调剂用于其他项目615.39万元。详见附件3。

(2)未按照每条路线建立专帐核算。区交通局将所有资源产业路补助资金作为一个科目记账,未按照每条路线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原因分析: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够充分,建设中存在资金缺口且未进行资金来源论证即开始项目实施。二是内部制度不够完整,缺乏资金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控制,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接收、分配以及后期流向等过程管理不到位、不具体。

3.项目管理不规范

(1)白洋湖至特养场线

①车道设计不符合四级公路标准。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4.0.12规定,四级公路采用单车道时,应设置错车道。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设计时为单车道,但未设置错车道。

②部分工程结算内容未细化。白洋湖至特养场线工程结算审核表显示原波形梁钢护栏利用结算总长度为7476米,单价为84.97元/米,结算评审总金额为63.52万元。经核实,实际结算包含两项内容,一是为原波形梁钢护栏利用总长度为5192米,单价为48.98元/米,结算评审总金额为25.43万元。二是新建波形梁钢护栏总长度2284米,参照同时期其他安防工程单价166.76元/米结算,应结算金额38.09万元。

③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经**日现场查看,白洋湖开头路段1km的路面已开裂明显、道路两边各0.25m宽水泥基础严重开裂、一处波形梁钢护栏利用已损坏等情况,均未及时进行后期维护。

④联合体中标单位权利义务不明确。根据白洋湖至特养场线招标公告显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但区交通局与 (略) 、湖南 (略)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均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原因分析:一是白洋湖单车道宽度已达到5.5m,远大于单车道建设标准≥3.5m;该项目为改造项目,设置错车道涉及拆迁,需增加建设成本;二是前期工程设计与勘察不够仔细,存在预算偏差;三是项目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限到前要求施工方统一整改,质保期限内巡查相对偏少;四是项目合同责任意识不强。

(2)牌南线

①前期设计工程量测算欠准确。 (略) 鼎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鼎城区花岩溪镇冲天坳至许家桥乡牌楼资源产业路改扩建工程预算的审核报告》(常鼎财审〔2022〕预字159号)显示,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为256.2?。但结算工程量达1,392.68?,为预算工程量5.44倍。

②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经**日现场查看,牌南线路肩部分地方有杂草及沉降、4处标志牌倾斜、2处沥青路面有裂纹、6处标线剥落等情况,均未及时进行后期维护。

③联合体中标单位权利义务不明确。根据牌南线招标公告显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但区交通局与 (略) 、湖南映晟 (略)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均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原因分析:一是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前期勘测数据不准;二是项目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限到后要求施工方统一整改,质保期限内项目巡查相对偏少;三是项目合同责任意识不强。

(3)谢黄线

①未按批复文件进行道路建设,导致项目变更调整较大。根据湘交函〔2022〕524号文件规定,路面结构最低要求旧水泥路面处治方案为多锤头碎石化、基层结构为水稳。但谢黄线实际未进行多锤头碎石化且基层结构为混凝土。该项目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为1,942.38万元。其中合同内结算审定金额由2,444.96万元变更为1,565.87万元,仅为合同签订金额64.04%;合同外结算审定金额新增376.51万元,占合同签订金额15.4%。

②监理合同签订日期、项目验收日期早于监理费预算评审日期。该项目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日,工程验收日期**日。 (略) 鼎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关于鼎城区谢家铺镇至黄土店镇公路路面改善工程其他费预算的审核意见》,审批内容包括项目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监理费,下达审批意见日期为**日。

③绿化工程未实施。该项目预算评审及合同签订内容中均包含种植香樟树4234棵,金额35.99万元。经现场查看与结算评审报告均显示实际未种植。

④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经现场查看,部分道路两旁热熔标线已损坏、部分安装标志牌损坏、部分新安装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已变形,存在安全隐患。

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原有路面实际建设情况,采取节约项目资金原则进行变更;二是区交通局将工程预算审核与其他费预算审核分开申请,项目设计费与监理费仅根据预算审核金额确认最终结算单价,待项目施工完成以后办理预算评审手续;三是未能提供不建设原因,但按照实际建设内容申请结算;四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仅扣留3%质保金,待质保期限到后要求施工方统一整改,未明确质保期限到期前维护内容制定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

