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4日宣威市立欣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年3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4日宣威市立欣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年3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 (略) 立欣 (略) 年3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 | 建设单位 | (略) 立欣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 (略) | ||
项目概况 | |||||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方案,所有未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大部分随意堆放或填埋处理。这种处理方式耗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耗费大量垃圾清运费用。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粉尘、灰沙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遵循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 (略) 立欣 (略)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投资200万元,建设年3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处置城区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 项目名称: (略) 立欣 (略) 年3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 建设单位: (略) 立欣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3334m2,占地为工业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已有土地,新建1套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同时配套建设1栋1000m2的厂房,并配套完善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附属设施。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占总投资31.75%。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新建1套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系统,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施工要避开雨天,建筑材料应设蓬盖和围拦,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二、废气 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土石方、建筑材料用蓬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施工工地场界采用挡板等遮挡;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在施工场地减速慢行,及时清扫运输道路,对道路洒水抑尘。 三、噪声 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及进入场地时,要限速、禁鸣。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长期堆放,以免污染环境;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合理利用开挖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开挖过程中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产生外运弃方。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2.7m3/d,项目厂区进场道路出入口设置容积为5m3的洗车废水收集沉淀池,沉淀池容积满足要求,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措施可行。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项目在生活区设置一座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项目周边旱地施肥,项目化粪池容积为5m3,可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项目区周围分布有大量旱地,可完全消耗项目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回用于农业生产,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根据工程分析,项目露天停车区场地雨污水产生量为9m3/次,主要污染因子为SS,在露天停车区东南侧地势较低处建设一座10m3的沉淀池,露天停车区场地雨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容积能满足要求,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项目原料破碎、筛分工段废气排气筒(DA001)高度设置为15m,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满足标准要求。项目破碎、筛分等工序均在密闭彩钢瓦大棚内进行,在破碎、筛分工段上方安装集气罩,再通过风机将粉尘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袋式除尘”为可行技术,原料破碎、筛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计算,颗粒物排放速率为2.25kg/h、排放浓度为4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物料装卸、堆存和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物料装卸、堆存和输送均在密闭大棚内进行,受风力影响小,经密闭彩钢瓦大棚阻隔、喷雾降尘后,粉尘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车辆运输过程会产生少量道路粉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同时,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轮清洗池对运输车辆车轮清洗,清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厂区,采取上述措施后,道路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前文分析,原料破碎、筛分工段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集气罩负压收集效率取95%,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产生的颗粒物为28.35t/a,经喷雾降尘、彩钢瓦大棚阻隔降尘后,90%于大棚沉降,无组织排放量为2.8t/a,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以上预测分析,经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厂界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提出,应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擦拭和检修,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来看,厂界四周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为最大限度地减小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A.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减振垫,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B.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大小,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C.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制定严格的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项目运营期进出车辆会产生交通噪声,噪声值在65~75dB(A)之间,属于移动的间歇性噪声,在考虑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收尘,分拣产生的废钢筋、模板、塑料制品,沉淀池沉渣,生活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固废:废机油。根据核算,破碎、筛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531.61t/a,其成分主要为砂尘,可外售制砖厂用作原料。根据核算,车间内部无组织沉降粉尘量为25.55t/a,清扫收集后外售制砖厂用作原料。分拣产生的废钢筋、模板、塑料制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分拣产生的一般固废约占处理量的2%,产生量约6000t/a,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沉淀池沉渣:车轮清洗废水沉淀池、场地雨污水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沉渣,产生量按每沉淀1m3水产生2kg计,项目车轮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水量为810m3/a,场地雨污水沉淀池沉淀水量为1350m3/a,则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4.32t/a。沉淀池沉渣主要为泥土,定期清掏后用于厂区绿化覆土。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人均产生生活垃圾量按 0.5kg/d 计,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kg/d、1.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设备、车辆检修过程中废机油、含油固废产生量约为100kg/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T,I。环评提出,厂区建设1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0m2),设计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并设置导流槽及事故收集池,标识标牌。使用密闭容器对废机油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容器贴上标签,设置警示牌,将其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回用于厂区机械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建立相关台账管理记录。 五、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化粪池、沉淀池、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污染物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的污染,主要污染物类型的COD、SS等非持久性污染因子。本评价要求企业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或污染物浓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或者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但危害性或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区域,非污染防治区为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本项目分区防渗要求如下: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沉淀池、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基底采用50cm厚压实黏土夯实处理后,表面采水泥进行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简单硬化。此外,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污染物泄漏的场所及装置设置导流和收集措施,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项目在落实好分区防渗防控措施并落实好过程管理,可避免出现污染物泄漏,甚至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情况。此外,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受本项目影响不大。 六、生态 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占地面积小,且占地范围内无自然植被,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建工程量小,施工期做好围挡及截排水措施,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项目区周边主要为旱地,主要植被为玉米、土豆等农作物,无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本项目主要进行混凝土的生产,运营中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直接破坏。综上,项目施工和运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 | |||||
结论 | |||||
本项目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选址合理。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原料堆场、生产车间、成品堆场建设为密闭式彩钢瓦大棚结构,大棚内设喷雾降尘设施,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引风机(配套风量约50000m3/h)进入“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道路进行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轮清洗池对运输车辆车轮清洗,项目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车轮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露天场地雨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各类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 (略) 立欣 (略) 年3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 | 建设单位 | (略) 立欣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 (略) | ||
