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木联合站余热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木联合站余热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木联合站余热利用工程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新木联合站余热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新木采油厂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4年1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438-*
新木联合站余热利用工程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新木联合站余热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新木采油厂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4年1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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