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恒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对山西恒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对山西恒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 (略) 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 (略) 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项目 | 稷山县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 项目建设1条废铅蓄电池拆解生产线,年拆解废铅蓄电池15万吨,拆解的铅栅采用一台40t的蓄热式熔铅锅低温熔铸生产粗铅,拆解的铅膏采用一座12m2的富氧侧吹炉熔铸生产粗铅,粗铅采用5台120t铅锅精炼生产2#精铅,年产2#精铅96829吨。 电池拆解时分选出的塑料配套了塑料分选及造粒系统,年产副产品改性塑料颗粒6902吨;富氧侧吹炉尾气中SO2采用离子液吸收法净化,年产副产品硫酸15910吨。 项目总投资金额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5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拆解、废铅蓄电池储存过程废气经酸雾洗涤塔,采用碱液吸收进行处理;原料仓配料和转运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富氧侧吹炉工艺制酸尾气采用SNCR脱硝+余热锅炉+电收尘器+制酸系统+SCR脱硝(烟气再加热)+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富氧侧吹熔炼车间环境和低温熔铸及火法精炼环保收集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喷淋旋流塔+湿式电除尘工艺进行处理;精炼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 塑料造粒废气采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的处理工艺,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限值要求;锅炉通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石灰石石膏法的处理工艺,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生活污水经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浓盐水经蒸发结晶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处理后回用于道路绿化洒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电池拆解过程分离出的隔板、重塑料及塑料分选过程中产生的重塑料杂质及水淬渣,外售综合利用;铅栅低温熔铸系统生产粗铅,铅膏、各环节除尘灰、污水站污泥、低温熔铸浮渣、精炼过程精炼浮渣、精炼渣等含铅物料回用于系统;废布袋、废盐、废劳保用品、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脱硝催化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
关于对山西恒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 (略) 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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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 (略) 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再生利用项目 | 稷山县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社园区) | 山西 (略) | 山西 (略) | 项目建设1条废铅蓄电池拆解生产线,年拆解废铅蓄电池15万吨,拆解的铅栅采用一台40t的蓄热式熔铅锅低温熔铸生产粗铅,拆解的铅膏采用一座12m2的富氧侧吹炉熔铸生产粗铅,粗铅采用5台120t铅锅精炼生产2#精铅,年产2#精铅96829吨。 电池拆解时分选出的塑料配套了塑料分选及造粒系统,年产副产品改性塑料颗粒6902吨;富氧侧吹炉尾气中SO2采用离子液吸收法净化,年产副产品硫酸15910吨。 项目总投资金额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5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拆解、废铅蓄电池储存过程废气经酸雾洗涤塔,采用碱液吸收进行处理;原料仓配料和转运过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富氧侧吹炉工艺制酸尾气采用SNCR脱硝+余热锅炉+电收尘器+制酸系统+SCR脱硝(烟气再加热)+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富氧侧吹熔炼车间环境和低温熔铸及火法精炼环保收集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喷淋旋流塔+湿式电除尘工艺进行处理;精炼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特别排放限值。 塑料造粒废气采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的处理工艺,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限值要求;锅炉通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石灰石石膏法的处理工艺,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生活污水经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浓盐水经蒸发结晶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处理后回用于道路绿化洒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电池拆解过程分离出的隔板、重塑料及塑料分选过程中产生的重塑料杂质及水淬渣,外售综合利用;铅栅低温熔铸系统生产粗铅,铅膏、各环节除尘灰、污水站污泥、低温熔铸浮渣、精炼过程精炼浮渣、精炼渣等含铅物料回用于系统;废布袋、废盐、废劳保用品、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脱硝催化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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