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祥坤材料有限公司年研磨40000吨石油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九江市祥坤材料有限公司年研磨40000吨石油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研磨40000吨石油焦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略) / (略) /彭泽县/县定山镇 时府大道237号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编制单位: | 江西蓝科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沿江路15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度24分57.427秒,北纬29度51分15.254秒,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类别为: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占地面积项目约33333m2,项目东面为空地,南面为九 (略) ,西面为 (略) ,北面为杰盛医疗企业。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面积为863m2的生产车间和建筑面积为8500m2厂房的主体工程;包含新建4个成品储罐的成品仓筒和建筑面积为4137m2原料仓库的储运工程;包含新建4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和4根15m高排气筒、4套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和4根15m高排气筒、10m3沉淀池和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配套的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40000吨石油焦粉的规模。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材堆放应定点定位,易起尘的物料要有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挡墙,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对现场和厂外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集水池、简易沉砂池等临时性设施处理施工期废水,做到达标排放;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弃土应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有组织废气为研磨粉尘和成品仓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生产中研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4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成品仓粉尘通过4套自带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8)后排放,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主要无组织废气为物料装卸及堆场粉尘、车辆运输扬尘、投料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物料装卸及堆场粉尘通过密闭式仓库的控制措施,粉尘基本被阻隔在厂房内自然沉降;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定期清扫路面、洒水降尘、清洗车轮、加强运输管理等措施降尘;投料粉尘通过密闭厂房,采用行车输送原料,原料石油焦颗粒利用行吊抓斗输送至投料口,规范操作,并定期清扫,进一步降低石油焦输送过程中的粉尘,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厂区洒水降尘,洒水降尘废水全部蒸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放入长江。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修建隔声罩、关闭厂房门窗、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与更新、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等措施削减噪声源强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外排。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所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和沉淀池沉渣,粉尘经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再加工,作为成品外售;废布袋、沉淀池沉渣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略) 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网站
各省、 (略) 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研磨40000吨石油焦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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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略) / (略) /彭泽县/县定山镇 时府大道237号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编制单位: | 江西蓝科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沿江路15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度24分57.427秒,北纬29度51分15.254秒,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类别为: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占地面积项目约33333m2,项目东面为空地,南面为九 (略) ,西面为 (略) ,北面为杰盛医疗企业。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面积为863m2的生产车间和建筑面积为8500m2厂房的主体工程;包含新建4个成品储罐的成品仓筒和建筑面积为4137m2原料仓库的储运工程;包含新建4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和4根15m高排气筒、4套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和4根15m高排气筒、10m3沉淀池和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配套的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40000吨石油焦粉的规模。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材堆放应定点定位,易起尘的物料要有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挡墙,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对现场和厂外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集水池、简易沉砂池等临时性设施处理施工期废水,做到达标排放;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弃土应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有组织废气为研磨粉尘和成品仓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生产中研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4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成品仓粉尘通过4套自带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8)后排放,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限值。主要无组织废气为物料装卸及堆场粉尘、车辆运输扬尘、投料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物料装卸及堆场粉尘通过密闭式仓库的控制措施,粉尘基本被阻隔在厂房内自然沉降;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定期清扫路面、洒水降尘、清洗车轮、加强运输管理等措施降尘;投料粉尘通过密闭厂房,采用行车输送原料,原料石油焦颗粒利用行吊抓斗输送至投料口,规范操作,并定期清扫,进一步降低石油焦输送过程中的粉尘,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厂区洒水降尘,洒水降尘废水全部蒸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彭泽县彭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排放入长江。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修建隔声罩、关闭厂房门窗、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与更新、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等措施削减噪声源强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外排。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所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和沉淀池沉渣,粉尘经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再加工,作为成品外售;废布袋、沉淀池沉渣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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