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一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900t塑料包装桶瓶项目拟审批公示
郑州一一塑业有限公司年加工900t塑料包装桶瓶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加工900t塑料包装桶(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加工900t塑料包装桶(瓶)项目 | 郑州二七区马寨镇先锋路9号附4号 |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厂房,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属于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3台吹瓶机,年加工900t塑料包装桶(瓶),为河南农 (略) 等企业生产饮用水包装桶(瓶)。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车间密闭,在吹瓶机预热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塑料制品企业A级绩效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 (略) 政管 (略) 马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来自吹瓶机、冷水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消声措施、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员工生活垃圾等。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利用,妥善处置,不擅自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对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二七区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加工900t塑料包装桶(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加工900t塑料包装桶(瓶)项目 | 郑州二七区马寨镇先锋路9号附4号 | (略)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厂房,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属于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3台吹瓶机,年加工900t塑料包装桶(瓶),为河南农 (略) 等企业生产饮用水包装桶(瓶)。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吹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车间密闭,在吹瓶机预热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塑料制品企业A级绩效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 (略) 政管 (略) 马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来自吹瓶机、冷水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消声措施、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员工生活垃圾等。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利用,妥善处置,不擅自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对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二七区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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