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佛冈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关于遴选佛冈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公告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2023〕129号)和《佛冈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全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现拟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从粮食、油料等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主体中进行遴选,遴选基地2个,其中至少1个水稻科技示范基地。
二、科技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略)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并且严格执行政策指引;
(二)申报主体须持有种植或养殖基地土地使用证明,且近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
(三)对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有较强的接受能力;
(四)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五)基地能充分考虑产业布局,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和适当规模(农业种植业主体流转土地80亩以上,其中种植面积65亩以上。其他水产、畜牧等行业需有一定规模,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确定是否适合),能起到明显的试验、示范和带动效应;
(六)申报主体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教学、展示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七)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有可追溯记录的台账和财务记账台账;
(八)有较强的后续发展能力、较好的基础设施。
三、科技示范基地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二)享有一定的物化补贴。
四、科技示范基地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器械;
(二)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三)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农业科技经验,组织现场实地培训2次以上,培训人数60人以上,其中优先培训经济薄弱村的农户;
(四)一年内义务接待来访参观学习的农户,无特殊情况不能拒绝。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自愿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一)佛冈县2023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建设实施方案;
(三)营业执照;
(四)法人(自然人)身份证;
(五)申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
(六)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
(七)申报主体相关管理制度;
(八)其他证明资料(如:附2-3张基地图片)。
六、申报时间
以上资料纸质版装订成申报书(一式五份)签字盖章于2023年12月22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5楼511室)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沛军
联系电话:0763-*
附件:1. 佛冈县2023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2.关于推介发布《佛冈县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pdf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4日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2023〕129号)和《佛冈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全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现拟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从粮食、油料等农业产业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主体中进行遴选,遴选基地2个,其中至少1个水稻科技示范基地。
二、科技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略)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并且严格执行政策指引;
(二)申报主体须持有种植或养殖基地土地使用证明,且近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
(三)对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有较强的接受能力;
(四)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五)基地能充分考虑产业布局,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和适当规模(农业种植业主体流转土地80亩以上,其中种植面积65亩以上。其他水产、畜牧等行业需有一定规模,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确定是否适合),能起到明显的试验、示范和带动效应;
(六)申报主体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教学、展示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七)申报主体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有可追溯记录的台账和财务记账台账;
(八)有较强的后续发展能力、较好的基础设施。
三、科技示范基地的权利
(一)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二)享有一定的物化补贴。
四、科技示范基地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器械;
(二)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三)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农业科技经验,组织现场实地培训2次以上,培训人数60人以上,其中优先培训经济薄弱村的农户;
(四)一年内义务接待来访参观学习的农户,无特殊情况不能拒绝。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自愿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一)佛冈县2023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建设实施方案;
(三)营业执照;
(四)法人(自然人)身份证;
(五)申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
(六)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
(七)申报主体相关管理制度;
(八)其他证明资料(如:附2-3张基地图片)。
六、申报时间
以上资料纸质版装订成申报书(一式五份)签字盖章于2023年12月22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5楼511室)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沛军
联系电话:0763-*
附件:1. 佛冈县2023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2.关于推介发布《佛冈县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pdf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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