六、有关建议

(一)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区交通局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后期绩效目标申报时加强沟通,由业务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等提供业务资料,财务汇总统计,按年度设置可量化、可监控和可评价的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合理匹配预算资金。重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1.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一是区交通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拨付补助资金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该项目实际需要资金据实拨付。后续加强专款专用与项目实施程序,待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后进行项目的开工建设,增强部门及领导法制意识,学习有关专项资金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其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二是应细化科目记账,将每条旅游路线设置单独的科目。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三)规范项目管理

1.白洋湖至特养场线。一是核实未设置错车道原因。单行车道与前方车辆会车时容易出现空间不足的情况,为方便会车,保障会车安全,后续单向行驶车道应设置错车道,保障双向行驶时进行避让。二是提高项目工程结算准确性与合理性,准确提交结算资料。三是对于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进行维护。后期完善制度,合同订立时明确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施工方定期对路面进行巡查和检测,并对路面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路的稳定和安全。四是查明联合体中标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并补充完善;后续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完整且明确的合同。

2.牌南线。一是明确并落实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应该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总责,包括对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成果负责,对工程前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概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应进行严格把关,如有必要再采取第三方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二是对于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进行维护。后期完善制度,合同订立时明确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施工方定期对路面进行巡查和检测,并对路面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路的稳定和安全。三是查明联合体中标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并补充完善;后续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完整且明确的合同。

3.谢黄线。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勘探,比选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清楚自己的需求,明确建设工程的工期、用途、标准、投资规模等,必要时设计单位应提供多种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选择;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的需求、投资等各方面因素组织专家比选一个最合适的设计方案。二是完善流程管理,后续将工程预算审核与其他费预算审核同时申请预算评审,项目设计费与监理费同步根据预算评审金额确认招标总额或合同总额,待项目施工完成以后同步办理结算评审。三是查明实际未建设原因。后续明确变更程序,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如涉及建设内容变更,必须及时掌握变更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使变更有据可查。四是对道路两旁热熔标线、标示标牌已损坏部分及时进行维护,及时对新安装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已变形部分进行维护与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期完善制度,合同订立时明确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施工方定期对路面进行巡查和检测,并对路面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路的稳定和安全。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略) 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鼎财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 (略) 鼎城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0-20 (略) 鼎城区旅游资源产业路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高地区公路基础设施水平,优化旅游资源结构,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根据《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 (略) 投入计划的通知>》(常交计统〔2021〕4号)、《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 (略) 投入计划和交通服务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常交计统〔2022〕10号)、《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 (略) 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2〕524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本项目。项目主管 (略) 鼎城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区交通局)。

2.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包含鼎城区三条旅游线路的改造建设,具体为白洋湖至特养场旅游资源产业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花岩溪镇冲天坳至许家桥乡牌楼资源产业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牌南线)及S317谢家铺镇至黄土店镇公路路面改善工程(以下简称谢黄线)。

(2)项目实施情况

区交通局按照上级计划文下达的里程实施工程项目,委托天鉴 (略) 进行公开招投标,确认 (略) 、湖南 (略) 为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联合体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757.62万元,路线设计全长13.929km,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完工。

通过招投标确认 (略) 、湖南映晟 (略) 为牌南线联合体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2,568.62万元,路线设计全长23.101km,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完工。

通过招投标确认湖南常德 (略) 为谢黄线施工方,中标金额为2,444.96万元,路线设计全长17.659km,附属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总长度17.659km,路面建设总长度为12.602km,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完工。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资金投入:旅游资源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收到财政拨款共计6,138.82万元,1,380.12万元,上级资金1,680.56万元,区级配套其他项目资金1,508.14万元。

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7月共使用资金6,138.82万元,其中三条旅游资源产业道路5,523.43万元、用于其他项目资金615.59万元。

待结算情况:三条旅游资源产业道路财评结算评审金额6,465.54万元,待结算金额942.11万元,其中白洋湖至特养场线结算金额合计1,839.62万元,已结算1,779.19万元,待结算金额60.43万元;牌南线结算金额合计2,626.76万元,已结算2,113.03万元,待结算金额513.73万元;谢黄线结算金额合计1,999.16万元,已结算1,631.21万元,待结算金额367.95万元。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完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道路网结构,改善居民出行环境,使周边交通更为便捷、更加顺畅。推动旅游业的发展,为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开发提供有力保障,促进沿线资源开发,带动沿线区域经济发展。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白洋湖至特养场线公路建设长度≥13.929km、宽度≥5.5m;牌南线公路建设长度≥21.761km、K0+000-K6-680段路路面宽度≥7m、K8+020-K23+101段路路面宽度≥6m;谢黄线公路建设长度≥12.602km、建设宽度≥6m。路面沥青铺设厚度≥9cm;安装警示标牌、里程牌、公路界牌等≥697块。

