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小协镇横山村、垛庄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小协镇横山村、垛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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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小协镇横山村、垛庄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小协镇横山村、垛庄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2-14

(略) 小协镇横山村、垛庄村4.30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略) (略) 小协镇横山村、垛庄村 43060
新 (略) 蒋文喆
1937.7 1
2024-02-29
新建
本项目利用小协镇山东头村及垛庄村附近光明灌渠渠道建设空间、附近 乡村道路、未利用地等可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总面积约43060平 米,总投资约1937.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装机容量为4.306MW 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电站运营期平均年并网发电量为: 581.31万KWh
有环保措施:
(1)工程施工前针对工程施工作业每道工序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环境保护计划,编制详细的环境措施及交底卡,严格按环境管理体系控制程序进行管理。(2)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人员环境保护职责。(3)实施具体的环境保护培训及环保监督、监测和检查,建立监测档案。(4)开辟的营区和工程施工区在保证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开辟地,在开辟时,尽量减少对表土和植被根茎的破坏。(5)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杜绝“跑、冒、漏、滴"所造成的环境污染。(6)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车辆及工程施工设备进出的道路尽量利用已有的公路、机耕道、小路或沿以前车辙行驶,以减小对植被、农作物、地貌的破坏。(7)凡受到工程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8)工程施工中,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运转时间以减小工程施工噪声对当地人、畜的影响。(9)每道工序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0)河流穿跨越时,应尽量选在枯水期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时禁止将废弃物、垃圾留在河床上。(11)工程施工中发现有遗址、文化、化石等有价值的场地,应作出标记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
,山东, (略) , (略) ,泰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2-14

(略) 小协镇横山村、垛庄村4.30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略) (略) 小协镇横山村、垛庄村 43060
新 (略) 蒋文喆
1937.7 1
2024-02-29
新建
本项目利用小协镇山东头村及垛庄村附近光明灌渠渠道建设空间、附近 乡村道路、未利用地等可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总面积约43060平 米,总投资约1937.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装机容量为4.306MW 的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电站运营期平均年并网发电量为: 581.31万KWh
有环保措施:
(1)工程施工前针对工程施工作业每道工序对环境的影响,制定环境保护计划,编制详细的环境措施及交底卡,严格按环境管理体系控制程序进行管理。(2)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人员环境保护职责。(3)实施具体的环境保护培训及环保监督、监测和检查,建立监测档案。(4)开辟的营区和工程施工区在保证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开辟地,在开辟时,尽量减少对表土和植被根茎的破坏。(5)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杜绝“跑、冒、漏、滴"所造成的环境污染。(6)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车辆及工程施工设备进出的道路尽量利用已有的公路、机耕道、小路或沿以前车辙行驶,以减小对植被、农作物、地貌的破坏。(7)凡受到工程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8)工程施工中,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运转时间以减小工程施工噪声对当地人、畜的影响。(9)每道工序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0)河流穿跨越时,应尽量选在枯水期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时禁止将废弃物、垃圾留在河床上。(11)工程施工中发现有遗址、文化、化石等有价值的场地,应作出标记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
,山东, (略) , (略)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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