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兰山东麓G110平罗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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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山东麓G110平罗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贺兰山东麓G110(平罗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崇政发〔2023〕7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G110(平罗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15-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改善贺兰山东麓平罗段生态环境,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增强防风固土和水源涵养能力,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110国道两侧绿化带,南起贺兰县与平罗县交界处,北至与小水沟过水路面交界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面积2214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土方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养护工程、拆旧复垦工程等,其中:

1.绿化工程:绿化范围为G110两侧15m林带,绿化面积*.9㎡(合:377亩),绿化栽植各类苗木34275株,灌木及地被10403㎡,移除苗木372株,移植苗木2634株。其中:新栽侧柏2805株,樟子松3120株,桧柏806株,造型油松6株,国槐1359株,刺槐8674株,馒头柳9株,香花槐81株,河北杨90株,金叶复叶槭27株,太阳李2059株,红叶碧桃2405株,山桃785株,山杏538株,海棠1805株,高接金叶榆1302株,紫叶稠李3002株,红叶榆叶梅1959株,绚丽海棠56株,连翘球104株,桧柏球18株,紫*香球62株,紫叶矮樱篱2120㎡,桧柏篱2400㎡,紫*香篱1408株,金叶榆篱2669㎡,四季玫瑰1795株,侧柏篱118㎡,红太阳李篱369㎡,红运萱草595㎡,三七景天464㎡,地被菊860㎡,黑心菊753㎡,薹草55㎡;移除臭椿及死树372株;移植刺槐2278株,河北杨273株,旱柳78株,侧柏5株。

2.配套设施工程:新建景观节点的雕塑小品共计4组,其中:110国道与108县道交叉口三角地节点处一组,以红酒瓶、橡木桶等为主要内容;110国道常青村红树莓种植园处节点处一组,以红树莓雕塑为主要内容;110国道常青村老村部节点处一组,以常青村标识小品为主要内容;老110国道与新110国道交叉口节点处一组,以不锈钢柱和矮墙为主要内容。

3.土方工程:根据设计标高,将高处土方进行开挖装运,回填至设计标高低处区域,回填后进行平整。其中:种植土回填*.9?,运距10km;土方平衡38911.7?。

4.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区西侧与水源涵养林交接处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平整面积*.28㎡。

5.灌溉工程:总灌溉面积2214亩,其中:110国道道路两侧灌溉面积1073亩,三角地灌溉面积1141亩,采用滴灌、微灌为主,结合低压管灌为辅的灌溉方式,主要包括管网工程、管件工程、灌水器工程、附属构筑物工程等。其中:阀门井77口,排水井25口,减压阀井1口,过涵洞防护18处;配套安装阀门243个。

6.养护工程:对设计范围内的苗木进行养护,养护措施包括绿地灌溉与防涝、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7.拆旧复垦工程:主要包括破除砼、砖结构、毛石基础工程,余方弃置(渣土清除及外运),种植土回(换)填等。其中:破除砼、砖结构、毛石基础共73145.6m3(破除后垃圾外运15km),余方弃置(渣土清除及外运)*.5m3(破除后垃圾外运15km),种植土回(换)填 *.5m3。

五、建设工期

2024年1月-2024年10月,养护期两年。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128.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13.05万元,其他费用318.72万元,预备费196.59万元。

资金来源:国土绿化暨生态建设补助资金3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628.36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贺兰山东麓G110(平罗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崇政发〔2023〕7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贺兰山东麓G110(平罗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15-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改善贺兰山东麓平罗段生态环境,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增强防风固土和水源涵养能力,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110国道两侧绿化带,南起贺兰县与平罗县交界处,北至与小水沟过水路面交界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面积2214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土方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养护工程、拆旧复垦工程等,其中:

1.绿化工程:绿化范围为G110两侧15m林带,绿化面积*.9㎡(合:377亩),绿化栽植各类苗木34275株,灌木及地被10403㎡,移除苗木372株,移植苗木2634株。其中:新栽侧柏2805株,樟子松3120株,桧柏806株,造型油松6株,国槐1359株,刺槐8674株,馒头柳9株,香花槐81株,河北杨90株,金叶复叶槭27株,太阳李2059株,红叶碧桃2405株,山桃785株,山杏538株,海棠1805株,高接金叶榆1302株,紫叶稠李3002株,红叶榆叶梅1959株,绚丽海棠56株,连翘球104株,桧柏球18株,紫*香球62株,紫叶矮樱篱2120㎡,桧柏篱2400㎡,紫*香篱1408株,金叶榆篱2669㎡,四季玫瑰1795株,侧柏篱118㎡,红太阳李篱369㎡,红运萱草595㎡,三七景天464㎡,地被菊860㎡,黑心菊753㎡,薹草55㎡;移除臭椿及死树372株;移植刺槐2278株,河北杨273株,旱柳78株,侧柏5株。

2.配套设施工程:新建景观节点的雕塑小品共计4组,其中:110国道与108县道交叉口三角地节点处一组,以红酒瓶、橡木桶等为主要内容;110国道常青村红树莓种植园处节点处一组,以红树莓雕塑为主要内容;110国道常青村老村部节点处一组,以常青村标识小品为主要内容;老110国道与新110国道交叉口节点处一组,以不锈钢柱和矮墙为主要内容。

3.土方工程:根据设计标高,将高处土方进行开挖装运,回填至设计标高低处区域,回填后进行平整。其中:种植土回填*.9?,运距10km;土方平衡38911.7?。

4.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区西侧与水源涵养林交接处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平整面积*.28㎡。

5.灌溉工程:总灌溉面积2214亩,其中:110国道道路两侧灌溉面积1073亩,三角地灌溉面积1141亩,采用滴灌、微灌为主,结合低压管灌为辅的灌溉方式,主要包括管网工程、管件工程、灌水器工程、附属构筑物工程等。其中:阀门井77口,排水井25口,减压阀井1口,过涵洞防护18处;配套安装阀门243个。

6.养护工程:对设计范围内的苗木进行养护,养护措施包括绿地灌溉与防涝、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施肥、越冬防护等。

7.拆旧复垦工程:主要包括破除砼、砖结构、毛石基础工程,余方弃置(渣土清除及外运),种植土回(换)填等。其中:破除砼、砖结构、毛石基础共73145.6m3(破除后垃圾外运15km),余方弃置(渣土清除及外运)*.5m3(破除后垃圾外运15km),种植土回(换)填 *.5m3。

五、建设工期

2024年1月-2024年10月,养护期两年。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128.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13.05万元,其他费用318.72万元,预备费196.59万元。

资金来源:国土绿化暨生态建设补助资金3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628.36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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