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高湖水质提升工程--引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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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高湖水质提升工程--引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高湖水质提升工程--引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2-14 08: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11

高湖水质提升工程--引水工程

暨阳街道、浣东街道

(略) (略)

项目投资13787.25万元,本次引水工程起于开化江,终点高湖湖区,引水管自城南水厂备用泵站现状DN1400给水管开口,全程采用DN1200压力管道方式运输,路线全长约14km,其中一般路段约7920m,顶管路段约680m,湖底浅埋段约5440m。

详见环评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如厕可利用周边公共厕所,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施工期废水禁止外排进入地表水体。施工期废水不外排,对高湖水质不产生明显影响。 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外架扬尘喷雾;避免大风时节施工,遇有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施工过程中及时采取喷水抑尘措施。土石方应及时调运利用,减少临时堆置时间,临时堆料场、堆土场需保持一定的湿度,建筑材料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洒水、简易覆盖等适当的防尘措施。用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开村庄,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临时表土堆场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表土堆场加盖篷布,缩短表土中转周期。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 施工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通过加强消音装置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来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靠近近距离敏感点施工需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做好与公众的协调工作。 弃方在施工过程中就近平整;隔油池产生的少量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焊条可外售回收利用;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的消纳厂填埋处理。废防腐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的宣教工作。对管道施工临时用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实行分层开挖的操作制度。工程建成后,对工程管理范围内适当进行绿化恢复,绿化植被种类尽可能选择本土物种。 施工时要防止施工废水污染水体,避免造成局部范围内浮游生物生物量损失。为降低施工对底栖动物的影响,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后期通过适当投放蚌、螺类、青虾等人工干预手段,加快工程河湖底栖生物的恢复。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鱼类及其他游泳动物的迁移。河床开挖施工时弃渣堆放要尽量减少对湿生植物的埋压。施工单位和当地渔政部门可根据施工中鱼类实际损失的评估情况商定鱼类的增殖和补偿。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捕捞鱼类,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一般为4~5月、8~9月)。在取水口安置拦鱼设施,防止鱼类进入。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全本-高湖水质提升工程——引水工程.pdf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高湖水质提升工程--引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12-14 08: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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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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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湖水质提升工程--引水工程

暨阳街道、浣东街道

(略) (略)

项目投资13787.25万元,本次引水工程起于开化江,终点高湖湖区,引水管自城南水厂备用泵站现状DN1400给水管开口,全程采用DN1200压力管道方式运输,路线全长约14km,其中一般路段约7920m,顶管路段约680m,湖底浅埋段约5440m。

详见环评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如厕可利用周边公共厕所,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施工期废水禁止外排进入地表水体。施工期废水不外排,对高湖水质不产生明显影响。 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外架扬尘喷雾;避免大风时节施工,遇有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施工过程中及时采取喷水抑尘措施。土石方应及时调运利用,减少临时堆置时间,临时堆料场、堆土场需保持一定的湿度,建筑材料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洒水、简易覆盖等适当的防尘措施。用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路线应尽可能避开村庄,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临时表土堆场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表土堆场加盖篷布,缩短表土中转周期。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 施工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通过加强消音装置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来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靠近近距离敏感点施工需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做好与公众的协调工作。 弃方在施工过程中就近平整;隔油池产生的少量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焊条可外售回收利用;废混凝土等建筑垃圾清运至合法的消纳厂填埋处理。废防腐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置,且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的宣教工作。对管道施工临时用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实行分层开挖的操作制度。工程建成后,对工程管理范围内适当进行绿化恢复,绿化植被种类尽可能选择本土物种。 施工时要防止施工废水污染水体,避免造成局部范围内浮游生物生物量损失。为降低施工对底栖动物的影响,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后期通过适当投放蚌、螺类、青虾等人工干预手段,加快工程河湖底栖生物的恢复。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鱼类及其他游泳动物的迁移。河床开挖施工时弃渣堆放要尽量减少对湿生植物的埋压。施工单位和当地渔政部门可根据施工中鱼类实际损失的评估情况商定鱼类的增殖和补偿。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捕捞鱼类,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一般为4~5月、8~9月)。在取水口安置拦鱼设施,防止鱼类进入。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全本-高湖水质提升工程——引水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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