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除马强、马圳、李波等3人人民监督员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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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除马强、马圳、李波等3人人民监督员资格的通知

(略) 第二届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

在2022年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中,马强、马圳2人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人民监督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选任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免除其人民监督员资格:(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规定,免除马强、 (略) 第二届人民监督员资格。

李波,由于工作原因不能继续履职,向市司法局提交书面退出申请,经研究同意退出, (略) 第二届人民监督员资格。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司法局

2023年12月8日


(略) 第二届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

在2022年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中,马强、马圳2人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人民监督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选任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免除其人民监督员资格:(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规定,免除马强、 (略) 第二届人民监督员资格。

李波,由于工作原因不能继续履职,向市司法局提交书面退出申请,经研究同意退出, (略) 第二届人民监督员资格。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司法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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