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阳明湖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报告
常德市阳明湖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报告
为规范项目管理,促进PPP项目实现物有所值,根据《 (略) 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鼎财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受鼎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 (略) 常德分 (略) (略) 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建设期进行了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主要内容
项目原总投资19.53亿元,建设内容为丰家湾路、永富路、德安路、永安路、德安路南延线、阳明大道南延线及江 (略) 政道路及相关管网建设工程。2018年10月,鼎城区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压减投资规模,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18.52亿元。常鼎发改审〔2020〕158号文件将红云南路纳入建设范围并取消建设丰家湾路。2022年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取消建设德安路南延线和阳明大道南延线,调整后的建设内容为红云南路、永富路、德安路、永安路及江 (略) 政道路及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管网建设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管线入地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
2.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建设的5条道路自2017年8月起逐步开始施工,截至2023年2月28日,红云南路、永富路、永安路、德安路、江南大道(滨江大道-阳明路)已进入运营期。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暂未竣工验收。
3.PPP项目参与方
(1)政府方出资代表:常德阳 (略) 。
(2)实施机构: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
(3)中标社会资本:中 (略) (联合体牵头人)和上海交 (略) (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
(4)项目公司(SPV公司):中交上 (略) 。2017年6月21日,中 (略) 、上海交 (略) 、常德阳 (略) 共同出资成立中交上 (略) 。
4.项目公司组织结构
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另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略) 的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以下由2个副总经理和1个总工程师组成。项目公司共设立五个部门,分别为财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合约计划部、综合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
(二)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1)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其中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双方股东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 (略) 出资2,000万元,占股20%,社会资本方出资8,000万元,占股80%,剩余的项目资本金由双方按持股比例根据项目投资进度需求同比例到位。
2.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本金已到位23,276万元,其中政府方到位4,655.40万元,社会资本方到位18,620.60万元。
2018年-2 (略) 向中国 (略) (略) 分行完成三次贷款融资共计融资79,640万元。2021年6月-20 (略) 共计偿还贷款融资成本79,640万元。20 (略) 以红云南路(丰家湾路-永吉路)、江南大道(滨江大道-阳明路)、永富路(红云路-大湖路)、德安路(金霞大道-丰家湾路)和永安路(德安路-阳明路)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预期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向中信 (略) 完成ABS债券专项计划89,6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项目资本金及债务资金合计已到位112,876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该项目累计使用资金93,714.1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款51,227.94万元、其他费用6,238.27万元、征拆费用26,864.96万元、建设期利息9,382.93万元。
二、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考核对象、范围、内容和依据
1.考核对象。区住建局及中交上 (略) 。
2.考核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和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
3.考核内容。根据《 (略) (略) 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充协议》,考核内容分为人员到位、设备投入、工程质量、进度控制、资金管理、安全文明、环境保护、周边投诉八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1)人员到位。监督考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重要技术骨干人员的履约和变更情况。
(2)设备投入。监督考核主要设备的数量和投入时间节点。
(3)工程质量。监督考核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档案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项目公司是否对施工及监理工作质量进行监管。
(4)进度控制。监督考核项目单位是否制定建设、验收及相关工作进度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5)资金管理。监督考核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的保障程度和到位进度,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
(6)安全文明。监督考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是 (略) 相应安全文明标准要求。
(7)环境保护。监督考核项目建设过程是否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固定废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周边投诉。监督考核施工过程是否造成周边居民出行不便,是否打扰居民日常工作、生活。
(二)绩效考核工作过程
湖南 (略) 常德分公司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根据《 (略) (略) 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充协议》中的相关合同条款制定了绩效考核体系。
绩效考核工作的主要步骤: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抽查;对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进行现场调查;向26名周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住建局、区财政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报告。
三、绩效考核结论及指标分析
(一)绩效考核结论
经考核,该项目得分90分,考核等级为“优”。得扣分情况如下:
1.人员到位总分10分,扣1分,实得9分,扣分明细:
人员变更手续欠完整,扣1分。
2.设备投入总分10分,扣2分,实得8分,扣分明细:
未设立设备投入台账,仅提供部分设备进场照片,酌情扣2分。
3.工程质量总分20分,扣1分,实得19分,扣分明细:
项目监管:对监理与施工员的工作监管有瑕疵,扣1分。
4.进度控制总分20分,扣4分,实得16分,扣分明细:
