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涟源市三甲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涟源市三甲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 (略) 三*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三*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
设置地点 | (略) 三*乡三*村良溪河左岸 (东经111°38′52.10″,北纬27°40′43.20″) |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环涟水 (略) | |||||||||||||||||||||||
论证单位 | (略) (略) |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2、建设性质:新建(补办审批手续); 3、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4、入河方式:管道; 5、排污口规模:450m3/d、16.425万t/a; 6、污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 7、排入水体基本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在良溪河,汇入涟水涟源开发利用区,水质目标为III类。 |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污水进入良溪河后CODcr、NH3-N、TP预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TN预测结果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因此,本排污口的设置在纳污范围内TN对良溪河有影响,其余因子对良溪河影响很小。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污水进入良溪河后TP预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CODcr、NH3-N、TN预测结果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良溪河水质的影响较大,需杜绝非正常排放现象。一旦发生非正常排放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废水暂存调节池内。为保证下游涟水水质稳定达标,本报告建议污水处理厂设置应急措施,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立即启动应急措施,防止超标废水对外排放,确保不对河流产生影响。 本工程实施前,三*乡镇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水产生量为16.425万m3/a,年排放 CODCr 49.275t、氨氮5.749t、总磷0.493t、总氮6.57t。本工程实施后,通过污水管网将废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年削减CODcr?39.42t、氨氮4.435t、TN3.285t、TP0.329t。分析可知,本次污水处理厂建设将显著 (略) 三*乡规划收水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改善水域环境质量、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实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论证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对论证范围内涟水河水质产生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论证范围内涟水河的水质类别。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态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正常排污时,尾水对上、下游水质并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尾水中剩余的无毒有机污染物及 N、P 等营养型污染物将促进该水域局部(排污口附近)水体中的藻类繁殖、生长,在一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可以达到高峰,此时,种类最多,数量最大。尾水中可能存在某些污染物对水生生物生长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二者相互影响的结果使水生生物群落中的耐污性种类的数量逐渐增多;而一些不耐污、清水性的种类减少或逐渐消失,使影响区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由清水性向污水性群落演变,生物的多样性减少,群落趋向不稳定,最终演化结果可能是排污口附近局部水域的富营养化,对下游局部河段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运营期污水排放将导致氮磷增加,富营养化风险增加。排污口附近浮游生物、底栖动物耐污性种类比例升高,寡污性种类减少或消失,种群结构发生改变。污水排放对鱼类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饵料基础产生的间接影响,浮游生物的增加将导致滤食性种类比例升高,而杂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比例将下降。由于污水排放量占良溪河径流量的比例很小,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迅速稀释至河流污染物本底值附近,影响范围主要是排水口附近水域。因此,运营期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本项目为减排项目,项目建成后,良溪河、涟水河水质将进一步提升,因此,本项目对鱼类的影响为正影响。本项目对涟水河鱼类的影响较小。良溪河、涟水河有一定的水生生物,除鱼类外,还有各种微生物、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经过论证计算可知,正常的排放情况下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评价范围内河段饵料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影响程度相对正常排放有所增大,但影响极其有限。本入河排污口未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以及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设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生态制约因素,符合水生态保护要求。此外本工程的建设能削减三*乡镇区污水排入良溪河、涟水河的污染量,对改善水功能区的水质,实现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有利,可保护流域的水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本入河排污口设置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不会入渗地下含水层,不会对地下水系统乃至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同时,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取用地下水,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管网进行防渗、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定期巡检,确保各种处理设备、管道、阀门等完好,在采取该措施后本次各污水处理厂均没有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AAO一体化设备”处理工艺,出水排入良溪河,污水处理厂已批复并投入运行。 5、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论证报告对污水处理厂事故风险源进行了识别,提出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配备事故应急池、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管道及排污口的安全运行,避免出现严重污染事故。 6、入河排污口对防洪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本入河排污口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排污口岸边埋管排放,排污口所在河段两岸稳定,河道通畅,本入河排污口平均流量为0.0052m3/s,不会对河床产生冲刷和淤积影响,基本不会对河流行洪及防洪产生影响,符合防洪要求。 7、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调查,本污水处理厂论证范围无工业、农业、生活、饮用等集中式取水口,论证范围内的排污口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口,本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有效收集处理集镇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届时将取代现有的生活污水排口。同时,本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均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根据预测正常排污情况下,各纳污水体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III类标准,不会影响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污水处理厂为民生工程,工程实施将显著地消减纳污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的量,对纳污水体具有改善作用,排水区不涉及河道防洪,排污口为岸边排放,基本不会对河道防洪产生影响。因此,本污水处理厂的实施不会对特殊用水户及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项目排污口正常排放情况下,区域水质能满足农业用水要求,对水功能区水质方面产生的影响极小,不会影响其农业灌溉用水。 建设单位需要对入河污水进行妥善处理与监控,严格控制污水水质达标排放,将基本不会对良溪河水功能区水质、生态产生不良影响。 