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定日县协格尔镇玛仓娃村山洪灾害治理工程
日喀则市定日县协格尔镇玛仓娃村山洪灾害治理工程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日喀则市定日县协格尔镇玛仓娃村山洪灾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附件1:报告表—日喀则市定日县协格尔镇玛仓娃村山洪灾害治理工程.pdf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日喀则市定日县协格尔镇玛仓娃村山洪灾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附件1:报告表—日喀则市定日县协格尔镇玛仓娃村山洪灾害治理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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