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和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建设进度均晚于计划进度,扣4分。
5.资金管理总分10分,扣0分,实得10分。
6.安全文明总分10分,扣0分,实得10分。
7.环境保护总分10分,扣0分,实得10分。
8.周边投诉总分10分,扣2分,实得8分,扣分明细:
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周边居民反映夜间出现敲土和卡车拖土噪声,扣2分。
详见附件1:建设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二)绩效考核指标分析
1.人员到位。根据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竣工验收等佐证资料,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项目经理为易磊,技术负责人为李大峰;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项目经理为易磊,合同约定的技术负责人为韩建兵,后变更为叶向荣,未见变更手续,2019年7月,技术负责人又由叶向荣变更为杨锡贤,本次变更已履行变更手续。
2.设备投入。项目公司提供了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及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建设过程中部分设备进场施工的照片,但项目公司未针对设备投入情况设立专门的台账。
3.工程质量。考核小组抽查了竣工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检测不合格或分部分项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但查阅资料过程中, (略) 对项目现场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监管欠到位。
4.进度控制。项目公司2020年更新了《德安路(金霞大道-丰家湾路)新建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将各路段施工计划进行了细化,考核小组将进度计划与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进行比对,发现因征拆和疫情等原因,两条道路工程进度普遍偏慢。
5.资金管理。截至2023年2月28日,项目资本金及债务资金合计已到位112,876万元,项目工程累计使用资金93,714.10万元,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到位及时、符合合同约定且预计能够覆盖后续支出。项目公司制定了资金预算管理、融资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预算的编制原则及审批程序、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工程款支付遵循固定的审批流程,由总承包项目部根据工程数量现场签认表编制进度款申报审核表,送监理、项目公司、实施机构审核,审核完毕由施工单位填报付款报审表, (略) 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提交工程进度价款确认表并备案。项目公司工程技术部编制《合同结算单》《付款通知单》《付款流转单》《结算会签单》,经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实施机构备案后进行支付。
6.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考核小组查阅了区住建局提供 (略) 提供的承诺书,检索了政府网站的公开信息及网络媒体信息,未发现项目在实施过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未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原因被通报批评、未发现项目因各类违规行为受到媒体曝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未发现项目因环保问题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视 (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环保要求。
7.周边投诉。考核小组对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及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周边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周边部分居民反映夜间有施工噪声出现。
四、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变更手续不到位
江南大道的技术负责人由韩建兵变更为叶向荣,后由叶向荣变更为杨锡贤,未见由韩建兵变更至叶向荣的相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进度滞后
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中路灯、智能交通杆件的安装时间截点和竣工验收时间截点分别为2022年11月20日和12月31日,但监理日志中施工单位2022年12月上旬仍在进行路灯安装、2023年1月仍在施工中。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绿化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时间截点分别为2021年10月24日和2021年11月30日,但监理日志中施工单位2021年12月仍在绿化植树及草坪铺设、2022年3月才竣工验收。
(三)工程现场监管欠到位
1.监理与施工员工作欠扎实。一是施工日志与监理日志记录不对应。如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2年12月26日施工日志记载未施工,但监理日志记载有施工;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3年1月4日-6日施工日志有施工记录,但监理日志上记载“按市蓝天办指令4日-6日禁止施工”;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2021年8月16日、10月21日施工日志未记载施工内容,但监理日志记载有施工。二是监理月报与监理日志记录不一致。如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的监理月报上记载本月施工0天,但监理日志记录施工11天;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记录的复工日期为2021年7月4日,但监理月报记录的复工日期为2021年6月。三是监理月报内容前后矛盾。如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监理月报中同时出现“本月未施工”与“本月主要进行综合·管网工程施工”的矛盾记载;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监理月报中同时出现“本月正常施工3天”和“本月未施工”的矛盾记载。四是部分日期监理日志无记录。如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2年2月14日至2月22日、2月26日至3月15日、3月29日至4月2日等监理日志无记录;五是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和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所有施工日志中施工员未签字。
3.施工影响居民生活。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周边部分居民反映夜间出现施工单位敲土和卡车拖土噪声,居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五、相关建议
(一)补充完善变更手续
针对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技术负责人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的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变更手续。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实施机构应积极督促工程施工进度,对已竣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决算资料,做好决算审计工作。
(三)加大现场监管力度
项目单位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前应做好收尾工作,及时完成验收前整改,针对监理及施工方存在的相关问题,应查明原因,核实各方责任,补充完善相应资料。
六、其他说明
