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彭泽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彭泽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一期)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12-11至2023-12-1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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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彭泽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一期) | ||||
---|---|---|---|---|---|
建设地点: | (略) / (略) /彭泽县/定山与芙蓉墩镇交界处 | ||||
建设单位: | (略) | ||||
编制单位: | 九江 (略) | ||||
项目概况: | 一、项 (略) (略) 彭泽县定山镇与芙蓉墩镇交界处,地理坐标:E116°25"53.064",N29°50"34.953",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类别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占地面积约25191.22m2,项目东、西、北面均为空地,南面为现有临时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原料堆场等设施建筑面积为10531.2m2的生产车间主体工程,包含建筑面积为4352m2成品仓库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废水废气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处理30万吨建筑固废及矿山尾石,年产再利用建材产品25万吨的规模。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万元,占总投资的6.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材堆放应定点定位,易起尘的物料要有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挡墙,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对现场和厂外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集水池、简易沉砂池等临时性设施处理施工期废水,做到达标排放;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弃土应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破碎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油烟。破碎生产线产生的粉尘通过集尘罩分别负压收集后,合并一起经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1#高空排放,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后通过高于屋顶的烟道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破碎生产线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投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生产线产生的无组织工艺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厂区路面硬化、清扫路面、雾化喷淋降尘装置、加强运输管理;投料粉尘通过喷雾装置、洒水抑尘及厂房阻隔;装卸及堆放粉尘通过封闭式堆场、物料使用篷布遮盖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给料、破碎喷淋用水和清洗废水、车辆清洗用水、喷雾用水、洒水降尘用水及生活污水。给料、破碎喷淋用水和喷雾用水、道路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或蒸发损耗;车辆清洗用水经车辆冲洗平台下方的沉淀池(2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池兼初期雨水池(90m3)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30m3+30m3+30m3),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生产降尘,底部污泥送入压滤机压滤,泥饼风干后回用于生产。压滤产生的废水泵再次送至三级沉淀池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旱地、水浇地等非淹水环境生长的农作物农田灌溉。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对于交通噪声采取加强管理、禁止鸣笛、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削减噪声源强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外排。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筛分轻质及重质物料、泥饼。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按比例回用于生产制砖中;废布袋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筛分过程中轻质物料主要为塑料及木材等轻质物质,重质物料主要为废铁及废钢筋,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交由资源回收中心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包装桶,暂存于10m3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略) 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各省、 (略) 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彭泽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一期)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12-11至2023-12-1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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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略) / (略) /彭泽县/定山与芙蓉墩镇交界处 | ||||
建设单位: | (略) | ||||
编制单位: | 九江 (略) | ||||
项目概况: | 一、项 (略) (略) 彭泽县定山镇与芙蓉墩镇交界处,地理坐标:E116°25"53.064",N29°50"34.953",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类别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占地面积约25191.22m2,项目东、西、北面均为空地,南面为现有临时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原料堆场等设施建筑面积为10531.2m2的生产车间主体工程,包含建筑面积为4352m2成品仓库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废水废气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处理30万吨建筑固废及矿山尾石,年产再利用建材产品25万吨的规模。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0万元,占总投资的6.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材堆放应定点定位,易起尘的物料要有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挡墙,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对现场和厂外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集水池、简易沉砂池等临时性设施处理施工期废水,做到达标排放;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弃土应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破碎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油烟。破碎生产线产生的粉尘通过集尘罩分别负压收集后,合并一起经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1#高空排放,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限值后通过高于屋顶的烟道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破碎生产线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投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生产线产生的无组织工艺粉尘采用雾化喷淋抑尘;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厂区路面硬化、清扫路面、雾化喷淋降尘装置、加强运输管理;投料粉尘通过喷雾装置、洒水抑尘及厂房阻隔;装卸及堆放粉尘通过封闭式堆场、物料使用篷布遮盖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给料、破碎喷淋用水和清洗废水、车辆清洗用水、喷雾用水、洒水降尘用水及生活污水。给料、破碎喷淋用水和喷雾用水、道路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或蒸发损耗;车辆清洗用水经车辆冲洗平台下方的沉淀池(20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池兼初期雨水池(90m3)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30m3+30m3+30m3),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生产降尘,底部污泥送入压滤机压滤,泥饼风干后回用于生产。压滤产生的废水泵再次送至三级沉淀池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旱地、水浇地等非淹水环境生长的农作物农田灌溉。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对于交通噪声采取加强管理、禁止鸣笛、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削减噪声源强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外排。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筛分轻质及重质物料、泥饼。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按比例回用于生产制砖中;废布袋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筛分过程中轻质物料主要为塑料及木材等轻质物质,重质物料主要为废铁及废钢筋,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交由资源回收中心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包装桶,暂存于10m3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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