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江苏立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83号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江苏立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83号
江苏立鼎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Q
住 所: (略) 金坛区指前镇工业集中区守凤湾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华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接信访投诉,2023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单位厂区西南侧车间正在进料装卸,进料投料口未密闭,产尘点未设置粉尘收集装置和抑尘装置,未对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装置,粉尘无组织排放,地面积尘较多。经查,你单位再投料输送过程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遮挡、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以上事实有:2023年11月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3年11月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对江苏立鼎 (略) 副总经理邓梅竹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3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拍摄的照片4张;江苏立鼎 (略) 《授权委托书》1份;江苏立鼎 (略) “新建年综合利用80万吨钢渣”项目审批意见及验收意见各1份;江苏立鼎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江苏立鼎 (略) 法定代表人王晓华和副总经理邓梅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三、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和拒不改正的法律后果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
如你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停产整治。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7日
江苏立鼎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Q
住 所: (略) 金坛区指前镇工业集中区守凤湾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华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接信访投诉,2023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单位厂区西南侧车间正在进料装卸,进料投料口未密闭,产尘点未设置粉尘收集装置和抑尘装置,未对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装置,粉尘无组织排放,地面积尘较多。经查,你单位再投料输送过程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遮挡、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以上事实有:2023年11月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3年11月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对江苏立鼎 (略) 副总经理邓梅竹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2023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拍摄的照片4张;江苏立鼎 (略) 《授权委托书》1份;江苏立鼎 (略) “新建年综合利用80万吨钢渣”项目审批意见及验收意见各1份;江苏立鼎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江苏立鼎 (略) 法定代表人王晓华和副总经理邓梅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三、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和拒不改正的法律后果
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
如你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停产整治。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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