项目概况 | |||||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方案,所有未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大部分随意堆放或填埋处理。这种处理方式耗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耗费大量垃圾清运费用。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粉尘、灰沙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了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遵循建筑垃圾处置“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 (略) 立欣 (略)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投资200万元,建设年3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处置城区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 项目名称: (略) 立欣 (略) 年3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 建设单位: (略) 立欣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3334m2,占地为工业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已有土地,新建1套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同时配套建设1栋1000m2的厂房,并配套完善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附属设施。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占总投资31.75%。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新建1套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系统,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施工要避开雨天,建筑材料应设蓬盖和围拦,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二、废气 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土石方、建筑材料用蓬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施工工地场界采用挡板等遮挡;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在施工场地减速慢行,及时清扫运输道路,对道路洒水抑尘。 三、噪声 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及进入场地时,要限速、禁鸣。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长期堆放,以免污染环境;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合理利用开挖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开挖过程中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产生外运弃方。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2.7m3/d,项目厂区进场道路出入口设置容积为5m3的洗车废水收集沉淀池,沉淀池容积满足要求,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措施可行。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m3/d,项目在生活区设置一座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项目周边旱地施肥,项目化粪池容积为5m3,可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项目区周围分布有大量旱地,可完全消耗项目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回用于农业生产,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根据工程分析,项目露天停车区场地雨污水产生量为9m3/次,主要污染因子为SS,在露天停车区东南侧地势较低处建设一座10m3的沉淀池,露天停车区场地雨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容积能满足要求,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项目原料破碎、筛分工段废气排气筒(DA001)高度设置为15m,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满足标准要求。项目破碎、筛分等工序均在密闭彩钢瓦大棚内进行,在破碎、筛分工段上方安装集气罩,再通过风机将粉尘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袋式除尘”为可行技术,原料破碎、筛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计算,颗粒物排放速率为2.25kg/h、排放浓度为4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物料装卸、堆存和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物料装卸、堆存和输送均在密闭大棚内进行,受风力影响小,经密闭彩钢瓦大棚阻隔、喷雾降尘后,粉尘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车辆运输过程会产生少量道路粉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同时,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轮清洗池对运输车辆车轮清洗,清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厂区,采取上述措施后,道路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前文分析,原料破碎、筛分工段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集气罩负压收集效率取95%,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产生的颗粒物为28.35t/a,经喷雾降尘、彩钢瓦大棚阻隔降尘后,90%于大棚沉降,无组织排放量为2.8t/a,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以上预测分析,经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厂界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评提出,应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擦拭和检修,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来看,厂界四周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为最大限度地减小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A.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减振垫,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B.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大小,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C.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制定严格的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项目运营期进出车辆会产生交通噪声,噪声值在65~75dB(A)之间,属于移动的间歇性噪声,在考虑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收尘,分拣产生的废钢筋、模板、塑料制品,沉淀池沉渣,生活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固废:废机油。根据核算,破碎、筛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531.61t/a,其成分主要为砂尘,可外售制砖厂用作原料。根据核算,车间内部无组织沉降粉尘量为25.55t/a,清扫收集后外售制砖厂用作原料。分拣产生的废钢筋、模板、塑料制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分拣产生的一般固废约占处理量的2%,产生量约6000t/a,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沉淀池沉渣:车轮清洗废水沉淀池、场地雨污水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沉渣,产生量按每沉淀1m3水产生2kg计,项目车轮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水量为810m3/a,场地雨污水沉淀池沉淀水量为1350m3/a,则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4.32t/a。沉淀池沉渣主要为泥土,定期清掏后用于厂区绿化覆土。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人均产生生活垃圾量按 0.5kg/d 计,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kg/d、1.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设备、车辆检修过程中废机油、含油固废产生量约为100kg/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危险特性T,I。环评提出,厂区建设1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0m2),设计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并设置导流槽及事故收集池,标识标牌。使用密闭容器对废机油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容器贴上标签,设置警示牌,将其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回用于厂区机械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建立相关台账管理记录。 五、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化粪池、沉淀池、危废暂存间。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污染物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的污染,主要污染物类型的COD、SS等非持久性污染因子。本评价要求企业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风险程度较高或污染物浓度较高,需要重点防治或者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是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但危害性或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区域,非污染防治区为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本项目分区防渗要求如下: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沉淀池、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基底采用50cm厚压实黏土夯实处理后,表面采水泥进行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简单硬化。此外,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污染物泄漏的场所及装置设置导流和收集措施,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项目在落实好分区防渗防控措施并落实好过程管理,可避免出现污染物泄漏,甚至下渗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情况。此外,项目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受本项目影响不大。 六、生态 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占地面积小,且占地范围内无自然植被,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建工程量小,施工期做好围挡及截排水措施,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项目区周边主要为旱地,主要植被为玉米、土豆等农作物,无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本项目主要进行混凝土的生产,运营中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直接破坏。综上,项目施工和运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 | |||||
结论 | |||||
本项目 (略) 板桥街道办事处下村居委会龙沿上村,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选址合理。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原料堆场、生产车间、成品堆场建设为密闭式彩钢瓦大棚结构,大棚内设喷雾降尘设施,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引风机(配套风量约50000m3/h)进入“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道路进行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轮清洗池对运输车辆车轮清洗,项目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农业生产,车轮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露天场地雨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各类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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