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略) 五河县城南工业园 (略) 道21号 |
建设单位 | 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2亿元,项目生产规模产能为86000吨,其中一期建设生产车间35000平方米,购置涂炭、复合生产线,生产涂炭铝箔40000吨,复合带材6000吨,并建造相关办公楼、宿舍楼及公辅系统;二期建设生产车间70000平方米,购置铸轧、冷轧、箔轧等生产线,生产铝板带箔材80000吨,其中拟将40000吨素箔材作为一期涂炭铝箔坯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熔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封闭管道、低氮燃烧装置与熔炼粉尘经集气罩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排放。铝渣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排放。冷轧车间卷材退火炉废气低氮燃烧技术+20m高排气筒排放。铝箔车间冷轧废气经全油回收系统+25m高排气筒排放。铝箔退火废气经高温裂解+20m高排气筒排放。阳极氧化线槽内加入酸雾抑制剂抑制酸雾,并经槽体顶部抽风系统装置进行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18m高排气筒排放。配胶、涂覆、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涂布车间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碱蚀槽内加入碱雾抑制剂抑制碱雾,并经槽体顶部抽风系统装置进行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18m高排气筒排放。铝灰渣暂存间经水喷淋+15m高排气筒排放。 分析表明,项目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特别排放限值中要求;项目正常情况下,最大占标率因子为1#厂房无组织排放的HCl,Pmax为7.31%,小于达到地面浓度标准限值10%的值,因此,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含镍废水经车间内含镍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采用“化学调节+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含镍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采用“气浮池+化学调节+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的处理工艺,满足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3)声环境 项目采取厂房隔音、合理安排车间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低震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废边角料及残次品、涂布车间、木材加工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废去离子水制备滤芯、废布袋、铝箔车间废损耗器材、空压机氧化铝球、铸轧车间废损耗器材交由更换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外运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是废轧制油、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桶、废空压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介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铝粉尘、表面处理废槽渣、铝灰渣、铸轧车间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 设置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车间内进行分区防渗。危化品库、复合车间、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容积为250m3)、污水收集及处理装置为重点防渗区。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部令第四号)开展公众参与工作。2023年5月17日,该项目环评首次公示五河县政府网站发布;2023年9月18日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网络公示,2023年9月2 (略) (略) 五河县进行了张贴公示,2023 年9月20日、9月25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在公众参与工作中未收到项目反馈意见,无人表示反对。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7-*-04-01-*。 |
《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略) 五河县城南工业园 (略) 道21号 |
建设单位 | 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2亿元,项目生产规模产能为86000吨,其中一期建设生产车间35000平方米,购置涂炭、复合生产线,生产涂炭铝箔40000吨,复合带材6000吨,并建造相关办公楼、宿舍楼及公辅系统;二期建设生产车间70000平方米,购置铸轧、冷轧、箔轧等生产线,生产铝板带箔材80000吨,其中拟将40000吨素箔材作为一期涂炭铝箔坯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熔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封闭管道、低氮燃烧装置与熔炼粉尘经集气罩一并通过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排放。铝渣处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排放。冷轧车间卷材退火炉废气低氮燃烧技术+20m高排气筒排放。铝箔车间冷轧废气经全油回收系统+25m高排气筒排放。铝箔退火废气经高温裂解+20m高排气筒排放。阳极氧化线槽内加入酸雾抑制剂抑制酸雾,并经槽体顶部抽风系统装置进行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18m高排气筒排放。配胶、涂覆、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涂布车间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碱蚀槽内加入碱雾抑制剂抑制碱雾,并经槽体顶部抽风系统装置进行收集后经酸液喷淋塔+18m高排气筒排放。铝灰渣暂存间经水喷淋+15m高排气筒排放。 分析表明,项目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特别排放限值中要求;项目正常情况下,最大占标率因子为1#厂房无组织排放的HCl,Pmax为7.31%,小于达到地面浓度标准限值10%的值,因此,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含镍废水经车间内含镍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采用“化学调节+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含镍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采用“气浮池+化学调节+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的处理工艺,满足五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3)声环境 项目采取厂房隔音、合理安排车间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低震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废边角料及残次品、涂布车间、木材加工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废去离子水制备滤芯、废布袋、铝箔车间废损耗器材、空压机氧化铝球、铸轧车间废损耗器材交由更换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外运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是废轧制油、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润滑油桶、废空压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过滤介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铝粉尘、表面处理废槽渣、铝灰渣、铸轧车间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 设置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车间内进行分区防渗。危化品库、复合车间、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容积为250m3)、污水收集及处理装置为重点防渗区。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部令第四号)开展公众参与工作。2023年5月17日,该项目环评首次公示五河县政府网站发布;2023年9月18日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网络公示,2023年9月2 (略) (略) 五河县进行了张贴公示,2023 年9月20日、9月25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在公众参与工作中未收到项目反馈意见,无人表示反对。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7-*-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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