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大墅镇汪店村安置房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全椒县大墅镇汪店村安置房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农用地

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

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地块已建设完成大墅镇汪店

村安置房,地块在开发利用前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依据相关要求对

地块土壤状况进行补充调查。

为掌握地块的环境质量及保障后期规划用地安全,安徽净持生态环境修复

有限公司受全椒县大墅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地块土壤状况进行了补充调查,并

依据调查结果编制本报告。

,全椒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农用地

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

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地块已建设完成大墅镇汪店

村安置房,地块在开发利用前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依据相关要求对

地块土壤状况进行补充调查。

为掌握地块的环境质量及保障后期规划用地安全,安徽净持生态环境修复

有限公司受全椒县大墅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地块土壤状况进行了补充调查,并

依据调查结果编制本报告。

,全椒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