②质量指标:建设公路等级达四级标准;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质量优良率≥80%;验收程序规范性、项目质量管理到位率、项目质量检测率100%。

③时效指标:项目开工及时率、按工程进度付款、项目完工及时率、项目验收及时率、其他程序完成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成本支出合规率100%;建设投资增减变动率≤5%。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带动沿线区域经济发展,促使区域旅游收入上升,区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上升。

②社会效益:提高周边交通条件,交通更为便捷、更加顺畅;提高地区公路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居民出行环境,提高行车舒适性、安全性;保障道路建设安全,道路建设安全事故零发生;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区域旅游接待人次上升。

③可持续影响:公路使用年限≥8年,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3)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日至9月27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资金审核比例100%;查看三条道路现场情况,现场查看比例100%。通过现场询问、微信调查方式,对80位社会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区财政局、区交通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列为项目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该项目得分83.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5分,得分14分,扣1分。扣分明细:

绩效目标:目标设置预期产出效果与实际不符;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扣1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得分19分,扣6分。扣分明细:

1.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混用;未按照每条路线建立专帐核算;白洋湖至特养场线部分工程结算内容未细化,扣3分;

2.组织实施:白洋湖至特养场线、牌南线联合体中标单位权利义务不明确;牌南线前期设计工程量测算欠准确;谢黄线绿化工程未实施,扣3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得分24.5分,扣5.5分。扣分明细:

1.产出质量: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车道设计不符合四级公路标准;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扣2分。

2.产出时效:谢黄线工程已完工,结算至64.4%,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谢黄线监理合同签订日期、项目验收日期早于监理预算评审日期,扣1.5分。

3.产出成本:谢黄线预算评审金额2,444.96万元,结算评审金额1,942.38万元,建设投资减少率20.56%;谢黄线未按批复文件进行道路建设,导致项目变更调整较大,扣2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得分26分,扣4分。扣分明细:

经济效益:2020年度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9.7亿元,2022年度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0.1亿元,区域旅游收入下降,扣2分。

社会效益:2020年度全年各景区共接待游客453.9万人次,2022年度各景区共接待国内旅游246万人次,区域旅游接待人次下降,扣2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项目依据《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 (略) 投入计划的通知>》(常交计统〔2021〕4号)、《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 (略) 投入计划和交通服务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常交计统〔2022〕10号)、《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 (略) 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2〕524号)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区交通局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但存在目标设置预期产出效果与实际不符、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的问题。

3.资金投入。项目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资金投入合理。

(二)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本项目2020年-2023年度区级配套资金预算为1,570万元、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安排800万元。实际到位总资金6,138.82万元,其中区级配套资金1,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债券资金1,380.12万元、上级资金1,680.56万元、区财政局其他产业路资金1,508.14万元,详见附件2。

(2)预算执行率。2020-2023年度共计支出6,138.82万元,其中白洋湖至特养场项目支出1,779.19万元、牌南线2,113.03万元、谢黄线1,631.21万元、用于其他项目资金615.3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详见附件3。

(3)资金使用合规性。存在项目资金混用、未建立专帐核算等现象,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区交通局建立了《鼎城区交通运输局旅游资源产业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鼎城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度,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区交通局基本上按照《鼎城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但存在联合体中标单位权利义务不明确、牌南线前期设计工程量测算欠准确等问题,制度执行欠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白洋湖至特养场线公路建设长度13.929km、建设宽度5.5m;牌南线公路建设长度21.761km、K0+000-K6-680段路路面建设宽度7m、K8+020-K23+101段路路面建设宽度6m;谢黄线公路建设长度12.702km、建设宽度6m;路面沥青厚度9cm;各种警示标牌、里程牌、公路界牌等数量达697块,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验收程序规范,程序规范性、项目验收合格率、工程质量优良率、项目质量检测率100%,目标完成。

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车道设计不符合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公路等级未达标;三条线后期维护不到位,项目质量管理到位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时间及时开工及完工,开工及时率、项目完工及时率均达100%,项目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及时率目标完成。

谢黄线工程已完工,结算至64.4%,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谢黄线监理合同签订日期、项目验收日期早于监理预算评审日期,其他程序完成及时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白洋湖至特养场线预算评审金额1,780.76万元,结算评审金额1,761.07万元,建设投资减少率1.11%;牌南线预算评审金额2,632.19万元,结算评审金额2,563.35万元,建设投资减少率2.62%,建设投资增减变动率均≤5%,目标完成。