8、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通过对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本次污水处理厂建设将显著 (略) 三*乡规划收水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 改善水域环境质量、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实现水功能区 水质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略) 三*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不存在受纳水域环境容量不足的制约;项目排污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农业用水户等第三者权益影响较小;项目排污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因此,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允许设置排污口的七种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可行的。 二、保护措施 1、环境管理措施 1.1 营运期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率100%,避免非正常排放现象的发生。 1.2?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管理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设立标识牌,并在接入废污水口和排污口处设置监测井或明渠段取样点;安装监测入河排污口所排放的废污水量、主要污染物质量的自动监测设备,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将排污口基本情况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质量、入河排污口位置图以及定期报表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1.3污水排放监控措施 根据论证报告,建设单位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并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同时记录手工监测期间的工况,包括运行负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本项目采用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的方式对本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点位、指标及频率具体见下表: 本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自行监测点位、指标及监测频次
2、水质等保护措施 2.1加强进、出水水质管控,确保进水水质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各单位或个人将废污水排放至下水道时,必须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水质超过进水水质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 (略) 政污水管网。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TP、TN浓度能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2.2加强运营管理:必须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排放。 2.3定期检修机械设备: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 2.4建立事故性排放的报告制度:一旦事故性排放事件发生,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并迅速向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当地政府对事故性排放进行处理,开展污染事故监测工作。做好排污河段水质的应急监测工作,增加监测频次和参数。及时将事故信息通知下游取水单位,并告知高浓度污染团到达取水口的大概时间,减少事故性排放的社会影响。 2.5加强应对事故性排放处理设施设备及物质的准备:当污水处理设施出现非正常运行,废水排放超标时,应立即对发生事故的工 艺构筑物停止进水,废水截流进入事故池,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发生故障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故障排查与抢修。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将事故废水排入处理设施重新处理。故针对事故性排放,运营单位日常应设置预防性的处理设 施设备和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质。 2.6加强基础保障:供电采用双电源设计,电力有保障;易出现故障或损耗较快的设备、零部件必须备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可及时更换,防止事态恶化。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 (略) 三*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三*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
设置地点 | (略) 三*乡三*村良溪河左岸 (东经111°38′52.10″,北纬27°40′43.20″) |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环涟水 (略) | |||||||||||||||||||||||
论证单位 | (略) (略) |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2、建设性质:新建(补办审批手续); 3、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4、入河方式:管道; 5、排污口规模:450m3/d、16.425万t/a; 6、污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 7、排入水体基本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在良溪河,汇入涟水涟源开发利用区,水质目标为III类。 |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污水进入良溪河后CODcr、NH3-N、TP预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TN预测结果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因此,本排污口的设置在纳污范围内TN对良溪河有影响,其余因子对良溪河影响很小。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污水进入良溪河后TP预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CODcr、NH3-N、TN预测结果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良溪河水质的影响较大,需杜绝非正常排放现象。一旦发生非正常排放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废水暂存调节池内。为保证下游涟水水质稳定达标,本报告建议污水处理厂设置应急措施,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立即启动应急措施,防止超标废水对外排放,确保不对河流产生影响。 本工程实施前,三*乡镇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水产生量为16.425万m3/a,年排放 CODCr 49.275t、氨氮5.749t、总磷0.493t、总氮6.57t。本工程实施后,通过污水管网将废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年削减CODcr?39.42t、氨氮4.435t、TN3.285t、TP0.329t。分析可知,本次污水处理厂建设将显著 (略) 三*乡规划收水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改善水域环境质量、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实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论证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对论证范围内涟水河水质产生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论证范围内涟水河的水质类别。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态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正常排污时,尾水对上、下游水质并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尾水中剩余的无毒有机污染物及 N、P 等营养型污染物将促进该水域局部(排污口附近)水体中的藻类繁殖、生长,在一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可以达到高峰,此时,种类最多,数量最大。尾水中可能存在某些污染物对水生生物生长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二者相互影响的结果使水生生物群落中的耐污性种类的数量逐渐增多;而一些不耐污、清水性的种类减少或逐渐消失,使影响区域的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由清水性向污水性群落演变,生物的多样性减少,群落趋向不稳定,最终演化结果可能是排污口附近局部水域的富营养化,对下游局部河段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运营期污水排放将导致氮磷增加,富营养化风险增加。排污口附近浮游生物、底栖动物耐污性种类比例升高,寡污性种类减少或消失,种群结构发生改变。污水排放对鱼类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饵料基础产生的间接影响,浮游生物的增加将导致滤食性种类比例升高,而杂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比例将下降。