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公司购置超净台、恒温培养箱、细胞CO2培养箱、摇床、离心机、涡旋混匀仪、恒温金属浴、助吸器、蛋白质染色仪、蛋白纯化仪、PCR仪、电转化仪、磁珠分选仪、超纯水仪、旋转蒸发仪、灭菌锅、干燥箱、液相色谱仪、化学发光成像仪、多功能酶标仪等研发设备;项目审批年进行20个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配套研发技术验证成果:大分子药物总计20g)。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公司租赁厂房厂区雨污水分流,本项目研发环节废水主要为水浴锅(间接)废水、灭菌锅(间接)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制冰废水,与员工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汇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研发实验器皿消毒和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采用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总由31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以上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灭菌锅、干燥箱、空调机组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企业通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
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废耗材和废包装、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苏州 (略) 处置。以上产生部分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设置危废仓库面积15m2,位于实验室西侧,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材、废滤材,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项目不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日产日清。
项目生活垃圾由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证编号 *MAC1L0G49L001Y(有效期 2023-10-26 至 2028-10-25)。
(2)以车间边界起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的通知,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填写相关运行维护记录, 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项目研发环节各类废气的收集,按照《 (略) 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安全风险辨识,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和实验室研发的总体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4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谷路99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B区1号楼301单元
联系人:夏经理
邮箱:*@*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sxew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公司购置超净台、恒温培养箱、细胞CO2培养箱、摇床、离心机、涡旋混匀仪、恒温金属浴、助吸器、蛋白质染色仪、蛋白纯化仪、PCR仪、电转化仪、磁珠分选仪、超纯水仪、旋转蒸发仪、灭菌锅、干燥箱、液相色谱仪、化学发光成像仪、多功能酶标仪等研发设备;项目审批年进行20个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配套研发技术验证成果:大分子药物总计20g)。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公司租赁厂房厂区雨污水分流,本项目研发环节废水主要为水浴锅(间接)废水、灭菌锅(间接)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制冰废水,与员工 (略) 政污水管网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汇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研发实验器皿消毒和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采用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总由31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以上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灭菌锅、干燥箱、空调机组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较低,企业通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
危险废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废耗材和废包装、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苏州 (略) 处置。以上产生部分完成转移处置。
项目设置危废仓库面积15m2,位于实验室西侧,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材、废滤材,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项目不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日产日清。
项目生活垃圾由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许可证编号 *MAC1L0G49L001Y(有效期 2023-10-26 至 2028-10-25)。
(2)以车间边界起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细化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2、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的通知,建立完善危废仓库的环保工作制度,落实专职运行管理人员,填写相关运行维护记录, 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3、加强项目研发环节各类废气的收集,按照《 (略) 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安全风险辨识,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和实验室研发的总体安全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
4、本次验收仅对当天现场检查情况负责,企业应继续保持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措施,保证各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4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谷路99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三期B区1号楼301单元
联系人:夏经理
邮箱:*@*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华深智药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大分子药物的智能设计筛选技术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提取码:sxew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