本次绩效考核仅针对《 (略) (略) 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充协议》约定的八项内容进行,不涉及对实施机构及PPP项目前期流程的评价,不对项目工程量进行审核,项目工程量及结算金额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考核结果 (略) 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为规范项目管理,促进PPP项目实现物有所值,根据《 (略) 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鼎财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受鼎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 (略) 常德分 (略) (略) 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建设期进行了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主要内容
项目原总投资19.53亿元,建设内容为丰家湾路、永富路、德安路、永安路、德安路南延线、阳明大道南延线及江 (略) 政道路及相关管网建设工程。2018年10月,鼎城区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压减投资规模,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18.52亿元。常鼎发改审〔2020〕158号文件将红云南路纳入建设范围并取消建设丰家湾路。2022年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取消建设德安路南延线和阳明大道南延线,调整后的建设内容为红云南路、永富路、德安路、永安路及江 (略) 政道路及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管网建设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管线入地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
2.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建设的5条道路自2017年8月起逐步开始施工,截至2023年2月28日,红云南路、永富路、永安路、德安路、江南大道(滨江大道-阳明路)已进入运营期。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暂未竣工验收。
3.PPP项目参与方
(1)政府方出资代表:常德阳 (略) 。
(2)实施机构: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
(3)中标社会资本:中 (略) (联合体牵头人)和上海交 (略) (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
(4)项目公司(SPV公司):中交上 (略) 。2017年6月21日,中 (略) 、上海交 (略) 、常德阳 (略) 共同出资成立中交上 (略) 。
4.项目公司组织结构
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另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略) 的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以下由2个副总经理和1个总工程师组成。项目公司共设立五个部门,分别为财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合约计划部、综合管理部及运营管理部。
(二)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1)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其中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双方股东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 (略) 出资2,000万元,占股20%,社会资本方出资8,000万元,占股80%,剩余的项目资本金由双方按持股比例根据项目投资进度需求同比例到位。
2.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本金已到位23,276万元,其中政府方到位4,655.40万元,社会资本方到位18,620.60万元。
2018年-2 (略) 向中国 (略) (略) 分行完成三次贷款融资共计融资79,640万元。2021年6月-20 (略) 共计偿还贷款融资成本79,640万元。20 (略) 以红云南路(丰家湾路-永吉路)、江南大道(滨江大道-阳明路)、永富路(红云路-大湖路)、德安路(金霞大道-丰家湾路)和永安路(德安路-阳明路)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费预期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向中信 (略) 完成ABS债券专项计划89,6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项目资本金及债务资金合计已到位112,876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该项目累计使用资金93,714.1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款51,227.94万元、其他费用6,238.27万元、征拆费用26,864.96万元、建设期利息9,382.93万元。
二、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考核对象、范围、内容和依据
1.考核对象。区住建局及中交上 (略) 。
2.考核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和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
3.考核内容。根据《 (略) (略) 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充协议》,考核内容分为人员到位、设备投入、工程质量、进度控制、资金管理、安全文明、环境保护、周边投诉八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1)人员到位。监督考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重要技术骨干人员的履约和变更情况。
(2)设备投入。监督考核主要设备的数量和投入时间节点。
(3)工程质量。监督考核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档案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项目公司是否对施工及监理工作质量进行监管。
(4)进度控制。监督考核项目单位是否制定建设、验收及相关工作进度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5)资金管理。监督考核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的保障程度和到位进度,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
(6)安全文明。监督考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是 (略) 相应安全文明标准要求。
(7)环境保护。监督考核项目建设过程是否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固定废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周边投诉。监督考核施工过程是否造成周边居民出行不便,是否打扰居民日常工作、生活。
(二)绩效考核工作过程
湖南 (略) 常德分公司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考核小组,根据《 (略) (略) 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充协议》中的相关合同条款制定了绩效考核体系。
绩效考核工作的主要步骤: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抽查;对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进行现场调查;向26名周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住建局、区财政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报告。
三、绩效考核结论及指标分析
(一)绩效考核结论
经考核,该项目得分90分,考核等级为“优”。得扣分情况如下:
1.人员到位总分10分,扣1分,实得9分,扣分明细:
人员变更手续欠完整,扣1分。
2.设备投入总分10分,扣2分,实得8分,扣分明细:
未设立设备投入台账,仅提供部分设备进场照片,酌情扣2分。
3.工程质量总分20分,扣1分,实得19分,扣分明细:
项目监管:对监理与施工员的工作监管有瑕疵,扣1分。
4.进度控制总分20分,扣4分,实得16分,扣分明细:
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和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建设进度均晚于计划进度,扣4分。
