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鸿瑞达干冰有限公司干冰制造项目调试公示
泰州鸿瑞达干冰有限公司干冰制造项目调试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 (略) 干冰制造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干冰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泰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港区许庄街道民营工业园5栋
调试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孟大又
联系电话:*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 (略) 干冰制造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干冰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泰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港区许庄街道民营工业园5栋
调试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孟大又
联系电话:*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采取评论、电话反馈、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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