项目资金混用、白洋湖至特养场线部分工程结算内容未细化,支出合规率未达100%;谢黄线预算评审金额2,444.96万元,结算评审金额1,942.38万元,建设投资减少率20.56%,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 (略) 鼎城区各年度统计分析,2020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7,195元;2022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91元,人均收入增长,目标完成。

(略) 鼎城区关于各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度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9.7亿元,2022年度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0.1亿元,区域旅游收入下降,目标未完成。

2.社会效益。经现场查看,各路线车流量较大,交通便利,有效提高了地区公路基础设施水平;按照相关文件设计时速要求进行设计与建设,提高了行车舒适性、安全性;道路建设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目标完成。

(略) 鼎城区关于各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度全年各景区共接待游客453.9万人次,2022年度各景区共接待国内旅游246万人次,区域旅游接待人次下降,目标未完成。

3.可持续影响。根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显示,项目工程路面结构使用年限8年,目标完成。

区域旅游收入与旅游人次均较2020年有所下降,未能有效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目标未完成。

4.满意度:经统计收回的80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人员满意度92.75%,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在质量控制措施与效果方面,始终坚持以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为质量管理的依据,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科学的质量管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加强安全巡查和安全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

(1)目标设置预期产出效果与实际不符。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四级公路单车道宽度应采用3.5m。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车道为单向车道,应设置为≥3.5m;双向车道设计时速20km/h时,车道宽度应为6m,牌南线与谢黄线均为双向车道,设置绩效目标应为≥6m。但区交通局年初绩效目标仅设置宽度为5.5--6m,与实际不符。

(2)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据项目清单显示,三条道路设计建设安装里程牌、公路界牌等697块,但年初绩效目标表中未设置相对应的指标。

原因分析:单位绩效目标管理意识不强。一是未加强对绩效目标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宣传,绩效目标管理与业务知识脱节。二是未加强项目成本的研究,成本指标重视程度不够,未将所有建设内容准确填列至绩效目标申报表中。

2.资金使用不合规

(1)项目资金混用。该项目与其他资金混用,未做到专款专用。经统计,一是该项目调剂使用债券资金1,380.12万元、其他产业路资金1,508.14万元。二是本项目到位资金调剂用于其他项目615.39万元。详见附件3。

(2)未按照每条路线建立专帐核算。区交通局将所有资源产业路补助资金作为一个科目记账,未按照每条路线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原因分析: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够充分,建设中存在资金缺口且未进行资金来源论证即开始项目实施。二是内部制度不够完整,缺乏资金使用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控制,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接收、分配以及后期流向等过程管理不到位、不具体。

3.项目管理不规范

(1)白洋湖至特养场线

①车道设计不符合四级公路标准。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4.0.12规定,四级公路采用单车道时,应设置错车道。白洋湖至特养场线设计时为单车道,但未设置错车道。

②部分工程结算内容未细化。白洋湖至特养场线工程结算审核表显示原波形梁钢护栏利用结算总长度为7476米,单价为84.97元/米,结算评审总金额为63.52万元。经核实,实际结算包含两项内容,一是为原波形梁钢护栏利用总长度为5192米,单价为48.98元/米,结算评审总金额为25.43万元。二是新建波形梁钢护栏总长度2284米,参照同时期其他安防工程单价166.76元/米结算,应结算金额38.09万元。

③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经**日现场查看,白洋湖开头路段1km的路面已开裂明显、道路两边各0.25m宽水泥基础严重开裂、一处波形梁钢护栏利用已损坏等情况,均未及时进行后期维护。

④联合体中标单位权利义务不明确。根据白洋湖至特养场线招标公告显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但区交通局与 (略) 、湖南 (略)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均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原因分析:一是白洋湖单车道宽度已达到5.5m,远大于单车道建设标准≥3.5m;该项目为改造项目,设置错车道涉及拆迁,需增加建设成本;二是前期工程设计与勘察不够仔细,存在预算偏差;三是项目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限到前要求施工方统一整改,质保期限内巡查相对偏少;四是项目合同责任意识不强。

(2)牌南线

①前期设计工程量测算欠准确。 (略) 鼎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鼎城区花岩溪镇冲天坳至许家桥乡牌楼资源产业路改扩建工程预算的审核报告》(常鼎财审〔2022〕预字159号)显示,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为256.2?。但结算工程量达1,392.68?,为预算工程量5.44倍。

