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审核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审核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横琴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一体化区域企业研究开发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珠横新办〔2021〕9号),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局组织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审核结果(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港澳大道横琴粤澳 (略) 民服务中心1号行政大楼324房
联系电话:0756-*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2月14日
根据《横琴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一体化区域企业研究开发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珠横新办〔2021〕9号),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局组织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审核结果(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港澳大道横琴粤澳 (略) 民服务中心1号行政大楼324房
联系电话:0756-*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12月1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