由于污水排放量占良溪河径流量的比例很小,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迅速稀释至河流污染物本底值附近,影响范围主要是排水口附近水域。因此,运营期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本项目为减排项目,项目建成后,良溪河、涟水河水质将进一步提升,因此,本项目对鱼类的影响为正影响。本项目对涟水河鱼类的影响较小。良溪河、涟水河有一定的水生生物,除鱼类外,还有各种微生物、浮游植物与浮游动物。经过论证计算可知,正常的排放情况下水质类别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不会对评价范围内河段饵料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产生明显影响;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影响程度相对正常排放有所增大,但影响极其有限。本入河排污口未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以及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设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生态制约因素,符合水生态保护要求。此外本工程的建设能削减三*乡镇区污水排入良溪河、涟水河的污染量,对改善水功能区的水质,实现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有利,可保护流域的水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本入河排污口设置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不会入渗地下含水层,不会对地下水系统乃至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同时,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取用地下水,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管网进行防渗、危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定期巡检,确保各种处理设备、管道、阀门等完好,在采取该措施后本次各污水处理厂均没有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AAO一体化设备”处理工艺,出水排入良溪河,污水处理厂已批复并投入运行。 5、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论证报告对污水处理厂事故风险源进行了识别,提出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配备事故应急池、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管道及排污口的安全运行,避免出现严重污染事故。 6、入河排污口对防洪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本入河排污口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排污口岸边埋管排放,排污口所在河段两岸稳定,河道通畅,本入河排污口平均流量为0.0052m3/s,不会对河床产生冲刷和淤积影响,基本不会对河流行洪及防洪产生影响,符合防洪要求。 7、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调查,本污水处理厂论证范围无工业、农业、生活、饮用等集中式取水口,论证范围内的排污口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口,本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有效收集处理集镇规划区内的生活污水,届时将取代现有的生活污水排口。同时,本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不涉及堤坝以及其他特殊用水户,均不存在其他特殊用途,根据预测正常排污情况下,各纳污水体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III类标准,不会影响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污水处理厂为民生工程,工程实施将显著地消减纳污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的量,对纳污水体具有改善作用,排水区不涉及河道防洪,排污口为岸边排放,基本不会对河道防洪产生影响。因此,本污水处理厂的实施不会对特殊用水户及第三者权益造成影响。 项目排污口正常排放情况下,区域水质能满足农业用水要求,对水功能区水质方面产生的影响极小,不会影响其农业灌溉用水。 建设单位需要对入河污水进行妥善处理与监控,严格控制污水水质达标排放,将基本不会对良溪河水功能区水质、生态产生不良影响。 8、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通过对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本次污水处理厂建设将显著 (略) 三*乡规划收水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 改善水域环境质量、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实现水功能区 水质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略) 三*乡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不存在受纳水域环境容量不足的制约;项目排污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农业用水户等第三者权益影响较小;项目排污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因此,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允许设置排污口的七种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可行的。 二、保护措施 1、环境管理措施 1.1 营运期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率100%,避免非正常排放现象的发生。 1.2?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管理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设立标识牌,并在接入废污水口和排污口处设置监测井或明渠段取样点;安装监测入河排污口所排放的废污水量、主要污染物质量的自动监测设备,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将排污口基本情况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质量、入河排污口位置图以及定期报表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1.3污水排放监控措施 根据论证报告,建设单位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并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同时记录手工监测期间的工况,包括运行负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本项目采用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的方式对本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点位、指标及频率具体见下表: 本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自行监测点位、指标及监测频次
2、水质等保护措施 2.1加强进、出水水质管控,确保进水水质在可接受范围内。本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的各单位或个人将废污水排放至下水道时,必须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水质超过进水水质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 (略) 政污水管网。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TP、TN浓度能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2.2加强运营管理:必须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排放。 2.3定期检修机械设备: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 2.4建立事故性排放的报告制度:一旦事故性排放事件发生,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并迅速向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当地政府对事故性排放进行处理,开展污染事故监测工作。做好排污河段水质的应急监测工作,增加监测频次和参数。及时将事故信息通知下游取水单位,并告知高浓度污染团到达取水口的大概时间,减少事故性排放的社会影响。 2.5加强应对事故性排放处理设施设备及物质的准备:当污水处理设施出现非正常运行,废水排放超标时,应立即对发生事故的工 艺构筑物停止进水,废水截流进入事故池,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发生故障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故障排查与抢修。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将事故废水排入处理设施重新处理。故针对事故性排放,运营单位日常应设置预防性的处理设 施设备和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质。 2.6加强基础保障:供电采用双电源设计,电力有保障;易出现故障或损耗较快的设备、零部件必须备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可及时更换,防止事态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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