②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经**日现场查看,牌南线路肩部分地方有杂草及沉降、4处标志牌倾斜、2处沥青路面有裂纹、6处标线剥落等情况,均未及时进行后期维护。

③联合体中标单位权利义务不明确。根据牌南线招标公告显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但区交通局与 (略) 、湖南映晟 (略)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均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原因分析:一是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前期勘测数据不准;二是项目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限到后要求施工方统一整改,质保期限内项目巡查相对偏少;三是项目合同责任意识不强。

(3)谢黄线

①未按批复文件进行道路建设,导致项目变更调整较大。根据湘交函〔2022〕524号文件规定,路面结构最低要求旧水泥路面处治方案为多锤头碎石化、基层结构为水稳。但谢黄线实际未进行多锤头碎石化且基层结构为混凝土。该项目最终结算审核金额为1,942.38万元。其中合同内结算审定金额由2,444.96万元变更为1,565.87万元,仅为合同签订金额64.04%;合同外结算审定金额新增376.51万元,占合同签订金额15.4%。

②监理合同签订日期、项目验收日期早于监理费预算评审日期。该项目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日,工程验收日期**日。 (略) 鼎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关于鼎城区谢家铺镇至黄土店镇公路路面改善工程其他费预算的审核意见》,审批内容包括项目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监理费,下达审批意见日期为**日。

③绿化工程未实施。该项目预算评审及合同签订内容中均包含种植香樟树4234棵,金额35.99万元。经现场查看与结算评审报告均显示实际未种植。

④项目后期维护不到位。经现场查看,部分道路两旁热熔标线已损坏、部分安装标志牌损坏、部分新安装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已变形,存在安全隐患。

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原有路面实际建设情况,采取节约项目资金原则进行变更;二是区交通局将工程预算审核与其他费预算审核分开申请,项目设计费与监理费仅根据预算审核金额确认最终结算单价,待项目施工完成以后办理预算评审手续;三是未能提供不建设原因,但按照实际建设内容申请结算;四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仅扣留3%质保金,待质保期限到后要求施工方统一整改,未明确质保期限到期前维护内容制定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

六、有关建议

(一)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区交通局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后期绩效目标申报时加强沟通,由业务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等提供业务资料,财务汇总统计,按年度设置可量化、可监控和可评价的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合理匹配预算资金。重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1.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一是区交通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拨付补助资金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该项目实际需要资金据实拨付。后续加强专款专用与项目实施程序,待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后进行项目的开工建设,增强部门及领导法制意识,学习有关专项资金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其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二是应细化科目记账,将每条旅游路线设置单独的科目。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三)规范项目管理

1.白洋湖至特养场线。一是核实未设置错车道原因。单行车道与前方车辆会车时容易出现空间不足的情况,为方便会车,保障会车安全,后续单向行驶车道应设置错车道,保障双向行驶时进行避让。二是提高项目工程结算准确性与合理性,准确提交结算资料。三是对于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进行维护。后期完善制度,合同订立时明确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施工方定期对路面进行巡查和检测,并对路面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路的稳定和安全。四是查明联合体中标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并补充完善;后续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完整且明确的合同。

2.牌南线。一是明确并落实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应该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总责,包括对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成果负责,对工程前期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概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应进行严格把关,如有必要再采取第三方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二是对于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进行维护。后期完善制度,合同订立时明确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施工方定期对路面进行巡查和检测,并对路面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路的稳定和安全。三是查明联合体中标单位各方权利义务并补充完善;后续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签订完整且明确的合同。

3.谢黄线。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勘探,比选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清楚自己的需求,明确建设工程的工期、用途、标准、投资规模等,必要时设计单位应提供多种设计方案供建设单位选择;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的需求、投资等各方面因素组织专家比选一个最合适的设计方案。二是完善流程管理,后续将工程预算审核与其他费预算审核同时申请预算评审,项目设计费与监理费同步根据预算评审金额确认招标总额或合同总额,待项目施工完成以后同步办理结算评审。三是查明实际未建设原因。后续明确变更程序,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如涉及建设内容变更,必须及时掌握变更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使变更有据可查。四是对道路两旁热熔标线、标示标牌已损坏部分及时进行维护,及时对新安装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已变形部分进行维护与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期完善制度,合同订立时明确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要求施工方定期对路面进行巡查和检测,并对路面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路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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