5.资金管理总分10分,扣0分,实得10分。
6.安全文明总分10分,扣0分,实得10分。
7.环境保护总分10分,扣0分,实得10分。
8.周边投诉总分10分,扣2分,实得8分,扣分明细:
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周边居民反映夜间出现敲土和卡车拖土噪声,扣2分。
详见附件1:建设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二)绩效考核指标分析
1.人员到位。根据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竣工验收等佐证资料,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项目经理为易磊,技术负责人为李大峰;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项目经理为易磊,合同约定的技术负责人为韩建兵,后变更为叶向荣,未见变更手续,2019年7月,技术负责人又由叶向荣变更为杨锡贤,本次变更已履行变更手续。
2.设备投入。项目公司提供了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及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建设过程中部分设备进场施工的照片,但项目公司未针对设备投入情况设立专门的台账。
3.工程质量。考核小组抽查了竣工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检测不合格或分部分项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但查阅资料过程中, (略) 对项目现场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监管欠到位。
4.进度控制。项目公司2020年更新了《德安路(金霞大道-丰家湾路)新建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将各路段施工计划进行了细化,考核小组将进度计划与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进行比对,发现因征拆和疫情等原因,两条道路工程进度普遍偏慢。
5.资金管理。截至2023年2月28日,项目资本金及债务资金合计已到位112,876万元,项目工程累计使用资金93,714.10万元,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到位及时、符合合同约定且预计能够覆盖后续支出。项目公司制定了资金预算管理、融资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预算的编制原则及审批程序、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工程款支付遵循固定的审批流程,由总承包项目部根据工程数量现场签认表编制进度款申报审核表,送监理、项目公司、实施机构审核,审核完毕由施工单位填报付款报审表, (略) 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提交工程进度价款确认表并备案。项目公司工程技术部编制《合同结算单》《付款通知单》《付款流转单》《结算会签单》,经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实施机构备案后进行支付。
6.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考核小组查阅了区住建局提供 (略) 提供的承诺书,检索了政府网站的公开信息及网络媒体信息,未发现项目在实施过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未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原因被通报批评、未发现项目因各类违规行为受到媒体曝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未发现项目因环保问题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视 (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环保要求。
7.周边投诉。考核小组对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及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周边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周边部分居民反映夜间有施工噪声出现。
四、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变更手续不到位
江南大道的技术负责人由韩建兵变更为叶向荣,后由叶向荣变更为杨锡贤,未见由韩建兵变更至叶向荣的相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进度滞后
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中路灯、智能交通杆件的安装时间截点和竣工验收时间截点分别为2022年11月20日和12月31日,但监理日志中施工单位2022年12月上旬仍在进行路灯安装、2023年1月仍在施工中。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绿化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时间截点分别为2021年10月24日和2021年11月30日,但监理日志中施工单位2021年12月仍在绿化植树及草坪铺设、2022年3月才竣工验收。
(三)工程现场监管欠到位
1.监理与施工员工作欠扎实。一是施工日志与监理日志记录不对应。如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2年12月26日施工日志记载未施工,但监理日志记载有施工;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3年1月4日-6日施工日志有施工记录,但监理日志上记载“按市蓝天办指令4日-6日禁止施工”;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2021年8月16日、10月21日施工日志未记载施工内容,但监理日志记载有施工。二是监理月报与监理日志记录不一致。如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的监理月报上记载本月施工0天,但监理日志记录施工11天;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记录的复工日期为2021年7月4日,但监理月报记录的复工日期为2021年6月。三是监理月报内容前后矛盾。如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监理月报中同时出现“本月未施工”与“本月主要进行综合·管网工程施工”的矛盾记载;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监理月报中同时出现“本月正常施工3天”和“本月未施工”的矛盾记载。四是部分日期监理日志无记录。如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2022年2月14日至2月22日、2月26日至3月15日、3月29日至4月2日等监理日志无记录;五是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和德安路(杨家港路-丰家湾路)所有施工日志中施工员未签字。
3.施工影响居民生活。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周边部分居民反映夜间出现施工单位敲土和卡车拖土噪声,居民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五、相关建议
(一)补充完善变更手续
针对江南大道(阳明路-善卷路)技术负责人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的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变更手续。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实施机构应积极督促工程施工进度,对已竣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决算资料,做好决算审计工作。
(三)加大现场监管力度
项目单位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前应做好收尾工作,及时完成验收前整改,针对监理及施工方存在的相关问题,应查明原因,核实各方责任,补充完善相应资料。
六、其他说明
本次绩效考核仅针对《 (略) (略) 政道路及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考核补充协议》约定的八项内容进行,不涉及对实施机构及PPP项目前期流程的评价,不对项目工程量进行审核,项目工程量及结算金额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考核结果 (略) 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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