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大力宣传和普及涉林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氛围。现将我单位2023年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普法执法开展。
我单位高度重视林草普法工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单位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单位全员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单位。
(二)开展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为推动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林草生产安全意识,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教育日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防火条例》等涉及林草法律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林草业科技、林草政策、林草法律、放心林草产品咨询等服务,努力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推动林草业生产的同时,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林草生产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活动中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形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取得良好的宣传成效,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林草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林草产品生产质量意识。
(三)扎实推进林草督查整改。
2022年度森林督查涉及整改图斑41个,现已全部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一期)涉及整改图斑9个,现已完成查处整改8个;2023年森林督查(三期)问题图斑438个,已全部移交森林公安调查处理;2023年森林督查下发(四期)图斑1450个,现已完成核查822个。2022年草原(一期)涉及整改图斑平台138个,现已全部完成;2022年草原(二期)图斑392个,已全部完成核查;2023年草原一期、三期、四期涉及变化图斑1009个,现已完成核查709个。
(四)加强禁垦禁牧工作力度。县林草局始终将禁垦禁牧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县级草原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尚未理顺的实际情况,县林草局与各镇综合执法局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对非法占用草原案件进行委托执法;2023年7月招录参公人员10名,为后续建立行政执法队*做好人员储备。 (略) 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指导各镇综合执法局加强禁牧禁垦、使用草原案件的卷宗制作和归档等工作。截止目前,共发现涉嫌违法开垦草原案件30宗; (略) 、公安等部门开展业务培训2次,累计培训80余人次,下发执法资料200余套。
(五)持续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定《关于印发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宣传方案、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与各国有林场签订《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目标责任状》,压实防火责任;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春秋两季防火期,覆盖全县各镇场共发送手机短信30万条、制作防火彩旗650面、悬挂横幅170条。截至目前,全县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发生。
(六)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的巡护监督工作,第一时间将违法行为反馈相关镇场及时处理;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暨2023年清风行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杜绝滥食野生动物现象,检查场所11处;做好年度野生动物救助与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累计救助野生动物20只,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开展“世界湿地日”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悬挂条幅16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配合自治区第二林 (略) ,完成5个林地图斑的外业监测调查工作,为科学评估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实际依据。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三)加强对林草工作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林地和草地。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13日
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大力宣传和普及涉林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牧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氛围。现将我单位2023年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普法执法开展。
我单位高度重视林草普法工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单位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单位全员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单位。
(二)开展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为推动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林草生产安全意识,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教育日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防火条例》等涉及林草法律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林草业科技、林草政策、林草法律、放心林草产品咨询等服务,努力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推动林草业生产的同时,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林草生产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积极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活动中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形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取得良好的宣传成效,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林草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和林草产品生产质量意识。
(三)扎实推进林草督查整改。
2022年度森林督查涉及整改图斑41个,现已全部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一期)涉及整改图斑9个,现已完成查处整改8个;2023年森林督查(三期)问题图斑438个,已全部移交森林公安调查处理;2023年森林督查下发(四期)图斑1450个,现已完成核查822个。2022年草原(一期)涉及整改图斑平台138个,现已全部完成;2022年草原(二期)图斑392个,已全部完成核查;2023年草原一期、三期、四期涉及变化图斑1009个,现已完成核查709个。
(四)加强禁垦禁牧工作力度。县林草局始终将禁垦禁牧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县级草原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尚未理顺的实际情况,县林草局与各镇综合执法局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对非法占用草原案件进行委托执法;2023年7月招录参公人员10名,为后续建立行政执法队*做好人员储备。 (略) 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指导各镇综合执法局加强禁牧禁垦、使用草原案件的卷宗制作和归档等工作。截止目前,共发现涉嫌违法开垦草原案件30宗; (略) 、公安等部门开展业务培训2次,累计培训80余人次,下发执法资料200余套。
(五)持续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定《关于印发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宣传方案、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与各国有林场签订《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目标责任状》,压实防火责任;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春秋两季防火期,覆盖全县各镇场共发送手机短信30万条、制作防火彩旗650面、悬挂横幅170条。截至目前,全县无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发生。
(六)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持续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的巡护监督工作,第一时间将违法行为反馈相关镇场及时处理;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暨2023年清风行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杜绝滥食野生动物现象,检查场所11处;做好年度野生动物救助与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累计救助野生动物20只,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开展“世界湿地日”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悬挂条幅16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配合自治区第二林 (略) ,完成5个林地图斑的外业监测调查工作,为科学评估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实际依据。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三)加强对林草工作监督检查,对发现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林地和草地。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精心组织,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引导,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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