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瑞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智新电子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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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瑞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智新电子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加工20万块电路板

(略)

(略) 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大道6号

联合泰泽 (略)

(略) 拟投资100万元实施“年加工20万块电路板”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车间闲置区域内扩建2条电路板生产线,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同时对现有SMT生产车间配套的“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增产印制电路板(PCB板)组装件20万块。

(1)废气:回流焊和波峰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人工电烙铁焊接、人工浸焊、酒精擦拭工序、钢网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所有废气最终全部汇集至1套“焊接烟尘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经1根16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和TRVO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仅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通过污水总排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 (略) (京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焊机、波峰焊机以及更换的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本项目新增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购置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垫、车间内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废气治理设施及配套风机位于建筑楼顶,采取购置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垫、加装隔声罩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料带、废锡渣、除尘灰,除了除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理外,其余均交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擦拭纸、废酒精空桶、废助焊剂空桶、废滤芯、废活性炭、含油棉纱,所有危废分类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加工20万块电路板

(略)

(略) 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大道6号

联合泰泽 (略)

(略) 拟投资100万元实施“年加工20万块电路板”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车间闲置区域内扩建2条电路板生产线,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同时对现有SMT生产车间配套的“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增产印制电路板(PCB板)组装件20万块。

(1)废气:回流焊和波峰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人工电烙铁焊接、人工浸焊、酒精擦拭工序、钢网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所有废气最终全部汇集至1套“焊接烟尘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经1根16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和TRVO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仅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后,通过污水总排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 (略) (京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焊机、波峰焊机以及更换的废气治理设施配套风机。本项目新增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购置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垫、车间内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废气治理设施及配套风机位于建筑楼顶,采取购置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垫、加装隔声罩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料带、废锡渣、除尘灰,除了除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理外,其余均交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 (略) 管理委员会定期清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擦拭纸、废酒精空桶、废助焊剂空桶、废滤芯、废活性炭、含油棉纱,所有危废分类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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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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